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监事会原定任期至2026年6月27日届满。公司原第一大股东珠海保联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于2024年1月11日与西安致同本益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及《表决权委托协议》,并于2024年2月29日完成了转让股份的过户登记手续。鉴于公司股权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有效决策和平稳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股份转让协议》的相关约定,公司拟提前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根据《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大会选举2名,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1名。公司于2024年3月12日召开2024年度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认真审议和表决,一致同意选举侯伟先生(侯伟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侯伟先生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第十届监事会,任期至第十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监事任职资格和条件。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3月13日
侯伟先生,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曾任上海浔兴拉链制造有限公司法务专员、上海分众德峰广告传播有限公司法务、公司监事,现任公司法务部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侯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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