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年09月14日 01:11 证券时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9月7日以邮件、电子通讯等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发出。会议于2023年9月13日在公司303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际到会董事7名,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沈剑标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支付了部分发行费用,且为顺利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在项目规划范围内预先进行了投入。容诚会计师对公司截至2023年9月8日以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及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关于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3】100Z1178号)。

  截至2023年9月8日,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支付人民币0.43万元发行费用,已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人民币1,398.18万元,两项合计共人民币1,398.61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与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6)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更好地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公司拟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间,先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然后每月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划转等额资金至一般结算账户。

  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与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4)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提高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计划和建设进度,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并授权董事长沈剑标先生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此举将有利于资金增值,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

  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与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5)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三、 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13日

  证券代码:002877 证券简称:智能自控 公告编号:2023-083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9月7日以邮件、传真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23年9月13日在公司303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孙明东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支付了部分发行费用,且为顺利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在项目规划范围内预先进行了投入。容诚会计师对公司截至2023年9月8日以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及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关于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3】100Z1178号)。

  截至2023年9月8日,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支付人民币0.43万元发行费用,已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人民币1,398.18万元,两项合计共人民币1,398.61万元。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是为了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完成,符合公司的发展利益需要。配套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1,398.18万元及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0.43万元。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6)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更好地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公司拟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间,先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然后每月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划转等额资金至一般结算账户。

  与会监事认为: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发生的在建工程款、设备采购款及材料采购款等,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改善公司现金流,符合公司股东和广大投资者利益,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4)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提高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计划和建设进度,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并授权董事长沈剑标先生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此举将有利于资金增值,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受影响的前提下,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5)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9月13日

  证券代码:002877 证券简称:智能自控 公告编号:2023-084

  债券代码:128070 债券简称:智能转债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更好地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并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划转等额资金至一般结算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779号)同意注册,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0,905,922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8.61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 179,999,988.42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3,831,358.83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6,168,629.59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3年8月29日对公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3]100Z0025 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按规定与专户银行、保荐人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向经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确定,由董事会负责实施。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全部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结合发展战略和发展目标,并按投资建设项目的进度安排使用。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 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承兑汇票(包括开立的承兑汇票和票据背书等方式)等银行票据方式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款,并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一般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三、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的操作流程

  为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合法合规,公司制定了相关操作流程,具体如下:

  (一)票据支付的审批

  严格按照公司关于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履行内部付款审批流程。

  (二)款项支付及日常台账管理

  财务部门按照月度资金预算和经审批的付款申请支付相关款项,经供应商签收确认后根据募集资金项目登记募投项目资金使用台账。

  (三)募集资金置换

  财务部门按月汇总以承兑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总额,汇总编制成置换申请单,经内部审核、批准后,将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所使用的款项,从募集资金账户中等额转入公司一般账户。

  (四)监督检查

  保荐人和保荐代表人有权采取现场检查、书面问询等方式对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的情况进行监督,公司和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应当配合保荐人的调查与查询。

  四、相关审批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9月1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更好地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间,先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然后每月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划转等额资金至一般结算账户。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9月13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发生的在建工程款、设备采购款及材料采购款等,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改善公司现金流,符合公司股东和广大投资者利益,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就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先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要求,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流动性及使用效率,符合股东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改善公司现金流,符合公司股东和广大投资者利益,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推进,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同时,公司为此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本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无异议。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发生的设备采购款及相关费用等,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改善公司现金流,符合公司股东和广大投资者利益,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4、《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13日

  证券代码:002877 证券简称:智能自控 公告编号:2023-085

  债券代码:128070 债券简称:智能转债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1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计划和建设进度,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具体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779号)同意注册,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0,905,922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8.61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 179,999,988.42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3,831,358.83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6,168,629.59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3年8月29日对公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3]100Z0025 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按规定与专户银行、保荐人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

  1.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所得募集资金于2023年8月25日到账,截至2023年8月25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76,999,988.42元。

  2.募集资金的闲置原因

  募投项目投资建设具有阶段性,工程建设中设有多个付款节点,资金在各付款节点间会出现闲置情况。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投资目的

  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以增加投资收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2.现金管理额度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资金需求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3.现金管理的有效期

  现金管理的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额度范围内的资金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

  4. 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5.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建立投资台账。

  6.信息披露

  公司在每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后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该次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等相关信息。

  7. 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

  四、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1、在保证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度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流动性高的产品投资,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一定的投资回报,充分保障股东利益。

  五、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措施

  公司已制定了详细的募投项目投资时间表,依据该时间表选择周期适当的理财产品,严格服从募投项目投资进度,不会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

  六、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七、相关审批程序及专项意见

  1.董事会意见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期限不超过 12个月的存款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

  3.监事会意见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受影响的前提下,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

  4.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发行人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发行人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本保荐机构对本次发行人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13日

  证券代码:002877 证券简称:智能自控 公告编号:2023-086

  债券代码:128070 债券简称:智能转债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1,398.61万元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779号)同意注册,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0,905,922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8.61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 179,999,988.42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3,831,358.83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6,168,629.59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3年8月29日对公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3]100Z0025 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按规定与专户银行、保荐人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3年9月8日,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支付人民币0.43万元发行费用,已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人民币1,398.18万元,两项合计共人民币1,398.61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依据《募集说明书》第四节“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在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发展规划对上述拟投资项目用自筹资金进行先期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以募集资金置换上述自筹资金。本次发行股票后,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量小于上述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公司将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投入的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金额等使用安排,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23 年9月8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1,398.1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3]100Z1178号),截至2023年9月8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1,398.18万元。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以募集资金1,398.18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同时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

  四、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383.14万元(不含税),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0.43万元(不含税),本次拟置换金额为人民币0.4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五、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审批程序

  (一) 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9月1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1,398.18万元及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0.43万元。

  (二) 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9月13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1,398.18万元及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0.43万元。

  (三)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及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切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及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四) 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事项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3]100Z1178号),鉴证结论为: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智能自控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五) 保荐机构的查核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4.《关于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3]100Z1178号);

  5.《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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