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08月31日 09:05 中国证券报

原标题: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经营情况

  2019年是公司“风险防化年”。公司围绕“防化风险、优化管理、拓展主业、提升价值”的总体思路,坚持积极布局,稳中求进,加快拓展主营业务发展空间,力争更高质量的发展水平。房地产及市政业务把握所在南京市紫东地区发展机遇,加强统筹谋划,发挥自身品牌品质优势,推进产业联动,升级业务模式,促进市场拓展;股权投资业务把握科创板设立的机遇,顺应政策导向,创新运作机制,加强产投结合,提升利润贡献。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整体发展稳健,实现营业收入78,149.19万元,同比下降59.87%;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17,724.21万元,同比上升67.38%;每股收益0.952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0.83%。

  1、房地产及市政业务领域:加强产业联动,拓展发展空间

  公司积极把握紫东地区加快发展,栖霞区域城市格局变化上升期的机遇,发挥品牌及品质优势,深化业务整合,探索模式升级,积极拓展业务,积蓄可持续发展动能。

  房地产业务:面对持续从紧的房地产调控政策,公司坚持谨慎发展的策略,依托产品品质优势,持续深耕区域市场,加强标准化管理,做好市场研判与项目拓展。紫微堂、荣境等项目开盘热销,上半年实现销售金额12.22亿元,彰显产品及品牌价值;荣院项目高标准做好设计及后续建设工作,力求保持卓越的项目品质。公司加强地块研究与市场研判,于8月份新增迈皋桥G41地块;持续做好与区域政府平台的对接,新增公建代建、老旧小区出新等政府合作项目6个,积极推进城市综合开发运营类项目落地进程,增强发展后劲。子公司高科置业连续第九年位列“江苏省房地产开发综合实力50强”,多个项目荣获“扬子杯”、“金陵杯”、“南京市智慧工地”等荣誉。

  上半年房地产业务实现合同销售面积3.37万平方米(均为商品房项目销售),同比上升862.86%;实现合同销售金额122,174万元(均为商品房项目销售),同比上升1,187.91%。由于受交付节点影响,报告期内房地产业务结转项目较少,实现营业收入30,152.87万元,同比下降79.55%;无新开工面积,竣工面积3.60万平方米,同比下降7.22%。

  市政业务:面对区域市场的发展机遇,公司市政业务坚持积极发展的策略,在着力提升自身能力和资质水平的同时,切实围绕内部产业链整合,并加强与区域内优质平台、战略合作单位的对接,加大项目拓展力度,有序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和管理。上半年新增省消防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迈皋桥创业园南侧地块保障房等总承包、监理项目合同总金额约1亿元;进一步提升在建的10余个重点项目管理及施工水平,高标准做好污水处理、绿化养护等区域生态维护工作。多个项目荣获“省标准化星级工地”、“金陵杯”等奖项。报告期内市政业务实现营业收入36,116.01万元,同比上升7.59%。

  2、股权投资业务领域:加强主动管理,提升利润贡献

  公司股权投资业务坚持稳步发展的策略,不断完善业务模式,加强投后管理,利润贡献显著提升。公司投资的广州农商行、金埔园林、优科生物、赛特斯、硕世生物等项目申请上市工作均在进程中。高科新浚、高科新创、高科科贷均有项目实现退出,多个项目后续融资估值增幅显著,高科新浚还有博科资讯、健耕医药、艾力斯、仁度生物等多个项目计划申报科创板上市。报告期内,公司股权投资业务贡献了较好的收益,其中投资收益82,823.98万元(合并口径),同比增长108.88%。

  一是以培育上市为目标,聚焦科技创新领域股权投资。充分发挥高科新浚团队的专业化作用,重点围绕医药健康等新兴技术领域精选投资项目,并强化对已投项目和合作基金的投后管理与考核,切实提升投资效能,降低投资风险。上半年高科新浚新增投资医疗服务、创新药等领域正雅齿科、艾力斯、仁度生物3个项目,高科新创和高科科贷分别投资了创新药、再生医学等领域艾力斯、艾尔普2个项目。在新增潜力项目的同时,公司稳步推进部分已投项目的退出,实现滚动发展。

  二是围绕产投结合策略,对持股比例较大、具有董事席位且与公司主营业务能产生协同效应的投资对象作为长期战略投资进行管理。管理层进一步加强对南京银行栖霞建设等公司的经营决策参与程度,推动与其在金融、股权投资、项目开发与建设等业务领域建立更为广泛的合作,从而在其持续的发展中获取长期的投资收益及业务协同发展的收益。正是基于战略投资的考虑以及对未来价值成长的认可,公司于8月份公告了增持南京银行股份的计划。

  三是实施新金融工具准则后,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规模较大,其公允价值变动对公司净利润影响也较大。基于上述情况,公司加强对市场形势的研究,对部分持仓进行主动操作,锁定收益,摊低成本;公司也持续督促所持有的高科皓熙定增基金和中航信托高科华睿信托计划管理人加强市场研究和主动管理,截至报告期末,市值有一定回升。

  面对复杂多变的政策影响和市场形势,公司控股子公司臣功制药优化管理架构和销售策略,深入挖掘产品潜力,推动主打产品臣功再欣等品种终端销售上量,提升溢价能力,增加利润贡献;择优推进新品研发及“特比萘芬”等一致性评价工作,为业务的长远发展积蓄动能。报告期内,臣功制药实现扭亏为盈。

  报告期内,公司整体盈利能力良好,其中受交付节点影响,房地产业务结转项目较少,对公司的利润贡献减少;公司在新金融工具准则实施后,对相关会计政策和核算方法进行了变更,因2019年上半年资本市场有所回暖以及被投资企业经营情况较好,使得本期股权投资业务相关收益对公司的利润贡献显著增加。公司继续保持健康的负债水平和良好的融资能力,报告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继续保持低位,为60.23%;期末公司有息负债总额为47.47亿元,有息资产负债率为15.77%。报告期内整体平均融资成本约为4.56%。

  下半年主要经营计划

  下半年,公司将围绕全年经营目标和“风险防化年”管理主题,切实做好以下工作:

  1、房地产及市政业务领域:把握区域发展机遇,进一步整合业务资源,加强与区域平台协作对接,力争在城市更新、综合投资开发运营领域的业务模式升级与项目拓展上有所突破。房地产业务密切关注并把握政策和市场走向,推进现有房地产项目销售、回款以及新项目的设计与建设工作,持续提升项目品牌价值;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增加合理价位的优质商品房土地储备。市政业务围绕产业链,重点积极拓展施工总承包业务,持续建设精品工程,增强区域市场核心竞争力,促进业务规模与盈利能力提升。

  2、股权投资业务领域:加强对科创板运行规则的分析研究,做好投后管理,推动被投资企业IPO进程;加大对已投优质项目的投资力度,进一步做好资本市场形势研判与主动管理,合理操作金融资产,实现有序进退,锁定相关投资收益,有效提升利润贡献;继续围绕医药健康等重点领域做好项目拓展与调研,新增优质股权投资项目,打造专业创投品牌。臣功制药继续强化重点市场开发,挖掘主打产品市场潜力,稳妥推进一致性评价和新品研发工作。

  3、企业内部管理工作:立足企业整体视角,继续落实年度管理主题,持续跟踪化解风险,防范重大事项的决策风险;完善组织架构,加强集团管控,提升项目拓展运营能力,促进产业协同与业务创新;进一步提升人才团队建设,加紧推进关键人才引进,加强年轻干部选拔培养使用,优化考核激励机制,促进利益共享,风险共担;通过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加强回款管理等,合理筹划资金,优化资金配置,降低融资成本。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1)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其它境内上市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根据实施要求,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已于2019年1月1日变更会计政策,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相关调整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广泛而重要的影响,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临2019-017号)以及本报告第三节中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说明。

  (2)2019年4月30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通知要求编制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此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3)2019年5月9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要求自2019年6月10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由于本期公司未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事项,因此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4)2019年5月16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要求自2019年6月17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由于本期公司未发生债务重组事项,因此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徐益民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19年8月30日

  证券简称:南京高科         证券代码:600064       编号:临2019-035号

  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9年8月30日下午3: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19日以邮件和电话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7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财政部最新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的具体要求,调整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并自文件规定的日期开始正式执行。上述调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内容详见《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编号:临2019-037号)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二、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三、关于公司与南京紫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南京市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关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之一致行动协议》的议案。

  为共同扩大公司与南京紫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紫金集团”)、南京市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资集团”)所能够支配的南京银行股份表决权数量,在南京银行的重大决策以及管理者选择等方面发挥三方优势,充分行使三方的股东权利,促进南京银行提供全方位优质金融服务,不断拓展经营空间,实现自身可持续发展,同意公司与紫金集团、国资集团签订《关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之一致行动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在南京银行股东大会表决投票时采取一致行动。《协议》的有效期暂定为三年。

  根据签订的《协议》,公司与紫金集团、国资集团应充分尊重对方的意愿,对于三方中任意一方向南京银行股东大会提出的议案,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监管机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且不损害其他两方及上市公司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另两方应予以支持。三方同意,南京银行董事会在审议与上述一致行动事项有关的议案时,各自推荐的董事在进行表决时,应保持投票的一致性,并应参照《协议》中关于行使表决权的程序和方式的约定进行表决。

  该《协议》的签署将不影响公司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下行使增持或减持南京银行股份等与股东自身利益相关的权利,有利于增强公司参与南京银行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权力的有效性,提升对南京银行的影响力。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八月三十一日

  证券简称:南京高科        证券代码:600064       编号:临2019-036号

  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9年8月30日下午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3名监事,实到3名监事,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新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以及《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的具体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有利于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此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依据财政部相关要求实施相关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九年八月三十一日

  证券简称:南京高科         证券代码:600064      编号:临2019-037号

  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9年4月30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以下简称“财会[2019]6号文”),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通知要求编制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2019年5月9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以下简称“财会[2019]8号文”),要求自2019年6月10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2019年5月16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以下简称“财会[2019]9号文”),要求自2019年6月17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2019年8月30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上述财政部相关文件的具体要求,调整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并自文件规定的日期开始正式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一)执行财会[2019]6号文的主要内容和影响

  主要内容

  对财务报表相关科目进行列报调整,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了调整。具体包括:

  1、资产负债表:“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两个项目;“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两个项目;

  2、利润表:新增“信用减值损失”项目;将“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列示)”;

  3、现金流量表:明确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主要影响

  执行财会[2019]6号文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重大影响。

  (二)执行财会[2019]8号文的主要内容和影响

  主要内容

  1、重新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概念和应适用其他准则的情形,明确了货币性资产是指企业持有的货币资金和收取固定或可确定金额的货币资金的权利;

  2、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对于换入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入资产符合资产定义并满足资产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对于换出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出资产满足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终止确认;

  3、明确了不同条件下非货币交换的价值计量基础和核算方法及相关信息披露要求等。

  主要影响

  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进行追溯调整。由于本期公司未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事项,因此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三)执行财会[2019]9号文的主要内容和影响

  主要内容

  1、在债务重组定义方面,强调重新达成协议,不再强调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债权人做出让步,将重组债权和债务指定为《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工具范畴;

  2、对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明确了债权人初始确认受让的金融资产以外的资产时的成本计量原则;

  3、明确了债权人放弃债权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等;

  4、重新规定了债权人、债务人的会计处理及信息披露要求等。

  主要影响

  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进行追溯调整。由于本期公司未发生债务重组事项,因此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三、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1、本次公司会计政策的变更,是严格依据财政部新发布的财会[2019]6号文、财会[2019]8号文以及财会[2019]9号文的具体要求,进行的合理有效的变更及调整,公司与审计服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充分论证,并科学测算及评估了其对本公司会计核算及科目产生的影响;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整体及公司股东的利益;3、同意公司严格依据财政部要求,变更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并自相关文件规定的日期开始正式执行。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执行财政部最新发布的财会[2019]6号文、财会[2019]8号文以及财会[2019]9号文的具体要求,调整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并自文件规定的日期开始正式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新发布的财会[2019]6号文、财会[2019]8号文以及财会[2019]9号文的具体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有利于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此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依据财政部相关要求实施相关会计政策变更。

  四、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二)审计委员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特此公告。

  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八月三十一日

  公司代码:600064                                         公司简称:南京高科

  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高科 企业会计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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