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年12月23日 00: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证券代码:600575         证券简称:淮河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3-070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12月22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安徽省淮南市大通区大通街道居仁村E组团商业及服务楼公司二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周涛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马进华先生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资产购买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资产购买补充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全资子公司为本公司提供担保并签署保证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和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批准本次交易加期审计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根据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均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其中议案1~议案7均为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本公司控股股东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持表决权股份2,200,093,749股按照相关规定回避了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志坚、李易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就有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志坚、李易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3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600575          证券简称:淮河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3-071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2日在公司二楼二号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14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周涛董事长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以书面记名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体系,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和要求,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部分公司治理制度进行了系统性梳理和修订。本次修订的公司治理制度包括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和《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共8个制度办法。

  上述新修订的制度办法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特此公告。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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