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90 证券简称:诚志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2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工业气体及基础化工原料的综合运营
子公司南京诚志为公司清洁能源业务的主要经营载体,运营模式为立足产业园区,主要为下游大型客户提供基础化工原料综合配套。主要产品分为工业气体产品及液体化学产品两大板块,其中工业气体产品为CO、氢气及合成气;液体化学产品主要为乙烯、丙烯、丁醇、辛醇等。南京诚志的主要经营活动系以煤炭为原料,通过国际领先技术洁净燃烧后生产化工企业所需的工业气体及甲醇产品;并且以甲醇为原料,利用UOP/HYDRO技术和DAVY/DOW的技术生产乙烯、丙烯、丁辛醇等产品。南京诚志的工业气体产品、乙烯主要销售给南京江北新材料科技园内下游生产企业,丁辛醇及部分乙烯销往园区外长三角客户,主要客户较为稳定,在行业内拥有较强的竞争优势。
子公司诚志永清主要由60万吨/年甲醇制烯烃装置和其优化项目10万吨/年丁二烯装置组成,主要产品为乙烯、丙烯、丁二烯,副产品为乙烷、丙烷、LPG、粗苯等。诚志永清坚持以直供为主,流通分销为辅,通过与大客户签订长期战略合作协议,确保经营的安全稳定。
公司与AP合资设立的诚志空气产品氢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氢能技术、燃料电池技术开发、加氢基础设施产业投资、新能源汽车及其零部件的研发等业务。目前主要是推进加氢站建设和运营。
子公司华青化工正在青岛西海岸新区董家口经济区投建POE(聚烯烃弹性体)项目和超高分子量聚乙烯项目。POE下游消费结构包括TPO终端、聚合物改性、电线电缆等,超高分子量聚乙烯主要用于生产管材、型材、纤维、中空制品、注塑制品和隔膜制品。
2、TN、STN等单色液晶材料、TFT-LCD液晶材料和OLED材料等半导体显示材料的生产和销售
子公司石家庄诚志永华是国内主要的液晶材料生产厂家,秉承清华大学液晶材料领域的先进技术和经验,开创液晶材料国产化先河,已经发展成为我国规模大、品种全、服务完善的液晶材料金牌企业,并创立了国产液晶自主品牌“slichem”。石家庄诚志永华为全球最大的TN/STN混合液晶材料供应商、大中华地区最大的混合液晶材料供应商及OLED材料新锐供应商。为顺应未来的技术发展趋势,公司在包括PDLC等非显示材料领域以及OLED材料、其它显示用化学品等平板显示的前沿技术和产品开发方面积极布局,从专注于液晶材料进一步扩展到相关显示材料领域。
3、D-核糖等生命科技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以及工业大麻的种植、研究、加工及其产品的销售
子公司诚志生命是公司在生物技术、生命医疗高科技领域发展的投资、研发和市场营销的主体,致力于D-核糖等天然发酵产品的开发及市场开拓,在国际市场上形成了较强的品牌和品质优势,诚志生命经20多年发展现已成为全球唯一一家同时拥有D-核糖产品制造及应用领域完整知识产权的创新型企业。子公司美国BLS公司在D-核糖产品应用开发方面处于国际领先地位,拥有全球范围内的销售网络,在膳食补充剂、营养健康、食品保健品细分领域的市场占有率达50%以上。子公司诚志生物工程致力于以先进的生物工程技术制造新型功能性的天然发酵产品,其开发的“发酵法生产D-核糖项目”先后被列入国家创新计划、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国家生物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专项。D-核糖是多种核苷类抗病毒、抗肿瘤、抗艾滋病药物的重要中间体和起始原料,在制药领域应用广泛。添加D-核糖对改善人造肉的营养与口味也有重大作用。
子公司诚志汉盟按照药品GMP标准和相关规范设计建造工业大麻花叶提炼加工工厂,投产后,年处理工业大麻花叶的能力为2000吨,是目前全球较大的工业大麻加工提取基地和工业大麻产业综合体。诚志汉盟可以生产高纯度CBD晶体(99.5%以上)及广谱系油,并掌握提取CBDV、CBC等十几种高价值大麻素的核心技术。
4、医疗健康服务
在医疗健康服务领域,公司持有丹东市第一医院60%的股权。该医院为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总建筑面积7.5万余平方米,总开放床位1050张,现有20个病区、45个科系,下设丹东市眼科医院、丹东市心脑血管病医院、丹东市肿瘤医院和丹东市糖尿病治疗中心,拥有丹东市仅有的两个省级重点专科:普通外科和口腔颌面外科,是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主基地,主要提供诊断、治疗等医疗服务,无论是规模还是医疗技术水平在当地医疗服务机构中都处于领先地位。
5、其他业务
子公司安徽诚志主要从事TFT玻璃减薄和ITO玻璃镀膜,公司的其他业务还包括自有房屋租赁等。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2018年5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发起设立健康保险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4),拟与福州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8家公司共同发起设立诚志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后由于参与发起设立的股东结构调整,诚志健康保险筹备组经与包括公司在内的各方投资人协商,诚志健康保险注册资本仍拟定为10亿元,但是对健康保险公司的股权结构进行调整,并重新签订了《诚志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拟设)股份认购协议》,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12月6日披露的《诚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起设立健康保险公司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85)。为进一步开展相关前期筹备工作,成立诚健保(北京)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其他相关材料已由健康险筹备组上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批。截至本报告期,项目申请尚无进展。
2、2020年7月3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追加申购华德新机遇基金份额的议案》,董事会同意以公司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追加申购华德新机遇的基金份额。公司已完成追加投资4.6亿元。截至本报告期,无其他进展。
3、2023年8月1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签订2×10万吨/年POE项目工艺包技术实施许可暨投资建设POE项目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48),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华青化工与浙江智英石化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智英石化”)签订《技术实施许可合同》,由许可方浙江智英石化负责提供成熟的2×10万吨/年POE成套技术工艺包。截至本报告期,超高分子量聚乙烯项目:设计工作进行中;完成PC招标,总包单位招标确定施工单位,施工单位进场完成试桩及临设,长周期设备订货完成。低温乙烯罐区完成EPC招标施工。总变电站和公辅工程完成概算,做概算审核和招标准备工作。POE项目完成工艺包签署,第一批料交付,确定设备方案和长周期设备采购准备。
4、公司与AP合资设立的诚志空气产品氢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江苏省常熟市高新区政府签订了加快建设常熟首座加氢站及区域投资运营中心的协议,该子公司将利用常熟区域优势加快建成样板式的加氢站,进一步推广相关业务,为在江苏其他地区布点打好基础。截至本报告期,常熟银河路加氢站已正常运营,无安全事故。
5、关于子公司云南汉盟制药有限公司工业大麻项目,截至本报告期,完成厂房、资料、资产移交工作,产权过户正式完成手续办理。
6、2022年9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控股子公司分拆上市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及诚志永华管理层启动分拆诚志永华上市的前期筹备工作。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9月14日披露的《关于筹划控股子公司分拆上市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51)。截至本报告期,诚志永华持续开展IPO尽调规范工作,分拆上市的相关工作正在推进中。
7、诚志永华通过其全资子公司沧州诚志永华在沧州投资建设的液晶单体材料项目和中间体材料项目的事项,因公共卫生事件的影响,项目推进速度放缓,在此期间,市场环境发生变化,液晶面板出货量下降,竞争加剧,致使液晶价格下滑趋势显著。为了应对上述不利变化,经公司综合研判,决定暂不进行液晶单体材料及中间体材料的产能扩充。经与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园)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协商达成一致,拟将沧州诚志永华“78吨/年液晶单体材料项目和243吨/年中间体材料项目”计划占地146183.20平方米(219.28亩)退还沧州渤海新区黄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局。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7月5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沧州诚志永华拟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截至本报告期,沧州诚志永华已与管委会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合同》,合同约定退款2399.2万元,该公司正持续督促管委会尽快履行退款义务。
8、关于公司与万胜生物债权债务纠纷事项,公司已收到保全裁定书,已保全等值财产,北京仲裁委员会已于2021年6月1日出具了裁决书,裁决万胜生物偿还本金133,178,783.74元、滞纳金2,430,000.00元、律师费100,000.00元、本案仲裁费840,402.16元。该案还未启动强制执行程序,正在与万胜生物就偿还事宜进行磋商,但目前已就分期还款方案达成一致。截至本报告期,万胜生物已指定其关联公司为还款提供抵押担保。
9、2023年3月3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子公司诚志永清投资建设新材料一体化丙烯价值链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公司为进一步拓展在化工新材料领域的发展空间,拟通过诚志永清在南京江北新区新材料科技园投资建设新材料一体化丙烯价值链项目,项目总投资金额为10.5亿元。截至本报告期,项目长周期设备订货完成,现场土建主体工程开工。
10、2023年4月1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子公司诚志生物工程投资建设多功能车间及原料药车间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公司为进一步拓展在生物制造领域的发展空间,拟通过诚志生物工程在江西鹰潭国家级高新区投资建设多功能车间及原料药车间项目,预计项目总投资金额为3.5亿元。截至本报告期,一期工程暨原料药精制车间改造工程正在开工建设,二期工程暨多功能车间建设已完成项目备案登记、节能报告编制批复等前期手续,安全预评价、环境影响评价、职业卫生预评价、工程设计等工作正有计划进行中。
11、由于子公司南京诚志原下属子公司诚志化工贸易业务转移至海南诚志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经营后已无实际业务,南京诚志以整体吸收合并方式合并了诚志化工贸易的全部资产、负债、权益和业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诚志化工贸易已办理完毕工商注销登记。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龙大伟
2024年3月13日
证券代码:000990 证券简称:诚志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3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资产核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1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资产核销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资产核销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资产减值及资产核销的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和财务状况,公司对合并范围内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的清查,基于谨慎性原则,根据公司管理层的提议,拟对部分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同时对符合条件的相关资产予以核销,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二、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情况
(一)信用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
本报告期内,公司计提的信用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共计为7,960.38万元,其中应收票据计提减值1,194.60万元、应收账款计提减值准备2,919.35万元、其他应收款计提减值准备3,846.43万元。截止报告期末,三项信用资产的减值计提具体情况如下:
1、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应收票据信用减值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备注:上述单项计提票据系公司客户吉安市井开区合力泰科技有限公司开出的商业承兑汇票,因该公司经营困难出现资金兑付风险,到期票据无法兑付,故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该项票据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2、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信用减值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备注:本期应收款项新增计提的信用减值主要是账龄组合中应收款余额增加及账龄结构变化导致补充计提。
3、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其他应收账款及坏账准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备注:本期其他应收款计提的信用减值增量部分主要为部分往来款项进行单项认定导致减值准备的计提。
(二)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本报告期,存货计提减值损失530.18万元,转回减值额796.28万元,实现净转回额为266.10万元,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
1、公司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公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或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本报告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原因及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对存货进行清查,子公司云南汉盟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志汉盟”)、石家庄诚志永华显示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家庄诚志永华”)和安徽诚志显示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诚志”)部分原材料、库存商品出现减值迹象,故对存货进行了减值测试,经测试共计提减值额530.18万元。
另,子公司南京诚志清洁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诚志”)、石家庄诚志永华前期已计提减值的部分库存商品,因价格回升、减值因素消失且已完成出售,故本报告期内转回相应减值额共计796.28万元。
(三)固定资产减值
本报告期公司确认固定资产减值额为4,912.31万元,系子公司安徽诚志机器设备的减值。
1、固定资产减值的测试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固定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
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
2、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本报告期末,公司委托评估机构对安徽诚志的机器设备进行了减值测试,因安徽诚志部分产线设备处于闲置状态,且在用设备效益状态不佳,共计减值额4,912.31万元。
(四)商誉减值
本报告期末,公司对三个商誉项目进行了减值测试,其中诚志汉盟商誉项目本报告期计提商誉减值准备1,219.74万元,该项目累计已计提商誉减值17,426.08万元,剩余商誉额为4,887.3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商誉减值的测试方法
公司于每年度终了对合并所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本公司对合并商誉采用可收回价值进行测试,即根据预计未来可回收现金情况选择恰当的折现率折现后的金额作为估值测算,或根据可收回金额减去处置费用后净额作为估值测算。
2、本报告期商誉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本报告期末,公司委托外部专业评估机构对南京诚志、石家庄诚志永华、诚志汉盟商誉项目进行了评估测试(安徽诚志商誉已全额计提减值)。经评估机构测试,商誉项目减值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三、公司资产核销情况
公司本报告期内,核销资产共计913.23万元,具体情况及原因如下:
单位:万元
■
1、应收账款的核销,主要系安徽诚志客户-冀雅(上海)电子有限公司以前年度形成且无法收回的欠款171.81万元(前期已全额计提减值),该公司于2023年破产清算财产分配完结,公司收回1.67万元债权,剩余170.14万元无法收回形成损失,故公司于2023年对该笔剩余债权170.14万元予以核销。
2、存货核销,主要系安徽诚志的部分库存商品以及石家庄诚志永华部分自制半成品的核销。其中,安徽诚志的库存商品201.92万元(前期已计提减值199.02万元),由于该部分存货年久失效无法返工且无法出售,故予以核销;石家庄诚志永华的核销的存货系该公司液晶原材料、中间体材料(共计)541.17万元,主要为历年积压过期且已不适用市场的淘汰液晶材料,故公司予以核销。
四、报告期减值损失及资产核销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公司本报告期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13,826.33万元,核销资产913.23万元,减值及核销事项共计减少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11,303.28万元,减少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1,303.28万元。
五、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3年度依照会计谨慎性原则进行上述资产减值计提及资产核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和财务状况。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和资产核销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就该项议案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七、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13日
证券代码:000990 证券简称:诚志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0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时间与方式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1日以书面通知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2、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1)会议时间:2024年3月11日下午14:00
(2)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清华科技园创新大厦B座诚志股份北京管理总部会议室
(3)召开方式:以现场方式召开
(4)董事出席会议情况:应到董事7人,实到7人
(5)主持人:董事长龙大伟先生
(6)列席人员: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
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作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诚志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诚志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诚志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诚志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的净利润177,401,344.95元,期末可供母公司分配利润2,492,994,312.04元。
根据公司目前总体经营情况和所处的发展阶段,同意公司2023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2023年度的未分配利润将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以优先满足公司重点项目的建设及生产经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资产核销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和财务状况,公司对合并范围内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的清查,基于谨慎性原则,同意公司2023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13,826.33万元,资产核销913.23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资产核销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度向各银行申请80.00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相关事项。具体分布如下:
(一)一年期流动资金贷款等综合授信额度 66.00亿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站前路支行 10.0亿
(2)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西湖支行 5.0亿
(3)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 5.0亿
(4)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5.0亿
(5)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4.0亿
(6)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3.0亿
(7)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6.0亿
(8)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5.0亿
(9)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分行 2.0亿
(10)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洪城支行 5.0亿
(11)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3.0亿
(12)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4.0亿
(13)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5.0亿
(14)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4.0亿
(二)中长期流动资金贷款等综合授信额度 3.00亿
(1)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3.0亿
(三)中长期流动资金贷款等综合授信额度 6.00亿
(1)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西省分行 3.0亿
(2)国家开发银行江西省分行 3.0亿
(四)中长期研发贷款等综合授信额度 5.00亿
(1)国家开发银行江西省分行 5.0亿
上述第(一)项议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相关协议签署之日起一年内有效;上述第(二)项议案为中长期流动资金贷款,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相关协议签署之日起二年内有效;上述第(三)项议案为中长期流动资金贷款,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相关协议签署之日起三年内有效;上述第(四)项议案为中长期研发贷款,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相关协议签署之日起五年内有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董事会同意2024年度公司为下属子公司申请总额共计106.25亿元的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具体如下:
■
注: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拟为华青化工担保的9亿元项目贷款,因银行融资的相关要求调整,融资主体已由华青化工一期项目变更为新材料产业园项目整体,因此,公司已经审批的该担保同步无效。公司本次对华青化工的担保是针对其以新材料产业园项目整体作为融资项目申请的银行授信进行的担保。
上述第(1)-(5)项议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相关协议签署之日起一年内有效;上述第(6)项议案为固定资产项目贷款,以公司的土地及房屋抵押,公司提供担保,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相关协议签署之日起八年内有效;上述第(7)-(8)项议案为固定资产项目贷款,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相关协议签署之日起五年内有效;上述第(9)-(16)项议案为固定资产项目贷款,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相关协议签署之日起十年内有效;上述第(17)-(23)项议案为银团方式中长期项目贷款,公司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相关协议签署之日起十二年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南京诚志2024年度为诚志永清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2024年度南京诚志清洁能源有限公司为下属子公司南京诚志永清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总额共计68.3亿元的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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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第(1)-(9)项议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相关协议签署之日起一年内有效;上述第(10)-(17)项议案为中长期项目贷款,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相关协议签署之日起五至十年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合理利用暂时闲置资金,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同意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8.5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其中,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24亿元、南京诚志清洁能源有限公司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南京诚志永清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诚志永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和石家庄诚志永华显示材料有限公司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暂时闲置资金适时进行投资理财,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资金委托理财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审计工作总结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23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在审计工作中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财务报告的审计。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与能力,2023年度作为公司的年审机构,在审计工作中始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公允的原则,顺利完成了2023年度公司财务报告和内控报告的审计工作,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董事会同意续聘其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4、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诚志创新参与设立青岛鼎荣新兴私募股权基金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诚志科技创新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志创新”)参与设立青岛鼎荣新兴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鼎荣新兴基金”),鼎荣新兴基金目标总规模不超过7亿元,首期规模不超过2.3亿元,各有限合伙人于募集期内分批进入并完成相应规模认缴。同意诚志创新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人民币9,800万元,占比不低于上述总规模的14.00%,其中,首期出资3,22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子公司诚志创新参与设立青岛鼎荣新兴私募股权基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5、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石家庄诚志永华购买无形资产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增强公司资产与业务完整性,确保公司产业安全,保障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在结合当前形势和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情况后,董事会同意通过控股子公司石家庄诚志永华显示材料有限公司与某公司签署《资产转让协议》,购买该公司拥有的与液晶材料相关专利,交易价格不超过中瑞世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确定标的资产评估值为27600万元。最终交易价格根据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备案后的资产评估报告确定。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6、审议通过《关于制定〈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议案1、3、4、5、6、7、8、9、12将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13日
证券代码:000990 证券简称:诚志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8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诚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4月2日14:00时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2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2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也可以在现场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行使表决权。
(2)本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为准。
(3)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约定购回式交易专用证券账户等集合类账户持有人,应当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不得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受托人应当根据委托人(实际持有人)的委托情况填报受托股份数量,同时对每一议案填报委托人对各类表决意见对应的股份数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3月26日
7、出席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公司聘请的律师;
(3)于股权登记日2024年3月2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或者其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8、会议地点:北京市清华科技园创新大厦B座17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特别说明:
1、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2、上述议案8、9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登记时间:2024年3月28日和2024年3月29日的上午9:00一11:00,下午1:00一5:00,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4、登记地点:江西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玉屏东大街299号清华科技园(江西)华江大厦九层诚志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5、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会议登记终止。
6、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玉屏东大街299号清华科技园(江西)华江大厦
邮 编:330013
联 系 人:邹勇华
联系电话:0791一83826898
联系传真:0791一83826899
7、其他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费用自理;
(2)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按时参会。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请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13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90,投票简称:诚志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
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4月2日的交易时间,即2024年4月2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2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4月2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诚志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票账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
■
注: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弃权”方框内打“√”作出投票指示,同时在两个选择项中或以上打“√”按废票处理。
2、委托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意思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是 □否
3、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4、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日期:2024年 月 日
/
证券代码:000990 证券简称:诚志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1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时间与方式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1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全体监事。
2、会议召开的时间、方式和表决情况
(1)会议时间:2024年3月11日下午
(2)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清华科技园创新大厦B座诚志股份北京管理总部会议室
(3)召开方式:以现场方式召开
(4)主持人:监事会主席朱玉杰先生
(5)监事出席会议情况:应表决监事3人,实际表决监事3人
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作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诚志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诚志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诚志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诚志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的净利润177,401,344.95元,期末可供母公司分配利润2,492,994,312.04元。
根据公司目前总体经营情况和所处的发展阶段,公司2023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2023年度的未分配利润将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以优先满足公司重点项目的建设及生产经营。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资产核销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和资产核销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就该项议案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资产核销。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资产核销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依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评价指引建立了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的法人治理、经营管理、财务管理、信息披露和重大事项等活动严格按照公司各项内控制度的规定进行,并且活动各个环节均得到了合理控制,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对经营风险可以起到有效的控制作用,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及运行情况,有效地控制经营风险。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诚志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议案1、2、3、4、5将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八届监事会第七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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