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12月18日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2名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1,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89)、《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5)。
根据相关回购注销的议案,公司将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11,000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141,999,100元变更为141,988,100元,公司股份总数将由141,999,100股变更为141,988,100股。
二、需债权人知悉的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告如下:凡本公司债权人均有权于本通知公告之日(2023年12月22日)起45天内向本公司申报债权,并可根据合法债权文件及凭证向本公司要求履行偿还债务之义务或者要求本公司为该等债权提供有效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深圳市坪山区光科一路8号亿道大厦1栋
2、申报时间:2023年12月22日至2024年2月4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8:00
3、联系人:乔敏洋
4、联系电话:0755-23305764
5、传真号码:0755-83142771
6、邮政编码:518000
7、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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