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消息,福建银保监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因未按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条款费率、委托不具有合法资格的机构从事保险销售活动,被处罚款58万元。
以下为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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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谭兆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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