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000799 证券简称:酒鬼酒 公告编号:2019-01
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相关议案于2018年12月14日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8年12月1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告了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2、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的提案;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进行表决。
一、会议召开情况
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2、主持人:董顺钢(本公司董事、总经理)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进行表决。
4、现场会议召开日期:2019年1月4日下午1时30分;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1月3日至2019年1月4日 。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吉首市振武营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三会议室。
二、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26名,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04,401,7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32.1306%,没有股东委托独立董事投票。其中: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3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00,974,29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31.0758%;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为23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3,427,41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0548%。
三、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所有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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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第 1 项议案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以特别决议通过,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2、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外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下股份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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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甘露、莫彪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为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代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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