原标题: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231 证券简称:奥维通信 公告编号:2019-056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吕琦、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继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许兵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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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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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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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货币资金较年初减少47.73%,主要系公司及子公司偿还大股东借款所致。
2、其他流动资产较年初减少73.30%,主要系公司收回国债逆回购投资款所致。
3、其他应付款较年初减少53.99%,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及子公司偿还大股东借款所致。
4、短期借款较年初增加289.46万元,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使用银行信用额度贷款支付材料采购款所致。
5、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减少64.34%,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应交增值税减少所致。
6、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45.80%,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通信业务量较上年有所下降,相应职工薪酬、差旅费、运输费费等有所减少所致。
7、研发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66.25%,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通信业务量较上年有所下降,在人员、直接投入和设备等方面研发投入减少所致。
8、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60.41%,主要系本报告期汇兑损失增加所致。
9、其他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40.63%,主要系本报告期政府补助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10、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104.96%,主要系本报告期应收款项坏账减值损失列报在信用减值损失项目且冲回应收账款坏账减值准备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11、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604.06%,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转入当期损益增加所致。
12、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增加3,043.44%,主要系本报告期处置固定资产损失及其他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13、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74.97%,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资产减值准备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14、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108.72%,主要系本报告期期间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15、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928.61%,主要系本报告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减少所致。
1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219.09%,主要系公司收回国债逆回购投资款项所致。
17、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82.12%,主要系本报告期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减少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东杜方向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法院起诉公司请求法院判令撤销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5 日作出的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目前,案件已进入诉讼程序,公司将积极参加诉讼,并依法按照规定及时披露案件的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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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五、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六、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七、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吕 琦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231 证券简称:奥维通信 公告编号:2019-055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监事辞职及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职工代表监事李军妹女士的书面辞职申请。李军妹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职务。辞职后,李军妹女士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公司监事会向李军妹女士在担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期间勤勉尽职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由于李军妹女士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申请将在公司召开职工大会补选职工代表监事后方能生效。
为保证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于2019年10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的职工代表投票表决,选举胡茜雅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至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届满。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选举和任职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公司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九年十月二十三日
附件:
胡茜雅简历:
胡茜雅,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5年4月生,本科学历。曾就职于宝钢东北贸易有限公司,任公司人事行政专员,中国水利水电第六工程局,任港航公司党办主任,2016年8月起加入本公司,任公司总裁秘书。
胡茜雅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收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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