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01月31日 03:17 中国证券报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39       证券简称:*ST狮头      公告编号:临2019-003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业绩预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业绩预计盈利650万元到850万元。

  2、公司2018年度经营业绩较上年度实现扭亏为盈。主要原因为2018年度,公司主营业务由净水龙头及配件业务基础上,增加了水环境综合治理业务,多元化发展环保相关产业,经营业绩与上年度相比有明显提升。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18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实现扭亏为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650万元到850万元。

  2、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公司2018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约为650万元到850万元。

  (三)注册会计师对公司本期业绩预告是否适当和审慎的专项说明:

  公司2018年年报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2018年度业绩预告出具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盈利预审计情况的专项说明》,主要内容如下:

  我们接受委托,对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狮头股份”)2018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目前审计工作尚在进行中,我们对狮头股份2018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意见尚未形成。截止本说明出具之日止,根据我们已实施的审计程序和已获取的审计证据,我们尚未发现狮头股份拟公告的2018年度业绩预告存在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情况。随着审计工作的进行,我们可能获得新的或进一步的审计证据,由此可能导致本说明与我们对狮头股份2018年度财务报表发表的最终审计意见存在重大差异。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072.58万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6530.71万元。

  (二)每股收益:-0.22元/股。

  三、本期业绩预盈的主要原因

  2018年度,公司专注于主营业务发展,在原有净水龙头及配件业务的基础上,增加水环境综合治理业务,多元化发展环保相关产业。在净水龙头及配件业务方面,公司面临原材料持续高位等不利的市场环境变化,通过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加强成本控制和技术水平提升,合理资源配置,保证了公司净水龙头业务经营业绩的稳定,也为公司的未来可持续发展奠定良好基础。在水环境综合治理业务方面,公司控股子公司龙净水业具备较强的技术优势,同时依托于上市公司的资金实力及影响力,形成了较强的竞争优势,业务规模得到迅速扩张,公司盈利能力与上年度相比有了较大提升。

  四、风险提示

  (一)公司于2016年11月收购了龙净水业70%的股权,因公司收购龙净水业时,其主营业务为净水龙头及配件业务,2017年至今,由于净水龙头及配件业务的主要原材料铜价持续上涨且目前仍处于高位,同时该业务规模在2018年保持稳定,因此,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商誉减值》的相关规定,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后,认为收购时形成的商誉存在减值迹象,考虑到商誉减值的影响后,公司预计2018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650万元到850万元。但本次商誉减值计提金额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公司将配合中介机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计提金额可能影响公司对2018年度业绩预告的准确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公司年审注册会计师已出具了本期业绩预盈预审计情况的专项说明。

  五、其他说明事项

  (一)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18年年报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因公司2016年度、2017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均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3.2.1 条第(一)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已于2018年4月25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1、公司预计2018年度将实现扭亏为盈,若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最终确定为正值,且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需要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披露2018年年度报告后,可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

  2、若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最终确定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18年年度报告披露之日起停牌,披露日为非交易日的,于披露日的下一交易日起开始停牌。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在停牌起始日后的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三)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1月31日

  证券代码:600539       证券简称:*ST狮头      公告编号:临2019-004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公司股票可能被上海证券交易所暂停上市,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可能被暂停上市的原因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度、2017年度连续两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均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3.2.1 条第(一)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已于2018年4月25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4.1.1条第(一)项的规定,若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仍为负值,上海证券交易所可能暂停公司股票上市。

  二、公司股票停牌及可能被暂停上市安排

  若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仍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披露2018年度报告披露之日起停牌,披露日为非交易日的,于披露日的下一交易日起开始停牌。上海证券交易所在股票停牌起始日后的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三、其他事项

  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及年报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预审计,预计公司2018年度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实现扭亏为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650万元到850万元,且公司2018年末的净资产为正。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公司2018年度业绩预盈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03号)。

  目前,公司2018年年报审计工作仍在进行中,公司2018年度经营业绩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18年年度报告为准,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预约披露时间为2019年4月30日,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是公司信息披露的指定报纸、网站,公司披露的信息以在上述指定报纸、网站公告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公司公告,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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