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世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亚世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08月22日 01:44 中国证券报

原标题:亚世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公司主要产品为中小尺寸的液晶显示屏及模组,以工控仪器仪表、通讯终端、办公室自动化、医疗器械、家用电器、汽车显示、金融器具、安防等细分应用领域为切入点,以小批量、多品种和高标准设计服务为特色,致力于为客户提供高品质、高可靠性、高稳定性的产品及服务。

  2019年上半年公司研发投入7,868,963.13元,同比增长7.19%;营业收入233,931,187.87元,同比下降6.97%;营业成本166,902,358.36元,同比下降9.32%;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3,404,196.42元,同比增长3.71%。报告期净利润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公司80%以上产品外销,与2018年上半年相比2019年上半年美元对人民币汇率一直保持在较高水平,使2019年上半年毛利率明显高于2018年同期。2019年上半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9,084,101.44元,上年同期为49,758,113.84元,同比下降21.45%,主要原因:是本期支付供应商采购款增加。

  未来随着“工业4.0”、“中国制造2025”及“工业互联网”等制造业的发展升级,显示屏在工业仪器仪表及装备制造业中的需求将持续扩大,工业控制类仪器仪表液晶显示屏及模组的市场空间仍将保持稳定增长。随着数字汽车和智能汽车的日益发展,车载系统用液晶面板市场规模将迅速增长。随着办公自动化及家居智能化的发展,一些原不需要液晶显示屏的传统办公产品及家电产品增加液晶屏已成为一种趋势。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使得消费电子、工业仪器、医疗器械及办公用品等也越来越多的使用液晶显示器,以满足其智能化、数字化要求。在此情况下,随着公司募投项目的竣工并投入使用,势必带来公司产品应用领域的进一步扩大、营收的增长和产品质量的提高进而大幅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①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及其解读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

  求编制2019年度半年度财务报表,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于2018年度合并财务报表项目列报影响如下:

  ■

  ②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年修订)》(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2017 年修订)》(财会【2017】9号),于2017年5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财会【2017】14 号)(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本公司自规定之日起开始执行。

  上述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预计没有重大影响。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经本公司2019年8月21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批准。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证券代码:002952            证券简称:亚世光电            公告编号:2019-039

  亚世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9日以通讯形式发出;

  2、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2019年8月21日在亚世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7人(含独立董事3人),亲自出席董事7人;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JIA JITAO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会计政策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40)。

  独立董事马吉庆先生、宋华先生和张肃先生对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2、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同意公司编制的《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告编号:2019-041)及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告编号:2019-042)。

  3、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同意公司编制的《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告编号:2019-043)。

  独立董事马吉庆先生、宋华先生和张肃先生对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亚世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002952             证券简称:亚世光电             公告编号:2019-044

  亚世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9日以通讯及邮件形式发出;

  2、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2019年8月21日在亚世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亲自出席监事3人;

  4、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耿素芳女士主持;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会计政策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38)。

  经审核,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同意公司编制的《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告编号:2019-039)及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告编号:2019-040)。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3、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同意公司编制的《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19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告编号:2019-041)。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三、备查文件

  1、亚世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亚世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002952            证券简称:亚世光电            公告编号:2019-040

  亚世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年8月21日,亚世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 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 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1)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

  2019年4月30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文件,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通知要求编制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2)企业会计准则的修订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年修订)》(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2017 年修订)》(财会【2017】9号),以及财政部于2017年5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财会【2017】14 号)(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2、 变更日期

  以上会计准则的变更日期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执行。

  3、 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4、 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新会计准则及新的报表格式要求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并采用追溯调整法变更了2019年半年度财务报表列报:

  资产负债表中将“应收股利”和“应收利息”归并至“其他应收款”项目;将“固定资产清理”归并至“固定资产”项目;将“工程物资”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将“应付股利”和“应付利息”归并至“其他应付款”项目;将“专项应付款”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利润表中从“管理费用”项目中分拆出“研发费用”项目,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分拆“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预计没有重大影响。

  三、 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有助于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 监事会决议情况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 备查文件

  1、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亚世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002952             证券简称:亚世光电            公告编号:2019-043

  亚世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数额和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亚世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13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260,000股,其中老股转让3,020,000股,新股发行15,240,00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1.1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74,573,6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6,363,6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18,210,000.00元。上述资金于2019年3月22日全部到位,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会验字[2019]3003号《验资报告》。

  (二)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期末余额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4,006,830.27元,其中: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金额为21,930,126.70元;募集资金到位后,直接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为2,076,703.57元;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累计产生利息收入为938,043.88元,期末余额为395,141,213.61元。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果,防范资金使用风险,确保资金使用安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2019年4月,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万寿路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及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中的约定。截至2019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4,006,830.27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召开第三节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1,930,126.70元,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14)。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中。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

  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19年5月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更新后)》(    公告编号:2019-021),此议案业经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且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施。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2019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董事会于2019年8月21日批准报出。

  特此公告。

  亚世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22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亚世光电 企业会计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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