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云南生物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11月 30 日及2023年12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已回购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中三年持有期限即将届满且尚未使用的3,999,993 股股份予以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12月4日及2023年12月21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bse.cn/)披露的《生物谷:关于注销部分已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12)及《生物谷: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12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4 号一一股份回购》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者员工持股计划,应当在发布回购结果公告后3年内转让或者注销”。因此,公司将对 2020 年 11 月 4 日至 2020 年 12 月18日回购的三年持有期限届满且尚未按披露用途实施的3,999,993股股份予以注销。
综上,公司本次共计注销 3,999,993份股票。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 128,000,000 股减少至 124,000,007股,公司注册资本也将由128,000,000元减少至 124,000,007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将于 2023 年 12 月 22日在《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刊登《云南生物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已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
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影响其债权效力,公司将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相关债务,并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注销与注销手续。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可按如下要求向公司申报:
(一)申报所需材料
1、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有效债权文件和相关凭证;
2、债权人身份证明文件。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提供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申报时间及方式
1、申报地址:云南省昆明市高新区马金铺新区生物谷街999号
2、申报时间:2023年12月21日起45天内(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申报方式:债权人可采用现场申报或信函的方式申报,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日邮戳为准
4、联 系 人:赵先生
5、联系电话:0871-65016111
6、邮 编:650500
特此公告。
云南生物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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