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南海药”)全资子公司海口市制药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口市制药厂”)近日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发的枫蓼肠胃康口服液《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获批成为枫蓼肠胃康口服液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药品基本情况
药品名称:枫蓼肠胃康口服液
剂型:合剂(口服液)
规格:每支装10ml
注册分类:中药
原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90296
受理号:CYZB2302375
审批结论:经审查,本品此次申请事项符合药品注册的有关要求,同意按照《药品上市后变更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批准本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由“重庆赛诺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海口市制药厂有限公司”,药品批准文号不变。转让药品的生产场地、处方、生产工艺、质量标准等与原药品一致,不发生变更。
二、药品的其他相关情况
枫蓼肠胃康口服液用于急性胃肠炎,属伤食泄泻型及湿热泄泻型者,证见腹痛腹满、泄泻臭秽、恶心呕腐或有发热恶寒苔黄脉数等,亦可用于食滞胃痛而证见胃脘痛,拒按、恶食欲吐、嗳腐吞酸舌苔厚腻或黄腻脉滑数者。
三、风险提示
海口市制药厂成为枫蓼肠胃康口服液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有助于丰富公司产品管线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断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
由于药品销售受国家政策,市场环境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566 证券简称:海南海药 公告编号:2023-075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0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改如下: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公司章程》备案、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
本议案将另行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566 证券简称:海南海药 公告编号:2023-072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获得补助的基本情况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口市制药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口市制药厂”)及控股子公司重庆天地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地药业”)近日共收到政府补助款758.0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72.09%,具体情况如下: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入。本次收到的政府补助758.06万元,属于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计入其他收益。具体的会计处理及最终对公司损益的影响将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三、备查文件
相关收款凭证。
特此公告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566 证券简称:海南海药 公告编号:2023-074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2023年12月16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了会议通知及文件。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对内部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保护中小股东及债权人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同时根据2023年8月中国证监会修订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要求,公司拟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
制度全文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将另行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公司章程》备案、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
具体修订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将另行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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