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银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近日公司办理完成了对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注销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749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204万股,每股发行价格238.5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871,901,2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85,422,606.33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586,478,593.67元。上述募集资金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20年9月4日出具了华兴所(2020)验字G-003号《验资报告》。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施专项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存放及专户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监管等方面做出具体明确的规定。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严格按照要求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和存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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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情况
截至2023年11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购买房产用于福州研发中心建设”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予以结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4)。项目结项后,为方便账户管理,减少管理成本,公司于2023年12月21日办理完毕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晋安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37620180800625188)销户手续,同时将节余募集资金569万元转入公司一般账户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该账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晋安支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也随之终止。
特此公告。
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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