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常会再为小微企业发声:中小银行或迎来发展新机遇

国常会再为小微企业发声:中小银行或迎来发展新机遇
2019年07月29日 08:45 新浪财经综合

  来源 金融时报

  原标题 国务院常务会议再次为小微企业“发声”:中小银行或迎来发展新机遇

  本报记者 孟扬

  7月24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下一步,要按照宏观政策的要求,统筹运用多种工具,推动实际利率有效下降,支持中小银行发展,降低企业特别是小微、民营企业融资成本。

  “支持中小银行发展与降低小微、民营企业融资成本一脉相承。”民生银行首席研究员温彬在接受《金融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中小银行大多数定位于区域性或者地方性银行,客户以民营和中小企业为主,支持中小银行的发展,也就是增加对民营、小微企业的金融供给,这个意义是比较重大的。

  华东地区一家城商行高管告诉《金融时报》记者:“近期,国家政策一直聚焦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的发展问题,而它们恰恰是中小银行的主要客户群体,这或将使中小银行迎来新的发展机遇。”

  政策合力支持小微企业

  今年以来,为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我国已出台了多项政策措施。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再次为小微企业“发声”:降低企业特别是小微、民营企业融资成本。

  近期,央行、银保监会等部门也针对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密集发声,鼓励商业银行在小微金融上进一步发力,引导更多长期资金“输血”小微企业,并大力发展资本市场,改变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不平衡的格局。

  央行金融市场司副司长邹澜近日表示,2019年以来,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仍然较为突出,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继续发挥货币、财税、监管等“几家抬”政策合力,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灵活运用定向降准等货币政策工具,建立对中小银行实行较低存款准备金率的政策框架。推动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加快发挥作用,督促金融机构疏通内部传导,引导建立商业可持续的长效机制,小微企业贷款呈现“量增、面扩、结构优化”的态势。

  银保监会公布的最新数据显示,今年前5个月,民营企业的平均贷款利率是5.98%,较2018年全年平均贷款利率下降了0.92个百分点。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平均利率6.89%,较2018年全年平均水平下降了0.5个百分点,其中,五家大型银行的平均利率是4.79%,下降了0.65个百分点。

  值得关注的是,在降低企业负担方面,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也提出了具体措施:一是强化各级政府尤其是地方政府责任;二是向市场主体的收费必须公开透明,接受监督,没有例外;三是把清理规范涉企收费与“放管服”改革紧密结合。

  中小银行迎来转型机遇

  随着国家对普惠金融和小微贷款的政策倾斜,以民营、小微企业为主要客户群的中小银行或迎来新一阶段的发展。

  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特别强调,要支持中小银行发展。

  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曾刚认为,中小银行是支持民营和小微企业发展的主力军之一。大力支持地方中小银行稳健发展,可以进一步提升民营和小微企业融资的可获得性,给实体经济发展创造更好的金融环境。

  “当前政策要求构建多层次、广覆盖、差异化的银行体系,在这个体系里,应加大中小银行的发展力度,因为中小银行的发展有助于提升银行体系活力,同时有助于增加对民营和小微企业的金融供给,使服务小微、民营、‘三农’的目标落实得更加到位。”温彬对《金融时报》记者表示。

  为提高中小银行的服务能力,央行此前宣布,自5月15日开始,将服务县域的农商行存款准备金率从11%降到8%,分别于5月15日、6月17日和7月15日分三次实施到位。

  人民银行副行长潘功胜表示,中国人民银行将对中小银行继续执行较低的存款准备金率,扩大再贷款、再贴现等工具规模,鼓励发行中小金融债券和资本补充债券,进一步提高中小银行服务中小微企业的能力。

  “对中小银行来说,应持续聚焦服务民营、小微企业等实体经济的主业,进一步完善内部考核机制,形成与企业共同发展的理念,提升金融服务民营、小微企业的能力和实效。”上述城商行高管告诉《金融时报》记者。

  解决资本补充短板是关键

  业内人士表示,对中小银行来说,在不断增加对小微企业资金支持力度的同时,自身资金实力不足、资金调度能力不强的问题也在逐步暴露。如果不能给中小银行的重任及时补充资金,增加“血液量”,中小银行就很难有效支持民营、小微企业发展。

  “要让中小银行承担起服务地方经济,加大对民营、小微企业支持力度的责任,就需要增强中小银行资本金的实力。目前来说,中小银行普遍面临资本短缺的压力,除了上市之外,还有更多的中小银行需要通过其他资本补充工具,来补充资本金,以进一步夯实资本实力,在提高抗风险能力的同时,进一步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温彬说。

  7月19日,为进一步疏通商业银行资本补充渠道,促进商业银行提升资本充足水平,增加信贷投放空间,更好地支持实体经济发展,银保监会、证监会对《中国银监会 中国证监会关于商业银行发行优先股补充一级资本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14〕12号)进行了修订,并正式发布实施了《中国银保监会 中国证监会关于商业银行发行优先股补充一级资本的指导意见(修订)》。

  监管部门有关负责人称,本次修订有效疏通了非上市银行优先股发行渠道,对于中小银行充实一级资本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有利于保障中小银行信贷投放,进一步提高其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在中小银行特别是非上市中小银行的资本补充方面,除了二级资本债作为附属资本之外,现在也放开了对永续债和优先股发行的限制,未来,中小银行资本补充的渠道将更加丰富,进而提高中小银行的资本实力,有助于加大中小银行对民营、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缓解民营、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温彬认为。

  受访专家还表示,下一阶段,中小银行还应创新风险管理工具,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手段,提升金融服务效率及风险识别能力,提高服务小微及民营企业客户的收益风险比,解决过去服务民营、小微企业面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

责任编辑:杨希 1904183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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