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年12月22日 02:57 证券时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12月21日(星期四)下午14:50时;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12月21日(星期四)。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2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北区松坪山路3号奥特迅电力大厦十楼会议室。

  3. 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 召集人: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特迅”或“公司”)董事会。

  5. 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廖晓霞女士。

  6.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情况

  1.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代理人)代表共6人,代表的股份总数131,074,3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52.8939%。其中:

  (1)现场会议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共5人,代表股份131,071,2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52.8927%;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司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共1人,代表股份3,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13%。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经过逐项审议,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通过了该项议案,选举廖晓霞女士、黄昌礼先生、张翠瑛女士、王凤仁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第六届董事会董事成员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1选举廖晓霞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如下:获得选举票数131,071,28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7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067,6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39%。

  1.2、选举王凤仁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如下:获得选举票数131,071,28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7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067,6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39%。

  1.3、选举黄昌礼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如下:获得选举票数131,071,28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7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067,6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39%。

  1.4、选举张翠瑛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如下:获得选举票数131,071,28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7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067,6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39%。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经过逐项审议,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通过了该项议案,选举石会峰先生、张大志先生、刘宇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2.1、选举石会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如下:获得选举票数131,071,28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7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067,6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39%。

  2.2、选举张大志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如下:获得选举票数131,071,28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7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067,6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39%。

  2.3、选举刘宇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如下:获得选举票数131,071,28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7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067,6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39%。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会议经过逐项审议,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通过了该项议案,选举袁亚松先生、陈展基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成员,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曾艳女士共同组成第六届监事会,第六届监事会监事成员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第六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3.1、选举袁亚松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表决结果如下:获得选举票数131,071,28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7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067,6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39%。

  3.2、选举陈展基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表决结果如下:获得选举票数131,071,28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7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067,6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39%。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同意131,071,28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76%;反对3,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2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067,6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39%;反对3,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6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不涉及特殊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夏宇慈律师和林一统律师现场见证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2023年12月22日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盖章的《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2日

  证券代码:002227 证券简称:奥特迅 公告编号:2023-087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

  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1日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及《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召开了公司2023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曾艳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至此,公司选举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届监事会的成员。随后,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公司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监事会主席、公司高管及证券事务代表等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已经完成,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及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结果,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任期自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绩效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相同。具体名单如下:

  1、董事长:廖晓霞女士

  2、董事会成员:廖晓霞女士、王凤仁先生、黄昌礼先生、张翠瑛女士、石会峰先生(独立董事)、张大志先生(独立董事)、刘宇先生(独立董事)

  3、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廖晓霞女士(召集人)、王凤仁先生、石会峰先生、张大志先生

  审计委员会:石会峰先生(召集人)、刘宇先生、张翠瑛女士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刘宇先生(召集人)、石会峰先生、王凤仁先生

  提名委员会:张大志先生(召集人)、刘宇先生、廖晓霞女士、黄昌礼先生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与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郭万达先生、张宏图先生、李立女士在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后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也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郭万达先生、张宏图先生、李立女士均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不存在应当履行的股份锁定承诺。

  公司对郭万达先生、张宏图先生、李立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以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结果,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股东代表监事2名,任期自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名单如下:

  1、监事会主席:袁亚松先生

  2、监事会成员:袁亚松先生、陈展基先生、曾艳女士(职工代表监事)

  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要求。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三、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1、高级管理人员

  总裁:廖晓霞女士

  副总裁:李志刚先生、麦炜杰先生

  总工程师:李志刚先生

  财务总监:吴云虹女士

  董事会秘书:吴云虹女士

  2、证券事务代表

  证券事务代表:陈世豪先生

  以上人员任期三年,自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本次换届完成后,袁刚先生不再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也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袁刚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0,000股,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换届离任后仍将继续严格遵守上市公司关于董监高股份管理的相关规定。

  公司对袁刚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四、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55-26520515

  电子邮箱:atczq@atc-a.com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北区松坪山路3号奥特迅电力大厦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公司2023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六、附件

  1、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简历;

  2、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简历;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4、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特此公告。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2日

  1、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简历

  (1)非独立董事

  廖晓霞女士,1961年出生,中国香港永久居民,1982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无线电物理专业。历任江西工学院教师、深圳大明电子有限公司工程师、江泰企业深圳办事处负责人,1998年2月至2007年3月担任公司前身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07年3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董事长、总裁。现兼任欧华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奥特迅电气设备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奥电新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深圳市深安旭传感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深圳市奥华源电力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深圳市奥电高压电气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北京奥特迅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西安奥特迅电力电子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大埔县深埔电力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前海奥特迅新能源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担任的主要社会职务有:全国工商联女企业家商会副会长、全国工商联科技装备业商会副会长、香港岛各界联合会常务副理事长、香港广东外商公会名誉会长、香港岛妇女联会会长、港区妇联代表联谊会名誉会长、深圳市政协历届港澳委员联谊会常务副会长、深圳市工商联荣誉副主席、深圳市妇女联合会执委、深圳市女企业家商会会长、深圳市电力行业协会副会长、深圳市质量强市促进会副会长、深圳市美丽深圳公益基金会副理事长。

  截至本公告日,廖晓霞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269,289,占公司股份总数0.92%,通过公司控股股东欧华实业有限公司间接持有股份127,003,61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51.25%,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廖晓霞女士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王凤仁先生,195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西安交通大学自动控制理论及应用专业,工学博士。历任哈尔滨电工学院教师、哈尔滨理工大学教师、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及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现任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席技术专家,兼任深圳市盛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奥特迅电气设备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王凤仁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黄昌礼先生,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2年毕业于陕西工学院电气技术专业,本科学历,工学学士,高级工程师(电力工程电气专业),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专业)。1992年7月至2003年5月就职于甘肃省电力设计院,历任电气室主任工程师、电气室副主任职务;2003年6月至2008年1月从事电力工程规划、咨询、项目管理及设计工作;2008年2月至今担任深圳市奥华源电力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兼总工程师职务,从事公司管理以及电力工程、新能源领域的规划、咨询、项目管理及设计工作。

  截至本公告日,黄昌礼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000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张翠瑛女士,1959年出生,中国香港永久居民,毕业于玫瑰英文书院,香港财务会计协会会员。先后就职于REGENT EXPORT CO.LTD、香港鸿图电子公司,现任欧华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2007年3月至2013年12月期间曾担任本公司监事,2013年12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张翠瑛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欧华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与公司或其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2)独立董事

  石会峰先生,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职于天津国信倚天会计师事务所、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现任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及财务总监,惠州三力协成精密部件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石会峰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张大志先生,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吉林大学法律硕士、清华大学EMBA。现任君言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管委会主任,兼任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员、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和深圳市商事调解协会理事。

  截至本公告日,张大志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刘宇先生,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环境科学博士。2008年至今任职于综合开发研究院(中国·深圳),曾任城市化研究所副所长,现任新能源与低碳发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兼任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生态城市专委会委员、深圳市软科学研究会副秘书长、深圳市新兴战略产业博士专家联谊会理事、深圳市龙华区政协研究咨询委员会咨询委员。长期从事新能源产业、能源与环境政策、城市与区域可持续发展研究。

  截至本公告日,刘宇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2、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简历

  袁亚松先生,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国计量学院电磁测量及仪表专业,本科学历。历任南昌市科委职员、深圳江通机电有限公司销售经理,2000年2月起任公司前身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有限公司华南片区经理、市场部经理、销售副总,2010年6月至2017年3月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深圳市奥电高压电气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袁亚松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陈展基先生,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广州仲恺农业技术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本科学历。2006年7月起入职本公司,负责公司资料管理工作。

  截至本公告日,陈展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曾艳女士,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5 年毕业于株洲工学院(现湖南工业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本科学历,工学学士。2005年10月入职本公司任生产技术部工程师,2014 年至今任公司总工办工程师。

  截至本公告日,曾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廖晓霞女士:请见上述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简历。

  李志刚先生: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西安交通大学机械系焊接材料及设备专业,硕士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烟台东方电子玉麟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直流电源产品部副经理,2009年8月入职本公司,历任电动汽车充电事业部技术总监、研发中心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新能源事业部总经理等职务,2013年3月起任公司副总裁兼总工程师。

  截至本公告日,李志刚先生持有公司股份84,250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吴云虹女士: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高级会计师,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01年入职本公司,历任会计、主管会计、财务部经理,2012年4月起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2017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日,吴云虹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37,000,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麦炜杰先生:198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9年3月至2012年11月就读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本科,电气工程;2013年7月至2017年9月就读香港理工大学,博士毕业(硕博连读),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专业。2017年1月起入职本公司,担任总工程师助理,2020年7月至今,担任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前海奥特迅新能源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2020年12月,被评为深圳“孔雀计划”海外高层次人才。

  截至本公告日,麦炜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4、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陈世豪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7年出生,本科学历,于2022年6月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19年6月加入公司,现任职于公司证券部。

  截至本公告日,陈世豪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适合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相关情形。

  证券代码:002227 证券简称:奥特迅 公告编号:2023-081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为顺利完成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12月21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经全体与会职工代表举手表决,一致同意选举曾艳女士(个人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曾艳女士将与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其他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第六届监事会,任期与第六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公司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2月22日

  曾艳女士,1983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5年毕业于株洲工学院(现湖南工业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本科学历,工学学士。2005年10月入职本公司任生产技术部工程师,2014 年至今任公司总工办工程师。

  截至本公告日,曾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227 证券简称:奥特迅 公告编号:2023-086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电动汽车集约式柔性公共充电站建设运营示范项目”的建设期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本次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募集资金投资规模及项目可行性均未发生变更,本次延期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66号)核准,公司向9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27,208,770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每股发行价格13.22元,共计募集货币资金人民币359,699,939.4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7,080,448.30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52,619,491.1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1]000817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由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352,619,491.10元低于《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中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人民币80,000万元,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公司于2021年12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和《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三、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情况

  截至2023年11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四、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

  (一)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原因

  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将“电动汽车集约式柔性公共充电站建设运营示范项目”的建设期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

  由于新能源汽车充电市场状况与预期存在一定差异,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募投项目进行逐步投入,因此募投项目的投资建设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存在着一定的差异,项目建设周期较原计划相应延长。因此公司在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不发生改变的前提下,结合项目当前的实施进度,拟将募投项目“电动汽车集约式柔性公共充电站建设运营示范项目”计划完成时间从2023年12月31日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

  (二)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的审慎决定,仅涉及投资进度变化,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项目可行性也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积极推进相关募投项目的建设,促进募投项目高质量实施,强化和巩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五、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2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电动汽车集约式柔性公共充电站建设运营示范项目”的建设期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21日召开的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电动汽车集约式柔性公共充电站建设运营示范项目”的建设期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变化,未改变项目建设的内容、投资总额及实施主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与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并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因此,我们同意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且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2日

  证券代码:002227 证券简称:奥特迅 公告编号:2023-085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2月21日以现场方式送达给各位监事,会议于2023年12月21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经全体监事推举,会议由监事袁亚松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豁免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和表决,同意豁免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期限,并于2023年12月21日召开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第六届监事会主席。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选举袁亚松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和《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2月22日

  证券代码:002227 证券简称:奥特迅 公告编号:2023-084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2月21日以现场送达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23年12月21日下午16:00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北区松坪山路3号奥特迅电力大厦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经全体董事推举,会议由董事廖晓霞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豁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和表决,同意豁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期限,并于2023年12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廖晓霞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三、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经与会董事表决,各专门委员会组成如下:

  1、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廖晓霞女士、王凤仁先生、石会峰先生(独立董事)、张大志先生(独立董事)组成,廖晓霞女士为召集人;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石会峰先生(独立董事)、刘宇先生(独立董事)、张翠瑛女士组成,独立董事石会峰先生为召集人;

  3、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张大志先生(独立董事)、刘宇先生(独立董事)、廖晓霞女士、黄昌礼先生组成,独立董事张大志为召集人;

  4、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刘宇先生(独立董事)、石会峰先生(独立董事)、王凤仁先生组成,独立董事刘宇先生为召集人。

  上述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与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和《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四、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表决,同意聘任廖晓霞女士、吴云虹女士、李志刚先生、麦炜杰先生为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其中,续聘廖晓霞女士为公司总裁;续聘吴云虹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续聘李志刚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兼总工程师,聘任麦炜杰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和《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五、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陈世豪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和《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六、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和《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2023年12月22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就上述事项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详见2023年12月22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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