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2019年10月08日 05:20 中国证券报

原标题: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507             证券简称:振江股份             公告编号:2019-061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8月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2019年8月26日召开的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等议案,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5元/股(含)。公司于2019年9月7日披露了《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公告编号为:2019-060)。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应于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止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2019年9月30日,公司尚未进行股份回购。

  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操作,并依据公司的股份回购方案,实施回购计划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0月8日

  证券代码:603507    证券简称:振江股份    公告编号:2019-062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 2018年 12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情况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不超过一年。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财务部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在授权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18-116)。

  一、现金管理实施情况

  (一) 已到期理财类产品和存款类产品及其赎回情况

  ■

  (二) 本次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上述发行主体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 已购买未到期理财类产品和存款类产品情况

  ■

  二、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本着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理财产品的投资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公司所选择的理财产品均为保本型产品,在上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理财期间,公司与该金融机构保持联系,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风险可控。

  2、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流动性较好的中低风险投资产品,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以及确保资金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不会影响公司经营计划正常实施。

  3、使用适度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金额合计3,600万元(含本次),符合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批准的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0月8日

  证券代码:603507    证券简称:振江股份     公告编号:2019-063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减持计划披露之日(2019年3月16日),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1)温州东楷富文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东楷富文”)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265,53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55%;(2)上海创丰昕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创丰昕舟”)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799,033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2.19%;(3)上海创丰昕文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创丰昕文”)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488,029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1.94%;(4)上海创丰昕汇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创丰昕汇”)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449,6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1.13%;(5)温州东仑金投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东仑金投”)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449,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3%。

  上述股东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1,451,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94%。上述股份来源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 其中东楷富文、创丰昕舟、创丰昕文所持有的 8,552,600 股已于 2018 年 11 月 6 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创丰昕汇、东仑金投所持有的 2,899,200 股已于 2018 年 12 月 16 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公司股东:(1)上海鸿立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立投资”)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3,024,84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10.17%;(2)上海鸿立华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鸿立华享“)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6,340,085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4.95%;(3)当涂鸿新文化产业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当涂鸿新”)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5,073,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96%。

  上述股东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合计公司股份 24,438,52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08%。上述股份来源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 其中鸿立投资所持有的13,024,840 股、鸿立华享所持有的 3,510,000 股已于 2018 年 11 月 6 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当涂鸿新所持有的5,073,600股已于2018年12月16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鸿立华享所持有的 2,830,085 股已于 2018 年 12 月 23 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截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东楷富文,创丰昕舟,创丰昕文,创丰昕汇,东仑金投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1,9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东东楷富文,创丰昕舟,创丰昕文,创丰昕汇,东仑金投已严格按照减持计划完成股份减持。公司股东鸿立华享, 鸿立投资未进行减持。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是 √否

  特此公告。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10/8

股份回购 现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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