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2018年12月15日 06:40 中国证券报
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18         证券简称:*ST华信       公告编号:2018-099

  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独立董事彭娟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彭娟女士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

  彭娟女士辞职后,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将不满足占董事会人数三分之一比例的法定要求,同时,独立董事彭娟女士辞职导致独立董事中没有会计专业人士,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彭娟女士的辞职申请将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方能生效。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任独立董事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正式上任前,彭娟女士将按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相关职责。

  公司及董事会对独立董事彭娟女士任职期间为公司及公司董事会所做的工作予以充分认可,并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018         证券简称:*ST华信      公告编号:2018-100

  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根据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2月0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于2018年12月14日上午10:00时,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3名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治理,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年修订)》、《中国共产党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现行《公司章程》作部分修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内容详见2018年12月1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18-102号公告。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公司章程》的规定,重新修订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内容详见2018年12月1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三)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于2018年12月13日收到独立董事彭娟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其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鉴于彭娟女士辞职导致独立董事中没有会计专业人士,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任独立董事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正式上任前,彭娟女士仍应当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经公司股东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洪乐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时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为止。洪乐先生简历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等相关内容详见2018年12月1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文件及公司2018-103号公告。

  (四)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相关议案。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将另行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增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五日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

  洪乐,男,中国国籍,1980年出生,大学本科,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国际注册风险确认师、国际注册项目管理师、特许管理会计师。2010年至2013年期间,任迪博风险管理技术有限公司副总裁、总经理;2013年11月至今担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2015年至今担任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MPAcc与Maud项目企业导师;2016年至今担任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高管教育中心课程教授;2012年至今担任深圳证券交易所培训中心专家授课老师。2017年5月至今任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洪乐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018         证券简称:*ST华信      公告编号:2018-101

  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2月0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于2018年12月14日上午11:00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熊凤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治理,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年修订)》、《中国共产党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现行《公司章程》作部分修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内容详见2018年12月1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18-102号公告。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公司章程》的规定,重新修订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内容详见2018年12月1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018         证券简称:*ST华信        公告编号:2018-102

  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治理,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年修订)》、《中国共产党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 2018 年12月 1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章程修订对照表如下:

  ■

  鉴于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作出上述修改和增补新条款后,导致原《公司章程》部分章节和条款的序号发生改变,《公司章程》相应章节和条款的序号亦做相应修改和依次顺延。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二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018          证券简称:*ST华信       公告编号:2018-103

  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补公司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13日收到独立董事彭娟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其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鉴于彭娟女士辞职导致独立董事中没有会计专业人士,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任独立董事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正式上任前,彭娟女士仍应当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公司及董事会对彭娟女士任职期间为公司及公司董事会所做的工作予以充分认可,并表示衷心的感谢!

  公司于2018年12月1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使公司董事会能更好的履行其职责,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股东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

  提名洪乐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时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宜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增补独立董事完成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成员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上述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特此公告。

  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五日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

  洪乐,男,中国国籍,1980年出生,大学本科,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国际注册风险确认师、国际注册项目管理师、特许管理会计师。2010年至2013年期间,任迪博风险管理技术有限公司副总裁、总经理;2013年11月至今担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2015年至今担任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MPAcc与Maud项目企业导师;2016年至今担任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高管教育中心课程教授;2012年至今担任深圳证券交易所培训中心专家授课老师。2017年5月至今任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洪乐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018      证券简称:*ST华信      公告编号:2018-104

  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新增轮候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控股股东股份新增轮候冻结的基本情况

  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华信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华信”)持有的公司股份新增轮候冻结,具体事项如下:

  ■

  截至本公告日,关于上述上海华信持有的公司股份新增轮候冻结的情况,除中登公司查询获取的数据外,公司尚未收到其他方就上述事项的法院民事裁定书等法律文书、通知或其他信息。公司将与上海华信保持沟通,督促其及时提供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 控股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上海华信持有公司股份1,384,501,534股,全部为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78%。上海华信所持本公司股份处于质押状态的共计868,668,757股,占其所持公司总股数的62.74% ;上海华信所持本公司股份处于司法冻结状态的共计1,384,501,534股,占其所持公司总股数的100%;上海华信被执行司法轮候冻结状态的股份数合计为32,952,242,385股,超过其实际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

  三、 控股股东股份新增轮候冻结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控股股东上海华信所持本公司股份新增轮候冻结事项暂未对公司的正常运行和经营管理造成影响,但其冻结股份若被司法处置,可能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

  1、中登公司证券轮候冻结数据表。

  特此公告。

  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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