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9年07月25日 06:02 中国证券报

原标题: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7月24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7月23日至2019年7月24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7月24日交易日,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7月23日15:00至2019年7月24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股权登记日:2019年7月18日

  2.召开地点: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中天路3号201中心公司会议室。

  3.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罗玉平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总体情况:

  截至股权登记日2019年7月18日,公司的总股本为7,005,254,679股,除已回购股份26,128,327股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6,979,126,352股;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4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411,911,62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7050%(百分比按照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小数点后四位,下同),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8874%;其中,现场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409,587,3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6719%,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8541%;参加网络投票股东共4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324,28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32%,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3%。

  参加表决的中小投资者共42人,代表股份数330,159,18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130%,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307%。

  2.公司董事、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参加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拟注册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A、表决情况:同意3,411,268,0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11%;反对633,9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6%;弃权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29,515,6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051%;反对633,9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920%;弃权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9%。

  B、表决结果:同意票数超过有效表决权数的1/2,该议案审议通过。

  (二)关于调整公司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方案的议案

  A、表决情况:同意3,411,252,8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07%;反对649,1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0%;弃权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29,500,4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005%;反对649,1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966%;弃权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9%。

  B、表决结果:同意票数超过有效表决权数的1/2,该议案审议通过。

  (三)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议案

  A、表决情况:同意3,411,268,0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11%;反对633,9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6%;弃权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29,515,6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051%;反对633,9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920%;弃权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9%。

  B、表决结果:同意票数超过有效表决权数的1/2,该议案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王凤、侯镇山。

  (三)结论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2019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7月24日

中天金融 临时股东大会

热门推荐

收起
新浪财经公众号
新浪财经公众号

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

7X24小时

  • 07-31 微芯生物 688321 --
  • 07-30 青鸟消防 002960 --
  • 07-29 柏楚电子 688188 --
  • 07-29 晶晨股份 688099 --
  • 07-25 柯力传感 603662 19.83
  • 股市直播

    • 图文直播间
    • 视频直播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