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继续实施支持文化企业发展增值税政策
来源:证券时报
证券时报e公司讯,财政部近日发布关于继续实施支持文化企业发展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对电影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能权限批准从事电影制片、发行、放映的电影集团公司、电影制片厂及其他电影企业取得的销售电影拷贝收入、转让电影版权收入、电影发行收入以及在农村取得的电影放映收入,免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的城市电影放映服务,可以按现行政策规定,选择按照简易计税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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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孙剑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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