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中金新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中金新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中金新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称“本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现将相关事项提示公告:
一、 本基金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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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说明
1、《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本基金基金合同自动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说明原因并报送解决方案,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2、《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二、《基金合同》的终止事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履行相关程序后,《基金合同》应当终止:
1、本基金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
2、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的;
3、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在6个月内没有新基金管理人、新基金托管人承接的;
4、《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5、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况。”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截至2019年7月23日,本基金已连续56个工作日低于5,000万元,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条款。按照《基金合同》上述约定,基金管理人将终止《基金合同》,并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2、若本基金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条款,将进入清算程序。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投资者将无法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基金财产将在清算完成后进行分配,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3、基金管理人将自出现《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成立并组织清算小组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4、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
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iccfund.com
客服电话:400-868-1166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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