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期发布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近日,公司收到立信出具的《关于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的告知函》,具体情况如下:
一、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情况
立信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原指派凌燕女士、陈思华女士、梅军锋先生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鉴于原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思华女士工作调整,现改派顾肖达先生接替陈思华女士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继续完成公司2023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变更后公司2023年度审计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凌燕女士、梅军锋先生、顾肖达先生。
二、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基本信息及独立性和诚信情况
1、基本信息
顾肖达先生,2022年3月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自2016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先后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服务,2022年开始在立信执业,具备专业胜任能力。
2、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顾肖达先生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有关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纪律处分。符合定期轮换的规定,无不良诚信记录。
三、其他说明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四、备查文件
1、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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