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吴券商高管炒股10年赚30万 丢了工作还被罚120万

东吴券商高管炒股10年赚30万 丢了工作还被罚120万
2018年12月03日 11:43 央视

  证监会披露,东吴证券原纪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杭五一在近10年时间中,与他人合资炒股并负责下达账户交易指令,获利近30万元,最终被证监会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88.73万元罚款。

  违规合资炒股近10年,获利近30万元

  杭五一自2002年至证监会调查时任职于东吴证券,2004年3月18日取得证券从业资格,2012年2月至证监会调查时任东吴证券纪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

  2007年3月21日,何某英于东吴证券苏州狮山路营业部开立证券账户,下挂一个上海股东账户和一个深圳股东账户,证券账户对应的三方存管同名银行账户为建设银行。

  2007年3月,杭五一、何某英、徐某音、董某梅、许某英五人商议决定每人出资30万元,合计150万元,放入何某英证券账户。上述5人约定对何某英账户的收益均享、亏损均担。2010年2月至2015年1月,上述5人通过4次分红分别获得收益24万元,合计120万元。

  何某英证券账户自开户日至2016年10月14日,杭五一负责账户交易指令下达,并主要委托东吴证券苏州滨河路营业部(以下简称滨河路营业部)总经理辛某文具体操作下单交易。

  据查明,何某英证券账户自开户至2016年10月14日共委托下单2700余次,其中网上委托有2500余次,网上委托中的1440余次使用了滨河路营业部的IP地址,此外该账户还有203次使用热键委托方式。

  何某英证券账户自开立至2016年10月14日累计买入成交金额13,905,248.04元。经计算,该账户累计卖出成交金额15,362,648.36元,合计已获利金额1,478,793.11元,归属于杭五一的获利金额为295,758.62元(注:约29.5万元)。

  丢了工作,还要“没一罚三”

  证监会表示,以上事实,有相关劳动合同、证券执业证书、证券交易流水、相关账户资料、相关人员询问笔录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杭五一利用何某英账户持有并买卖股票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而一个有着15年从业经历的证券“老兵”,而且还是券商原纪委副书记,不仅丢了工作,“没一罚三”更是近120万元,又着实给证券行业从业人员敲了一次警钟。

  (央视记者 杨理天)

责任编辑:杨群

炒股 券商 何某

热门推荐

收起
新浪财经公众号
新浪财经公众号

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

7X24小时

  • 12-18 紫金银行 601860 3.14
  • 12-12 利通电子 603629 --
  • 12-06 华培动力 603121 --
  • 12-04 爱朋医疗 300753 15.8
  • 11-22 新农股份 002942 14.33
  • 股市直播

    • 图文直播间
    • 视频直播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