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污染防治推进不力将对地方政府考核预警

大气污染防治推进不力将对地方政府考核预警
2019年03月06日 07:43 新浪财经-自媒体综合

  长江商报消息 湖北发布环境空气质量考核预警及应对管理办法

  本报讯 (记者 徐靓丽)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日前发布《湖北省环境空气质量考核预警和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对环境空气质量考核预警、重污染天气应对做出详细规定,坚持预防优先的原则,尚未达到黄色预警条件时,应加强公众健康防护信息提示,结合实际情况可以采取临时管控措施或提前采取黄色预警响应措施。

  《办法》提出,湖北省省、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应成立重污染天气应对管理指挥部,建立健全联动机制,加强环境空气质量考核预警和重污染天气应对管理。

  对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问题突出和细颗粒物(PM2.5)、优良天数比例等环境空气质量指标低于考核进度要求的城市,湖北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根据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进行考核预警。当年1-6月PM2.5累计浓度均值超过年度考核值10%以上;当年1-6月优良天数比例低于年度考核值6个百分点以上;日常工作调度和检查中发现大气污染防治重点领域工作推进不力、进度严重滞后的,在环境保护督察或其他专项执法检查期间发现大气污染问题突出这三种情况,符合哪怕一种情况的考核城市所在地方人民政府,都会被给予考核预警。

  对于考核预警响应不力、未能完成年度考核目标或环境空气质量继续恶化、严重影响全省空气质量考核目标的地方,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根据《办法》,城市重污染天气预警统一以空气质量指数(AQI)日均值为指标,按连续24小时(可以跨自然日)均值计算,以AQI>200持续天数作为各级别预警启动的基本条件。重污染天气预警分为黄色、橙色、红色三级预警。

  当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且短时出现重度污染、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时,启动黄色预警。当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3天(72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时,启动橙色预警。当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4天(96小时)及以上,且预测AQI日均值>300将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或预测AQI日均值达到500时,启动红色预警。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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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梁斌 SF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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