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01月31日 03:15 中国证券报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70        证券简称:金正大   公告编号:2019-005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预计的本期业绩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2、前次业绩预告情况: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 2018年 10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中预计:2018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去年同期相比变动幅度为0% - 30%,2018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区间为71,549.94万元–93,014.92万元。

  3、修正后的预计业绩:

  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其他

  ■

  二、业绩预告修正预审计情况

  公司本次业绩预告修正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业绩修正原因说明

  本次修正2018年度业绩预计的主要原因:

  1、公司产品受原材料价格持续走高等因素影响,复合肥产品价格上涨,同时受国内农产品行情低迷等因素影响,市场需求不旺,导致2018年公司复合肥、控释肥产品销量较上年同期下滑,对公司业绩产生较大影响。

  2、经过一年的业务开展,“亲土1号”系列产品在大棚种植区市场脱颖而出。为加速“亲土1号”产品的市场拓展,公司在第四季度加大品牌和市场推广等方面的投入,各项费用约2亿元。

  3、公司子公司KingentaInvestco GmbH(以下简称“德国金正大”)受行业特点影响,2018年上半年处于销售旺季,1-7月份收入约19亿元,净利润约1.5亿元;下半年处于销售淡季,8-12月份收入约4亿元,净利润约-1亿元。公司子公司金正大农业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德国金正大88.89%股权。

  公司2018年8月1日完成对子公司金正大农业投资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过户手续及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并纳入合并范围。公司1-7月份持有德国金正大股权比例为34.74%,其利润计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0.5亿元;8-12月份持有德国金正大股权比例为94%,其利润计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1亿元。因合并口径变化导致对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影响较大。

  受上述因素的综合影响,公司本次业绩预告修正数据与前次业绩预告数据存在较大差异。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预计数据,具体财务数据将以公司披露的2018年度报告为准;

  2、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业绩预告修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致以诚挚的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31日

  证券代码:002470        证券简称:金正大       公告编号:2019-001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2019年1月30日9时,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山东省临沭县兴大西街19号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19年1月28日以电子邮件的送达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期限。董事长万连步、董事张晓义、高义武、陈宏坤、崔彬现场出席了本次会议,独立董事王蓉、王孝峰、李杰利、秦涛以通讯的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监事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万连步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举手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1、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1)拟回购股份的目的及用途

  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的信心,促进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结合公司的经营、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盈利能力,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依法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公司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进行股份回购。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拟回购股份的价格、价格区间或定价原则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结合近期公司二级市场股价,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9.88元/股(含9.88元/股),该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自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至回购实施完成前,若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及其他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本次拟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8亿元(含8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元),具体回购股份的金额以回购期满或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的金额为准。

  全部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和占总股本的比例

  回购股份的种类:本公司发行的A股普通股。

  回购股份的数量:按本次拟回购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9.88元/股(含9.88元/股)测算,若全额回购,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51,821,862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4.61%。

  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或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拟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亦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股东大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回购股份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回购股份决议的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了保证本次回购股份的顺利实施,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或其他相关证券账户;

  2)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数量等;

  3)授权公司董事会依据有关规定(即适用的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如遇证券监管部门有新要求以及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授权董事会根据国家规定以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和市场情况对回购方案进行调整;

  4)授权公司董事会对回购股份办理注销;

  5)根据股份回购注销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股本总额等相关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并办理工商登记备案;

  6)授权公司董事会制作、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本次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并进行相关申报;

  7)授权公司董事会通知债权人,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8)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事项所必须的其他事宜;

  9)本授权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相关内容详见2019年1月3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

  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一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470      证券简称:金正大     公告编号:2019-002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2019年1月30日15时,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山东省临沭县兴大西街19号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19年1月28日以电子邮件送达方式送达全体监事。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期限。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艳女士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1、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1)拟回购股份的目的及用途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拟回购股份的价格、价格区间或定价原则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和占总股本的比例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拟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回购股份决议的有效期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本次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相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且回购方案具有可行性,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一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470       证券简称:金正大       公告编号:2019-003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拟回购的规模、回购方式、价格、期限等基本情况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正大”或“公司”)拟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8亿元(含8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元);回购的方式: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9.88元/股(含9.88元/股);回购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将依法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2、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形式逐项审议通过,存在未能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风险;

  (2)本次回购存在回购期限内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等情形,致使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

  (3)若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股东大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等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4)本次回购股份将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可能存在公司无法满足债权人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进而导致回购方案难以实施的风险。

  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及未来重大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基于未来发展的信心,为有效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保持公司长久持续运营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的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以自有资金进行股份回购。公司于2019年1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拟回购股份的目的及用途

  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的信心,促进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结合公司的经营、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盈利能力,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依法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公司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进行股份回购。

  (三)拟回购股份的价格、价格区间或定价原则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结合近期公司二级市场股价,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9.88元/股(含9.88元/股),该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自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至回购实施完成前,若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及其他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四)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本次拟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8亿元(含8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元),具体回购股份的金额以回购期满或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的金额为准。

  全部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五)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和占总股本的比例

  回购股份的种类:本公司发行的A股普通股。

  回购股份的数量:按本次拟回购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9.88元/股(含9.88元/股)测算,若全额回购,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51,821,862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4.61%。

  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或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六)拟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亦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股东大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回购股份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回购股份决议的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八)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了保证本次回购股份的顺利实施,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或其他相关证券账户;

  2、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数量等;

  3、授权公司董事会依据有关规定(即适用的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如遇证券监管部门有新要求以及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授权董事会根据国家规定以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和市场情况对回购方案进行调整;

  4、授权公司董事会对回购股份办理注销;

  5、根据股份回购注销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股本总额等相关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并办理工商登记备案;

  6、授权公司董事会制作、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本次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并进行相关申报;

  7、授权公司董事会通知债权人,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8、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事项所必须的其他事宜;

  9、本授权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二、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一)按照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15亿元,回购价格为人民币9.88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51,821,862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4.61%。回购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

  (二)按照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8亿元,回购价格为人民币9.88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80,971,66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2.46%。回购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

  注: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三、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及未来重大发展影响的分析

  截至2018年9月30日(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20,938,190,418.88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9,965,805,939.17元,流动资产13,071,903,726.24元。若本次回购资金上限人民币15亿元全部使用完毕,按2018年9月30日财务数据测算,回购金额占公司总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7.16%、15.05%和11.47%,占比均较小。

  根据目前公司的经营、财务状况,结合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发展前景,管理层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的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及研发能力产生不利影响;回购股份实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不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股份有利于维护公司在资本市场的形象,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四、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是否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行为,是否存在单独或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说明

  2018年9月10日,公司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管理层及核心员工的关于拟增持公司股份的通知,并于巨潮资讯网2018年9月11日披露《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管理层及核心员工拟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6),增持主体为: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实际控制人万连步先生、公司管理层及核心人员。

  经公司自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

  经公司自查,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实际控制人万连步先生、董事兼副总经理高义武先生、高级管理人员白瑛、李计国、颜明霄、郑树林、胡兆平、翟际栋先生、监事会主席杨艳女士增持系基于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及对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而进行的操作,其在买卖公司股票前,并未知悉本方案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除上述情形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其他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也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

  五、本次回购方案的提议人、提议时间和提议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提议人未来六个月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本次回购方案的提议人为公司管理层,提议时间为2019年1月26日。经公司自查,除本公告上述披露情形外,上市公司管理层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情况,提议人目前在未来六个月没有减持计划。

  六、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1、公司2019年1月3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2、本次回购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形式逐项审议通过。

  3、公司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公司将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通知债权人。

  4、公司终止回购方案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股东大会审议程序。

  七、回购方案的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形式逐项审议通过,存在未能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风险;

  2、本次回购存在回购期限内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等情形,致使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

  3、若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股东大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等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4、本次回购股份将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可能存在公司无法满足债权人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进而导致回购方案难以实施的风险。

  公司将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方案公告前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

  特此公告。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一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470      证券简称:金正大     公告编号:2019-004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9年1月30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决议于2019年2月18日在山东省临沭县兴大西街19号公司会议室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2月18日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2月17日至2019年2月1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2月18日9:30至11:30,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2月17日15:00至2019年2月1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9年2月11日

  7、出席会议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19年2月1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临沭县兴大西街19号公司会议室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1.01回购股份的目的及用途

  1.02回购股份的方式

  1.03回购股份的价格、价格区间或定价原则

  1.04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1.05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和占总股本的比例

  1.06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07回购股份决议的有效期

  1.08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本议案已由2019年1月30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为特别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议案将采取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的方式计票,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股东。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提案编码具体如下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9年2月15日下午17:00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注明“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

  2019年2月15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

  山东省临沭县兴大西街19号公司证券部

  4、会议联系人:崔彬、杨春菊

  联系电话:0539-7198691

  传 真:0539-6088691

  地 址:山东省临沭县兴大西街19号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 276700

  5、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6、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公司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详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一月三十一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470”,投票简称为“金正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2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2月17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9年2月18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2019年2月18日召开的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说明:1、请在“表决事项”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对于逐项表决的提案,对一级提案投票视为对其下各级子议案表达相同投票意见。

  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普通股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2019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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