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公告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公告
2023年12月22日 00: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证券代码:002639               证券简称:雪人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7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2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4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12月21日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7)。

  公司已于2023年12月19日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40,000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并将上述募集资金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1日

  证券代码:002639               证券简称:雪人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8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0日上午11:00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林汝捷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2月11日以专人递送、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表决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7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是为了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前提下,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4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具体内容详见于2023年12月22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董事会同意公司在确保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继续开展在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有效期内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的业务,前述产品到期后,同意公司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1,000万元(含本数)的,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于2023年12月22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告编号:2023-051)。

  (三)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修订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现对公司部分管理制度作出相应的修订。

  3.1《独立董事制度》

  表决结果:赞成7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提升独立董事履职能力,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公司根据相关规定修订《独立董事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该制度尚需提交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2《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赞成7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充分发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职能,健全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根据相关规定修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3.3《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赞成7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公司根据相关规定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该制度尚需提交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4年1月9日(星期二)15:00时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于2023年12月22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以及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52)。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1日

  证券代码:002639               证券简称:雪人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9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0日上午11:00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在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闽江口工业区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良秀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2月11日以专人递送、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表决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赞成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有利于减少公司财务费用,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流动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的要求。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于2023年12月22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赞成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于2023年12月22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告编号:2023-051)。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2月21日

  证券代码:002639               证券简称:雪人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0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按期全部归还上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至相应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后,使用不超过4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202 号)核准,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98,529,411.00 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6.80 元。截至2021年12月2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669,999,994.8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税)人民币6,842,798.6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63,157,196.18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1﹞000840号)。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相关监管协议。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19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47,325,430.08元,其中: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22年12月2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意公司将不超过4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已在2023年12月19日将4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2月22日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7)。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为充分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当前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将继续使用不超过4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目的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是为了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随着公司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所需,对流动资金需求量增加,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经公司审慎研究决定,通过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4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改善资本结构,提高抗风险能力。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1,680万元,可有效提升经营效益。

  (二)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措施

  公司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如募投项目需要使用该部分已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时,以自有资金及时予以归还,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建设项目的正常进行。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说明

  公司承诺: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在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公司将及时归还该部分资金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五、专项意见

  1、董事会意见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是为了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前提下,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4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有利于减少公司财务费用,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流动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的要求。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宜,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和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1日

  证券代码:002639               证券简称:雪人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1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20日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为自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21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8),上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

  因上述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即将到期,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2023年12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在确保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继续使用上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产品到期后,同意公司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1,000万元(含本数),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为自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202号)核准,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98,529,411.0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6.80 元。截至 2021年12月2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669,999,994.8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税)人民币6,842,798.6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63,157,196.18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1﹞000840号)。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相关监管协议。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19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47,325,430.08元,其中: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2、募集资金闲置原因

  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及公司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整体规划,存在尚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也未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

  三、本次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产品品种以及额度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在前述产品陆续到期后,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1,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

  (三)投资期限

  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

  (四)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措施

  公司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如募投项目需要使用该部分已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时,以自有资金及时予以归还,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建设项目的正常进行。

  (五)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和投资期限内,授权公司总经理行使此次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组织实施现金管理相关事项的实施。具体事项由财务部负责实施。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投资的产品不用于质押。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将优先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选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由商业银行发行并提供保本、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投资产品,风险可控。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及进展情况,加强风险控制,保障资金安全,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3、公司内审部负责对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同时,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六、专项意见说明

  1、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同意公司在确保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继续开展在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有效期内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的业务,前述产品到期后,同意公司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1,000万元(含本数)的,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实施;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通过开展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基于以上意见,东北证券对雪人股份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1日

  证券代码:002639              证券简称:雪人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2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3年12月20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作出的决议,兹定于2024年1月9日15:00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月9日(星期二)15:00时;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月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开始时间2024年1月9日9:15至投票结束时间2024年1月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4年1月4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1月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闽江口工业区洞江西路本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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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上述议案披露的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2月22日刊登于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提示:

  (1)提案1.00需逐项表决。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提案1.02作为特别决议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清单等持股凭证登记;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持股清单、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1月8日9:00~17:00;

  3.登记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闽江口工业区洞江西路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办;

  4.委托他人出席登记办法: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清单等持股凭证登记(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需在2024年1月8日日下午5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办(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5.会议联系人:王青龙;

  6.联系电话:0591-28513121;

  7.传真:0591-28513121;

  8.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闽江口工业区洞江西路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办(邮政编码:350200);

  9.公司股东参加会议的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10.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1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639”,投票简称为“雪人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月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月9日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1月9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意向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签章):

  (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委托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人对会议审议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注:

  1、委托人或委托单位,请对本次提案进行明确投票意见指示;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必须在委托书中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2、同一议案表决意见重复无效。

  证券代码:002639              证券简称:雪人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3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于2023年11月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2023年11月23日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8日和2023年11月24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要求,现将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选举结果为李佳琳女士、韩心洁女士、林崇浩先生当选为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一致。

  李佳琳女士、韩心洁女士、林崇浩先生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前述人员不是持有公司5%以上股东、也并非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管理委员会成员也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任职,与前述主体也不存在关联关系。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已开立,账户名称为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号码为0899413443。

  3、截至2023年12月20日,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通过二级市场购买的方式累计买入公司股票 4,636,500 股,成交均价约为人民币7.533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34,927,415.85元。

  公司将持续关注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业务规则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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