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2019年10月08日 05:16 中国证券报

原标题: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6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19),公司股东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信托”)因公司财务需要,计划在自2019年6月6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个月内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和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36,314,686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7.56%)。其中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通过协议转让方式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减持时间区间内,特定股东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渤海信托减持公司股份计划时间已过半,现将其减持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系统,查询到渤海信托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为 72,629,37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5.13%。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经过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渤海信托未通过任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二、其他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规情况,亦不存在违反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况。

  2、本次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后续渤海信托将根据自身资金需要、市场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关注其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渤海信托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公司将继续督促渤海信托出具《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5、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9 月 30 日

龙星化工 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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