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采风]服务三大攻坚战 我们一直在路上

[基层采风]服务三大攻坚战 我们一直在路上
2019年07月27日 10:26 最高检网站

原标题:[基层采风]服务三大攻坚战 我们一直在路上 来源:检察日报

金融办案组

【奎文区检察院】

法治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

“我们设立了金融办案组,对金融犯罪案件实行专案专办,并结合办案开展了防范金融犯罪系列宣传活动……”7月18日,潍坊市奎文区检察院走进辖区金融机构开展防范金融犯罪调研座谈时,该院检察长徐军介绍了他们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的主要做法。

作为潍坊市金融商业中心区,奎文区内金融机构云集,有各类银行、保险、证券、期货等机构及金融组织170余家。近年来,奎文区检察院受理的金融刑事案件数量不断增多,针对这种情况,该院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先后出台《关于打击金融犯罪防范金融风险的意见》《服务保障金融中心建设20条意见》等制度,并组织18家银行机构召开防范金融犯罪座谈会,为银行防范金融风险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支持。此外,该院还多次开展金融调研,梳理当前高发案件的特点,向辖区金融机构提出防范意见,维护金融机构合法权益。

防范金融风险,必须严厉打击相关犯罪,提高群众防范意识。奎文区检察院结合办案,以案促防,同步开展相应的法治宣传。今年5月,该院办理了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大案,受害群众众多。案件办理过程中,部分被害人法律意识和金融风险防范意识的缺失引起了检察官重视。

针对发现的漏洞,该院一方面耐心做好被害人的释法说理工作,另一方面积极与控申部门以及普法办联系,在辖区开展防范金融风险宣传活动。活动中,检察官结合办理的非法集资、网络诈骗等典型案例,为群众解答有关金融犯罪方面的疑问,向群众发放“远离非法集资”宣传册600余册,引导群众远离非法金融活动。此外,该院还在微信公众号发布“防范金融诈骗”新媒体作品,以群众看得懂、听得懂的方式开展普法宣传。

在多举措提高群众防范意识的同时,该院配齐配强办案人员,加大对重大涉众涉企金融犯罪案件打击力度,并建立公检法联席会议机制,就办理金融犯罪案件加强沟通、协调,在执法司法尺度上达成共识,提高案件办理质效。

“接下来,我院将加强与金融主管、监管机关的联动协调,明晰标准,互通信息,在打击金融犯罪、防范金融风险方面探索更多样、更有效的举措。”徐军如是说。

(本报通讯员 玄承瑛)

“组合拳”

【寿光市检察院】

近年来,寿光市检察院聚焦服务保障打好三大攻坚战,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特别是防控金融风险作为首要任务。一方面,以内设机构改革为契机,成立专门金融案件办理部门,大力惩治金融领域各类犯罪,尤其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网络传销等金融犯罪,做到精准打击。另一方面,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打击恶意逃废债专项行动,打好金融领域攻坚战。

办案过程中,该院注重及时与金融监管机构及相关部门沟通,建立协作机制;结合办案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要求,充分利用多种渠道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深入查找风险点、管理漏洞,精准发出检察建议,不断形成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合力,收效显著。

被告人杨某等6人在未经国家有关部门许可的情况下,注册投资公司为融资平台并发展分公司、分理处、代办点、代办员等,利用发放宣传页、组织旅游、聚餐讲座、口口相传等多种方式对外宣传,以支付高于银行同期利率、购买原始股的许诺,通过让被害人购买理财、股权等形式,向200余人吸收存款1500余万元,所得款项均用于本金提取、利息、人员工资提成等公司运营。

此案移送至寿光市检察院后,办案检察官与公安机关多次进行沟通,认真审查案件材料,引导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进一步确定涉案人员犯罪行为、做好被害人登记、加强追赃,为案件提起公诉打下了基础。该院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杨某等6人提起公诉后,法院依法采纳公诉意见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将案件发回重审。近日,寿光市法院经重审,分别判处6名被告人五年至二年不等的有期徒刑。目前,该判决已经生效。

(本报通讯员 刘珊)

“爱心妈妈”

【临朐县检察院】

“过了暑假我就要上初中了!”“七一”前夕,小叶(化名)依偎在临朐县检察院“检察官妈妈”董素红的身旁,高兴地诉说着她对新学校的期待。

看着眼前这个活泼可爱的女孩,谁能想到在2014年,年仅7岁的她目睹了醉酒暴怒的父亲杀死母亲的全过程。5年过去了,如今的小叶对生活充满了希望,她的变化得益于临朐县检察院于5年前建立的涉刑弱势群体协作帮扶机制。

临朐县是国家司法救助支持脱贫攻坚重点县。为助力脱贫攻坚,防止因案致贫返贫,临朐县检察院主动延伸检察职能,结合司法救助,于2014年开始联合民政、教育、卫生、财政等七个部门,制定出台《关于加强相互协作帮扶涉刑弱势群体工作的意见》,对因刑事犯罪陷入极度生活困顿或严重残疾而急需救助的被害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近亲属给予帮扶救助,旨在汇聚各方力量,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解决因案致贫返贫问题。

该意见规定,七部门建立信息对接平台,被救助人信息进入平台后,各自根据分工及时进行救助。小叶的信息进入对接平台后,针对她失去双亲、仅靠年迈多病的爷爷生活难以为继的情况,民政、教育、卫生等部门分别为其指定监护人、办理低保、免费入学、免费医疗等,并为其申请了司法救助金5万元。

临朐县检察院针对小叶缺失母爱的特殊情况,指派2名女检察官主动当“爱心妈妈”,轮流照顾小叶的学习生活,陪伴在小叶身边,定期进行心理辅导。5年来,帮扶工作一直进行,小叶也顺利告别了小学生活,慢慢从阴影里走出来。

这仅仅是临朐县检察院实行协作帮扶机制的一个缩影。“请大家注意所办案件、帮扶对象或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中,有因案致贫情况的,请及时联系第五检察部。”7月1日上午,临朐县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蒋西和在帮扶救助工作群里提醒大家,这个月的涉刑弱势群体帮扶救助工作又将开始。

(本报通讯员 王菡)

救助金

【安丘市检察院】

“没想到检察官真的为我申请到了司法救助金。”近日,安丘市景芝镇80多岁的贫困户孟老汉拿到了1万元司法救助金,他深感意外而又激动。

安丘市检察院在帮扶入户过程中,发现孟老汉因遭遇交通事故导致右腿残疾无法行走,其无儿无女,生活非常困难。进一步核实相关情况后,该院决定帮助孟老汉准备申请材料,及时给予司法救助。

近年来,该院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精准扶贫”的工作方针,把对贫困户的帮扶关爱作为一项重要政治工作,积极融入服务保障打好脱贫攻坚战。实践中,该院将司法救助工作融入精准扶贫,对办案中发现的贫困线索及时了解确认,帮助贫困当事人解决临时急迫困难,尽快改善生活环境,做好贫困线索的移送和处理工作。该院树立协同帮扶理念,和当地扶贫部门建立常态化沟通协调、信息共享及工作会商机制,主动对接定点扶贫单位和责任部门,凝聚社会各方面力量多方位、多元化帮助贫困当事人。

扶贫更要找准症结。该院利用驻村“第一书记”贴近基层的优势,深入田间地头、农民炕头开展走访调研,找准检察机关助力脱贫攻坚切入点,有针对性地制定帮扶计划和措施,在提供法律服务的同时积极参与做好村集体经济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为群众进行法律宣传和提供法律咨询。同时,该院严格落实定期走访制度,组织干警多次开展集中走访活动,深入95户贫困户中开展帮扶关爱工作。在走访中,为贫困户建立电子档案,详细了解生产生活情况,重点核查住房、教育、医疗三保障政策落实情况及基本生活需求,针对具体需求开展精准帮扶。

(本报通讯员 张李娇)

一层新绿

【昌邑市检察院】

开展食品安全检查

2000多棵新种下的榆树迎风招展,给河滩披上了一层新绿。近日,昌邑市检察院检察官在对一起盗伐林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进行回访时,欣慰地看到被破坏的生态环境得到良好修复。

“对于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行为,我们在依法提起公诉的同时,还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判令被告人缴纳被破坏生态环境的修复费用,这样才能起到更好的警示教育作用。”昌邑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检察官王海涛说。

近年来,为将环境资源保护、经略海洋等发展战略落到实处,昌邑市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重点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对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依法快捕快诉;对社会影响较大、群众反映强烈的,依法打击。同时,在办理破坏生态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时,建议法院判令被告人缴纳破坏生态环境的修复费用。

不仅如此,昌邑市检察院还加强与公安、法院、环保等部门的沟通联系,联合会签《关于加强环境保护和查办破坏生态环境犯罪案件工作的意见》,对公安机关办理的重大复杂涉环境资源保护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合力解决调查方向、证据固定等方面的难点问题。2018年年底,该院在配合公安、环保等部门对医药化工企业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时,发现某企业私自排放废水,涉嫌污染环境犯罪。为防止污水渗漏、证据灭失,该院第一时间引导公安机关固定相关证据,仅用两天时间就将犯罪嫌疑人依法批准逮捕。

“我们已构建起内外联动、惩防并举、综合治理三位一体的服务保障生态环境工作机制。”昌邑市检察院检察长宋教德说,下一步将继续牢固树立生态红线观念,以零容忍的态度加大对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的惩治力度,为守护昌邑蓝天净土绿水青山贡献检察力量。

(本报通讯员 桂召学)

良方治污

【寒亭区检察院】

实地调查被污染现场

近年来,潍坊市寒亭区检察院积极开展环境污染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工作,通过实地走访周边企业,摸排水污染、大气污染、土壤污染等问题,针对怠于履行监管职责、以罚代管等不作为、乱作为现象,及时发出检察建议,相关单位均在回复期限内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

“那些小塑料厂停产了,机器设备拆除了,村里变干净了,大清早起来空气可清新了!”今年5月,寒亭区检察院民行检察官到辖区某村回访时,听到了村民这样的感慨。

2018年6月,寒亭区检察院在开展检察监督专项活动时,发现有3家塑料加工厂正在生产加工。据初步了解,这些塑料加工厂有特别的生产规律,一般都是废旧塑料积攒到一定数量后,再集中进行生产,平时都是反锁院门,门外也没有标识。进一步走访得知,这些加工厂系家庭作坊,厂房设备简陋,可能存在非法排污行为。该院联合环保局、街道办多次到现场勘查,发现它们都没有办理环评手续,没有配置相应的环保设备,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随意排放,对周围环境造成了污染。因生产时间不确定,场所隐蔽,所以不容易被查处。

该院依法督促相关部门关停加工厂,拆除生产设备。前两家整治进度很快,但第三家工厂整治缓慢。检察官跟踪监督发现,该厂厂房里有一个渗坑没有采取防渗措施,囤积了不少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检测结果显示废水水质富养化严重;机器设备还没有开始拆除,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大部分还堆放在院内。就此,该院向环保部门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环保部门高度重视,采取措施消除环境污染,并第一时间进行了回复:此处塑料加工厂违法项目的生产设备已拆除,现有废水和固体废弃物进行了规范处置,污染物已清除完毕。环保部门表示,今后将加大环境执法力度,杜绝此类项目死灰复燃。

(本报通讯员 马萌萌 怀倩倩)

(文稿统筹:本报记者卢金增 通讯员刘宝玲)

非法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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