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08月22日 01:37 中国证券报

原标题: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19年是东阿阿胶“十三五”的“重塑年”。今年上半年,面对宏观环境变化、行业竞争加剧等因素影响,一方面,公司积极调整营销策略,优化渠道结构,开拓新渠道新市场,推进国际市场布局,主动降库存,控制发货,拉动终端纯销,夯实终端基础;另一方面,持续推进新产品开发、行业标准建立、药理药效研究、驴产业研究,并着力构建以基地为核心的驴皮终端网络,确保原料可持续供给。同时,公司积极落实国务院国资委“双百企业”改革政策,按照《东阿阿胶“双百行动”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扎实推进“双百行动”改革项目,着力增强企业发展活力。2019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90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3亿元。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7年 3月31日,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2017年 5月2日,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2017年 7月 5日,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本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以上新会计准则。

  2019年4月30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本公司自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开始执行,并对可比期间数据追溯调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本期通过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收购铁岭春天药业有限公司51%股权,该公司自2019年6月1日纳入公司合并范围。

  2、本期出售子公司上海昂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该公司自2019年3月1日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3、本期公司投资2800万元设立了东阿阿胶医药(天津)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0%。

  4、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辽宁东阿黑毛驴牧业科技有限公司本期办理完注销手续。

  证券代码:000423             证券简称:东阿阿胶            公告编号:2019-32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补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9年8月20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提名,提请翁菁雯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与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该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二日

  附:董事候选人简历

  翁菁雯:女,1976年1月出生,持有浙江大学经济学学士及香港科技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曾任华润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内审部总经理、审计总监、战略总监、华润(集团)有限公司战略管理部副总监等职务。现任华润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首席财务官。

  翁菁雯女士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关联单位任职,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翁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423             证券简称:东阿阿胶            公告编号:2019-33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19年8月20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以下简称“《修订通知》”),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修订通知》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根据《修订通知》的有关要求,公司需对财务报表格式及部分科目列报进行调整,并采用追溯调整法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作相应调整。

  二、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执行相关会计政策。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1.原列报项目“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两个项目。

  2.原列报项目“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两个项目。

  3.新增“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

  (二)利润表项目

  原列报项目“资产减值损失”分别计入“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项目和“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项目。

  综上,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产生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能够更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该事项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意见

  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423          证券简称:东阿阿胶        公告编号:2019-29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9年8月10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

  2、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9年8月2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8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8人。

  4、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会议同意翁菁雯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本项议案需提交最近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董事辞职,会议同意对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审计委员会委员做如下调整: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调整前:王春城(主任委员)、吴峻、李国辉、张炜、秦玉峰

  调整后:王春城(主任委员)、吴峻、翁菁雯、张炜、秦玉峰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调整前:张元兴(主任委员)、路清、张炜、李国辉、王立志

  调整后:张元兴(主任委员)、路清、张炜、翁菁雯、王立志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调整前:路清(主任委员)、张元兴、张炜、李国辉、吴怀峰

  调整后:路清(主任委员)、张元兴、张炜、翁菁雯、吴怀峰

  翁菁雯女士的上述任职,将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其任职董事后生效。

  4、《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八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423             证券简称:东阿阿胶            公告编号:2019-30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9年8月10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

  2、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19年8月2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会议应出席会议监事5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5人。

  4、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会议选举陶然先生担任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简历详见附件。

  3、《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九年八月二十二日

  附:监事会主席简历

  陶然:男,1965年10月出生,持有上海交通大学工学学士、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曾任中国华润总公司(现为中国华润有限公司)进口一部副科长,华润纺织集团有限公司投资部高级经理、战略部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华润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高级总监、战略发展部总经理。现任华润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助理总裁。

  陶然先生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关联单位任职,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陶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补选董事的独立意见

  1、经公司控股股东提名,董事会同意翁菁雯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上述提名和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经过审核董事候选人的简历 、职业、学历、职称、工作经历等有关情况,我们认为上述董事候选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对《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翁菁雯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能够更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该事项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独立董事:张炜、路清、张元兴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二日

东阿阿胶 公司章程

热门推荐

收起
新浪财经公众号
新浪财经公众号

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

7X24小时

  • 08-28 中科软 603927 --
  • 08-28 安博通 688168 --
  • 08-27 瑞达期货 002961 --
  • 08-21 南华期货 603093 4.84
  • 08-15 日辰股份 603755 15.7
  • 股市直播

    • 图文直播间
    • 视频直播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