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08月22日 01:46 中国证券报

原标题: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无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478,779,595.27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09.02%,主要是因为将收到的出售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投资性房地产)款项记入其他业务收入及主要产品产销量大幅增加所致;实现营业利润 270,771,695.28元,利润总额 272,315,058.62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3,829,416.03元,基本每股收益0.2848元,分别较上年同期增加7187.58%、6074.26%、5881.87%和5833.33%,经营业绩变动主要因为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产销量、收入大幅增加致使毛利润增加及将收到的31,489.81万元出售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投资性房地产)款项记入其他业务收入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7,855,739.12元,较上年同期减少601.62%,主要是因为受贸易摩擦等因素影响主要产品售价有所下降、销量增加致使销售费用同比增加10,296,004.79元、研发费用同比增加10,299,219.12元、所得税费用同比增加8,485,642.59元及截至报告期末铝价下降致使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存货减值损失)同比增加18,846,364.65元所致。随着产能逐步释放,产业链优势逐步显现,公司业绩将得以稳步提升。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7年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上述四项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

  财政部于2019年4月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以下简称“财务报表格式”),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该通知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对于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进行追溯调整,对于2019年1月1日至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要求根据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

  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对于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进行追溯调整,对于2019年1月1日至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要求根据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要求,公司属于已执行新金融准则但未执行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应当结合《修订通知》的要求对财务报表格式及部分科目列报进行相应调整。

  本公司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修订后的准则和财务报表格式,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9年1月29日,公司与交易对手方签订了《关于滨州鸿博铝业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收购协议》,收购鸿博铝业100%的股权,公司与交易对手方于2019年4月25日签署《交割确认书》,本次股权收购交割基准日为2019年3月31日,2019年3月31日将鸿博铝业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董事长:赵前方

  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08月22日

  

  股票代码:002379    股票简称:宏创控股      公告编号:2019-041

  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9年8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8月9日已通过书面、传真、电子邮件、电话及其他口头方式发出。公司董事共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赵前方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则、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上半年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内容详见同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议案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内容详见同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在邹平市设立子公司暨投资建设20万吨废铝再生项目的议案》。

  本议案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的战略与投资发展规划,为进一步完善铝产业链条,保证公司原材料供应,进一步降低生产成本,提升公司效益、核心竞争能力和实现可持续发展,公司拟出资在山东省滨州市邹平市注册组建全资子公司邹平宏卓铝业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名称为准),注册资本15,000万元,总投资15,000万元,建设年产20万吨废铝再生项目。

  《关于在邹平市设立子公司暨投资建设20万吨废铝再生项目的公告》内容详见同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二日

  股票代码:002379    股票简称:宏创控股      公告编号:2019-042

  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9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发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9年8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姜伟先生主持,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与会监事审核,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内容详见同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公司上述会计政策的变更。

  三、备查文件

  1、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二日

  股票代码:002379    股票简称:宏创控股      公告编号:2019-043

  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以下简称“《修订通知》”),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修订通知》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以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对于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进行追溯调整,对于2019年1月1日至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要求根据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

  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对于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进行追溯调整,对于2019年1月1日至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要求根据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要求,公司属于已执行新金融准则但未执行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应当结合《修订通知》的要求对财务报表格式及部分科目列报进行相应调整。

  2.变更日期

  公司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均执行上述修订后的会计准则。

  3.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

  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修订通知》的有关规定。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

  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修订通知》有关规定,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以下主要变动,未作具体说明的事项以财政部文件为准:

  (1)资产负债表

  资产负债表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

  账款”二个项目;

  资产负债表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

  账款”二个项目。

  资产负债表新增“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

  (2)利润表

  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

  号填列)”。

  将利润表“减:信用减值损失”调整为“加: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

  号填列)”。

  “研发费用”项目,补充了计入管理费用的自行开发无形资产的摊销。

  将利润表“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项目位置移至“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之后;

  (3)现金流量表

  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

  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的填列口径,“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反映企业发行在外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该项目根据金融工具类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2.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影响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影响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损益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执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对本期和期初财务情况及报表无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上述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对

  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二日

  股票代码:002379 股票简称:宏创控股     公告编号:2019-044

  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在邹平市设立子公司暨投资建设20万吨废铝再生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投资概述

  (一)项目概况

  根据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战略与投资发展规划,为进一步完善铝产业链条,保证公司原材料供应,进一步降低生产成本,提升公司效益、核心竞争能力和实现可持续发展,公司拟出资在山东省滨州市邹平市注册组建全资子公司邹平宏卓铝业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名称为准),注册资本15,000万元,总投资15,000万元,建设年产20万吨废铝再生项目。

  (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2019年8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2019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邹平市设立子公司暨投资建设20万吨废铝再生项目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投资系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后续项目实施如果涉及关联方,将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及披露义务。

  二、拟设立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暂定):邹平宏卓铝业有限公司(以工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住所:山东省滨州市邹平市

  4、法定代表人:以工商登记为准

  5、经营范围:合金再生铝液(国家限制类的、淘汰类的除外)、铝合金锭、铝板带的生产、销售;废旧金属回收、拆解、分选、销售;铝灰及生产副产品的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废铝再生技术的研发、技术咨询服务;备案范围内的货物及技术进出后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注册资本:15,000万元

  7、出资比例: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出资15,000万元,持股比例

  100?。

  上述内容涉及工商注册的,具体以工商登记为准。三、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1、项目具体内容

  项目名称:年产20万吨废铝再生项目

  建设内容:年产20万吨合金再生铝液

  生产实施主体:邹平宏卓铝业有限公司(暂定名)

  建设地点:山东省滨州市邹平市

  2、项目投资总额及进度

  投资金额:本项目总投资预计约为15,000万元。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或银行借款

  投资进度:项目分两期进行,一期10万吨,二期10万吨。一期预计于2019年11月开工建设,建设期3个月;二期视一期推进进度,择机开工。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建设的废铝再生项目将进一步完善公司铝产业链条,进一步降低生产成本,提升公司效益,提升公司的规模化制造水平和生产效率,实现公司主导产业做大做强的战略目标,实现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

  五、风险提示

  该项目为公司新建项目,在手续、技术、生产及经营方面可能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项目将来的盈利能力受到行业、市场等外部环境因素的影响,主要原料价格, 产品价格的波动将直接影响项目的盈利水平。公司将加强工程建设过程中各类风险的事前管控,确保在既定建设期内竣工和验收。但不排除其他影响项目进程的情形发生,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9年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二日

铝业 企业会计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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