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8年11月28日 00:39 中国证券报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中国证券报

  股票代码:002728          股票简称:特一药业              公告编号:2018-072

  债券代码:128025         债券简称:特一转债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未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会议无新议案提交表决。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许丹青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1月27日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11月26日-2018年11月2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1月27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1月26日15:00至2018年11月27日15:00的任意时间。

  4、会议地点:广东省台山市台城长兴路9、11号,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87,43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3.518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87,43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3.518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见证律师等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1.00 《关于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1.01.候选人:选举许丹青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87,430,000股

  1.02.候选人:选举许为高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87,430,000股

  1.03.候选人:选举许松青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87,430,000股

  1.04.候选人:选举陈习良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87,430,000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01.候选人:选举许丹青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0股

  1.02.候选人:选举许为高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0股

  1.03.候选人:选举许松青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0股

  1.04.候选人:选举陈习良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0股

  议案2.00 《关于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2.01.候选人:选举卢北京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87,430,000股

  2.02.候选人:选举曹艳铭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87,430,000股

  2.03.候选人:选举李桂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87,430,000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2.01.候选人:选举卢北京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0股

  2.02.候选人:选举曹艳铭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0股

  2.03.候选人:选举李桂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0股

  议案3.00 《关于换届选举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3.01.候选人:选举张名坚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同意股份数:87,430,000股

  3.02.候选人:选举伍伟成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同意股份数:87,430,000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3.01.候选人:选举张名坚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同意股份数:0股

  3.02.候选人:选举伍伟成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同意股份数:0股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城宾、贺春喜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及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真实、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经出席会议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1月28日

  

  股票代码:002728        股票简称:特一药业           公告编号:2018-073

  债券代码:128025 债券简称:特一转债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1月27日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为保证董事会工作的衔接性和连贯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当天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当日在公司会议室采用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7名,实际参加7名。公司监事及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董事许丹青主持,全体董事经过审议,以现场方式进行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选举许丹青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同意选举许松青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简历详见附件)。

  董事长、副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董事会选举产生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委员会委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各委员会组成如下:

  1、战略委员会委员:许丹青先生、许松青先生、卢北京先生,其中董事许丹青先生为主任委员;

  2、审计委员会委员:曹艳铭女士、李桂生先生、许松青先生,其中独立董事曹艳铭女士为主任委员;

  3、提名委员会委员:李桂生先生、许松青先生、卢北京先生,其中独立董事李桂生先生为主任委员;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卢北京先生、曹艳铭女士、陈习良先生,其中独立董事卢北京先生为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许丹青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简历详见附件),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许松青先生、黄燕玲女士、张用钊先生、张清民先生、龙向辉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简历详见附件);同意聘任陈习良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简历详见附件);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陈习良先生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750-5627588

  办公传真:0750-5627000

  办公地址:广东省台山市台城长兴路9、11号

  办公邮箱:ty002728@vip.sina.com

  陈习良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公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徐少华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详见附件),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徐少华女士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750-5627588

  办公传真:0750-5627000

  办公地址:广东省台山市台城长兴路9、11号

  办公邮箱:ty002728@vip.sina.com

  徐少华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公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王志丰先生担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拟

  定公司董事薪酬方案如下:非独立董事不领取津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7.2万元/年(含税),平均6000元/月(含税)。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工商备案事项的议案》

  根据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及根据2018年9月30日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对本公司章程进行修订,修订后的章程及修订内容对比已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以及到工商部门办理备案。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董事会拟对《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修订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已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同时,为进一步改进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拟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修改,修订后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已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18年12月13日下午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中应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1月28日

  附件:

  许丹青,1969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EMBA。长期从事药材贸易等业务,曾任正天药业董事长、总经理,台城制药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等职务。现任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同时兼任广东省医药行业协会理事、江门市企业联合会常务副会长和台山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并于2011年12月被广东省医药行业协会评为“广东省医药行业著名企业家”。

  许丹青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截至目前,许丹青先生持有公司股票 62,100,000股,占总股本30.91%;其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许松青,1970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长期从事药材贸易等业务,曾任台城制药有限公司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及副总经理。

  许松青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截至目前,许松青先生持有公司股票20,700,000股, 占总股本10.30%;其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陈习良,1972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会计师。曾任湖北省京山县粮食局审计员、台城有限财务总监。自2009年6月开始担任本公司董事、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

  陈习良先生与公司或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现持有公司股票400,000股,占总股本0.20%;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卢北京,1983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先后在广东君言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招商致远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担任授薪律师、有限合伙人、合规负责人,主要从事IPO、并购重组等证券法律业务;现任深圳市拉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金雅豪精密金属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卢北京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

  曹艳铭,女,1972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现任山西财经大学讲师。工作期间,在国家级、省部级刊物以及经过ISTP等检索的国际会议发表专业学术论文12篇,主持或参与完成国家级、省级科研课题4项,主持编写和参编专业教材5部。

  曹艳铭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

  李桂生,1973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经济学硕士、大学讲师。自1998年以来任教于五邑大学,现为美国亚利桑那州玛利科巴大学访问学者。

  李桂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

  黄燕玲,1962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工程师。曾任广东邦民制药厂有限公司品质部部长、生产部经理,台城有限生产技术部经理、GMP办公室主任。自2009年6月开始担任本公司生产技术部经理和GMP办公室主任。现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黄燕玲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现持有公司股票60,000股,占总股本0.03%;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张用钊,1982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工程师。曾在广西北海蓝海洋生物制药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工艺技术工作,自2005年12月开始在本公司工作,2010年7月担任本公司质量管理部副经理。现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张用钊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张清民,1963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制药高级工程师。曾任广东新南方集团总裁助理、广东新南方青蒿药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广州中医药大学大药房有限公司总经理、广州中医药大学科技产业园总经理、广东罗浮山国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质量授权人等,在工作期间,曾发表论文34篇及药学专著2本。现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张清民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龙向辉,1978 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曾先后担任江西汇仁药业有限公司大区经理、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医疗、诊疗事业部总经理。

  龙向辉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徐少华,1988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台山市碧桂园凤凰酒店人力资源专员、台山市新宁制药有限公司行政人事经理,2017年1月至今担任特一药业证券事务代表。

  徐少华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现持有公司股票1,500股,占总股本0.00%;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已于2016年12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王志丰,1966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专科学历,中级会计师。曾于中国农业银行普宁支行担任过会计、审计、财务监管、主任工作,自2015年9月至今担任本公司审计部经理。

  王志丰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股票代码:002728          股票简称:特一药业              公告编号:2018-074

  债券代码:128025         债券简称:特一转债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1月27日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成员,为保证监事会工作的衔接性和连贯性,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当天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当日在公司会议室采用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会议由公司监事张名坚先生主持。与会监事审议了有关议案,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监事会同意选举张名坚先生(简历见附件)担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届满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11月28日

  

  附件:

  张名坚,1983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药学中级工程师。2008年7月至今在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作。自2016年9月至今担任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质量管理部副经理。

  张名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股票代码:002728           股票简称:特一药业               公告编号:2018-075

  债券代码:128025           债券简称:特一转债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特一药业”)于2018年11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聘任陈习良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陈习良先生个人简历如下:

  陈习良,1972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会计师。曾任湖北省京山县粮食局审计员、台城有限财务总监。自2009年6月开始担任本公司董事、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

  陈习良先生与公司或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现持有公司股票400,000股,占总股本0.20%;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陈习良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号码:0750-5627588

  传真号码:0750-5627000

  电子邮箱:ty002728@vip.sina.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台山市台城长兴路9、11号

  邮政编码:529200

  特此公告。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28日

  股票代码:002728           股票简称:特一药业               公告编号:2018-076

  债券代码:128025           债券简称:特一转债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总经理、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特一药业”)于2018年11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聘任许丹青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同意聘任许松青先生、黄燕玲女士、张用钊先生、张清民先生、龙向辉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相关人员简历详见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073)。

  特此公告。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1月28日

  股票代码:002728           股票简称:特一药业               公告编号:2018-077

  债券代码:128025           债券简称:特一转债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特一药业”)于2018年11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徐少华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徐少华女士个人简历如下:

  徐少华,1988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台山市碧桂园凤凰酒店人力资源专员、台山市新宁制药有限公司行政人事经理,2017年1月至今担任特一药业证券事务代表。

  徐少华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现持有公司股票1,500股,占总股本0.00%;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已于2016年12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徐少华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号码:0750-5627588

  传真号码:0750-5627000

  电子邮箱:ty002728@vip.sina.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台山市台城长兴路9、11号

  邮政编码:529200

  特此公告。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28日

  股票代码:002728             股票简称:特一药业                公告编号:2018-078

  债券代码:128025            债券简称:特一转债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及部分董事届满离任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了顺利完成新一届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18年11月27日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经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选举许丹青先生、许为高先生、许松青先生、陈习良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选举卢北京先生、曹艳铭女士和李桂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上述人员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自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三年,具体相关人员简历见附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同日召开,会议选举许丹青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许松青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任职资格合法,能够胜任所聘任岗位职责的要求,具备正常履行董事职责所必需的职业操守、专业水平,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亦未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另外,因任期届满,杨小龙先生和尹荔松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及其他任何职务。上述两位独立董事在职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其任职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1月28日

  附件:

  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简历

  许丹青,1969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EMBA。长期从事药材贸易等业务,曾任正天药业董事长、总经理,台城制药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等职务。现任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同时兼任广东省医药行业协会理事、江门市企业联合会常务副会长和台山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并于2011年12月被广东省医药行业协会评为“广东省医药行业著名企业家”。

  许丹青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截至目前,许丹青先生持有公司股票 62,100,000 股,占总股本30.91%;其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许为高,1936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长期从事药材贸易等业务,曾任正天药业董事、台城制药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现任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任普宁市医药协会名誉会长。

  许为高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截至目前,许为高先生持有公司股票24,840,000 股,占总股本12.36%;其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许松青,1970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长期从事药材贸易等业务,曾任台城制药有限公司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及副总经理。

  许松青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截至目前,许松青先生持有公司股票20,700,000 股,占总股本10.30%;其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陈习良,1972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会计师。曾任湖北省京山县粮食局审计员、台城有限财务总监。现任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

  陈习良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前,陈习良先生持有公司股票400,000股,占总股本0.20%;其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简历

  卢北京,1983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先后在广东君言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招商致远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担任授薪律师、有限合伙人、合规负责人,主要从事IPO、并购重组等证券法律业务;现任深圳市拉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金雅豪精密金属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卢北京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

  曹艳铭,女,1972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现任山西财经大学讲师。工作期间,在国家级、省部级刊物以及经过ISTP等检索的国际会议发表专业学术论文12篇,主持或参与完成国家级、省级科研课题4项,主持编写和参编专业教材5部。

  曹艳铭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

  李桂生,1973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经济学硕士、大学讲师。自1998年以来任教于五邑大学,现为美国亚利桑那州玛利科巴大学访问学者。

  李桂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

  股票代码:002728          股票简称:特一药业              公告编号:2018-079

  债券代码:128025         债券简称:特一转债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了顺利完成新一届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18年11月27日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 1名。经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选举张名坚先生和伍伟成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张名坚先生、伍伟成先生与公司2018年11月7日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黄小兵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自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三年,具体简历见附件。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同日召开,会议选举张名坚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相同。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成员任职资格合法,能够胜任所聘任岗位职责的要求,具备正常履行监事职责所必需的职业操守、专业水平,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亦未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另外,因任期届满,杜永春先生和陈光廷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职务。上述两位监事在职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其任职期间为公司及监事会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11月28日

  

  附件:

  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简历

  张名坚,1983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药学中级工程师。2008年7月至今在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作。自2016年9月至今担任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质量管理部副经理。

  张名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伍伟成,1969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制药中级工程师。曾任台城有限工艺员、工艺技术室主任。现任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科技发展部工艺技术室主任。

  伍伟成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黄小兵,1972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曾任台山市外经贸易有限公司部门经理、台城有限销售部业务人员。自2011年12月起担任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和市场营销部业务人员。

  黄小兵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股票代码:002728          股票简称:特一药业              公告编号:2018-080

  债券代码:128025         债券简称:特一转债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2018年11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现决定于2018年12月13日下午2: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 会议时间:2018年12月13日下午2:30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2月13日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12月12日-2018年12月1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2月13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2月12日15:00至2018年12月13日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18年12月6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台山市台城长兴路9、11号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的事项

  1、《关于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工商备案事项的议案》

  3、《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关于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备注: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8年11月2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8年12月11日(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

  2、登记地点: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楼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3、登记办法: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须在2018年12月11日17:30前送达本公司。

  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广东省台山市台城长兴路9、11号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楼证券事务部办公室,邮编:529200,信函请注明“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4、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用、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少华、陈美仪

  联系电话:0750-5627588

  联系传真:0750-5627000

  联系邮箱:ty002728@vip.sina.com

  联系地点:广东省台山市台城长兴路9、11号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楼证券事务部

  邮政编码:529200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相关公告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1月2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728”。

  2、投票简称为“特一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如设置有总议案的,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12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2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

  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12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

  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单位授权(先生/女士)对以下表决事项按照如下委托意愿进行表决,并授权其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年    月    日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联系电话:

  说明:

  1、请股东在议案的表决意见选项中打“√”或填上选举票数;

  2、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以及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3、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4、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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