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30 证券简称:神马电力 公告编号:2023-092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月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召开时间:2024年1月8日14 点 3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南通市苏通科技产业园海维路66号行政中心三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月8日
至2024年1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时,独立董事应当就股权激励计划向所有的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公司独立董事石维磊先生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第1-6项议案征集投票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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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及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6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
2024年1月5日9:00-12:00;13:30-17:00
2、登记地点
江苏省南通市苏通科技产业园海维路66号行政中心三楼会议室
3、登记方式
股东可采用现场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出席会议,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采用信函或传真等方式登记的,出席会议时需出示上述文件原件及复印件方为有效。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法人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预计会期为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自理。
2、联系方式
会务联系人:董事会秘书韩笑女士
联系电话:0513-80575299
电子邮箱: hanxiao@shenmapower.com
特此公告。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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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证券代码:603530 证券简称:神马电力 公告编号:2023-089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12月22日,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在公司行政楼二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3年12月20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现场送达等方式送达所有参会人员。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董事长马斌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补选徐胜利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辞职以及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时间为2024年1月8日下午14:30,会议地点为江苏省南通市苏通科技产业园海维路66号行政中心三楼会议室;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23日
证券代码:603530 证券简称:神马电力 公告编号:2023-090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以
及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情况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独立董事袁学礼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袁学礼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相关委员、召集人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袁学礼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袁学礼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因袁学礼先生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不满足《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前,袁学礼先生仍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公司将按照规定程序尽快完成独立董事的补选工作。
袁学礼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袁学礼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补充选独立董事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为保障公司董事会正常运转,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核和推荐,公司于2023年12月22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提名徐胜利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补选候选人,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徐胜利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董事候选人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以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
特此公告。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23日
徐胜利先生: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金融管理硕士,博士在读。徐胜利先生曾就职于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任项目经理,具备多家上市公司项目审计经验。后曾在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000063.SZ)工作10余年,历任部长、副总裁、全球营销财经总经理等岗位;并曾担任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88793.SH)执行总经理兼财务总监一职;具有多年跨国公司管理经验和上市公司财务总监履职经验。
徐胜利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603530 证券简称:神马电力 公告编号:2023-091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公告披露日,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神马电力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马控股”)持有公司股份27,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2.46%;其中已累计质押(含本次)7,150万股,占其持股总额的26.48%,占公司总股本的16.54%。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陈小琴女士持有公司股份8,46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59%;其中已累计质押(含本次)4,520万股,占其持股总额的53.38%,占公司总股本的10.46%。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神马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陈小琴女士共计持有公司股份35,46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2.05%;其中已累计质押11,670万股,占其持股总额的32.90%,占公司总股本的27.00%。
一、本次股份质押情况
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神马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关于部分股份质押的通知,具体事项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
2、本次被质押的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的情况。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神马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二、其他说明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神马控股、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其所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将持续关注神马控股、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23日
证券代码:603530 证券简称:神马电力 公告编号:2023-093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征集投票权的起止时间:2024年1月4日至2024年1月5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石维磊先生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4年1月8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及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石维磊先生,其基本情况如下:
石维磊先生:197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战略管理学博士、正教授职称。自2008 年起,历任美国纽约市立大学教授、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访问教授、上海交通大学高级金融学院教授;2022年至今,任长江商学院教授。2022年5月至今,兼任地素时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二)征集人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2023年12月1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并对公司本次股票激励计划以及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做出了明确同意的表决意见,认为公司实施本次股票激励计划以及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实施本次股票激励计划以及员工持股计划,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月8日 14 时30分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月8日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召开地点
江苏省南通市苏通科技产业园海维路66号行政中心三楼会议室
(三)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议案
(1)《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5)《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6)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3年12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征集方案
(一)征集对象
截至 2024年1月3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
2024年1月4日至2024年1月5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三)征集方式
采用公开方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
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
1、股东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应按本公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委托人应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证券部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证券部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2点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公告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的,送达时间以公司证券部收到时间为准。逾期送达的,视为无效。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如下:
地址:江苏省南通市苏通科技产业园海维路66号行政中心三楼会议室
收件人: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电话:0513-80575299
邮政编码:226500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字样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审核,全部满足以下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公告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公告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股东基本情况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5、未将征集事项的投票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行使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给征集人且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以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收到时间先后顺序的,由征集人以询问方式要求授权委托人进行确认,通过该种方式仍无法确认授权内容的,该项授权委托无效;
6、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但对征集事项无投票权。
(六)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将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若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未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对征集人的委托为唯一有效的授权委托;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或“弃权”中选择一项并打“√”,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七)由于征集投票权的特殊性,对授权委托书实施审核时,仅对股东根据
本公告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盖章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或该等文件是否确由股东本人或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发出进行实质审核。符合本公告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明文件均被确认为有效。
特此公告。
征集人:石维磊
2023年12月23日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石维磊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
(委托人应当就每一议案表示授权意见,具体授权以对应格内“√”为准)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
委托股东联系方式:
签署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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