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批)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批)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2023年08月30日 04:52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授予登记完成日:2023年8月28日

  ●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数量:28万股

  ●股票期权授予登记数量:32.5万份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证登上海分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完成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批)授予登记工作,并于2023年8月29日收到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具体情况如下:

  一、 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年8月1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相应法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2年8月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和《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独立董事姚宏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2年8月22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表决权。

  3、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公示期为自2022年8月5日至2022年8月14日。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激励名单提出的异议。监事会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2022年8月16日披露了《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公告》。

  4、2022年8月22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次激励计划获得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批准,并于2022年8月23日披露了《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2年9月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23年5月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7、2023年8月14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第二批)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 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授予情况

  (一)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第二批)情况

  1、授予日:2023年8月14日

  2、授予数量:28万股

  3、授予人数:9人

  4、授予价格:15.62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6、预留部分第二批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具体分配情况:

  ■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

  注2: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批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注3:以上百分比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二)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第二批)情况

  1、授予日:2023年8月14日

  2、授予数量:32.5万份

  3、授予人数:10人

  4、行权价格:32.12元/份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6、预留部分第二批授予股票期权的具体分配情况:

  ■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

  注2: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批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注3:以上百分比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在确定授予日后办理股份登记的过程中,鉴于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32.5万股调整为28万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由10人调整为9人。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授予登记人员名单及权益数量与公司2023年8月15日披露的《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批)授予的公告》和《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批)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内容一致。

  三、 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锁定期和解锁安排情况

  (一)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限售期及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有效期为自授出权益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72个月。

  预留部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授予日起满48个月后分二期解除限售,解除限售的比例分别为50%、50%。

  ■

  (二)股票期权的有效期、等待期、行权期及行权安排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有效期为自授出权益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72个月。

  预留部分授予的股票期权在授予日起满48个月后分二期行权,每期行权的比例分别为50%、50%。

  ■

  四、 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3]第ZA15049号《验资报告》,截至2023年8月16日止,本公司已收到9位激励对象缴纳的限制性股票认购款合计人民币4,373,600.00元,其中,人民币280,000.00元计入股本,人民币4,093,6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

  五、 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登记情况

  2023年8月28日,公司本次授予28万股限制性股票登记手续已完成,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收到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2023年8月28日,公司本次授予32.5万份股票期权登记手续已完成,具体情况如下:

  1、期权名称:济川药业期权

  2、期权代码(分二期行权):1000000448、 1000000449

  3、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日期:2023年8月28日

  六、 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921,716,660股增加至921,996,660股。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前,公司控股股东江苏济川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曹龙祥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西藏济川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计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为563,595,818股,占授予前公司股份总额的61.15%。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变更为61.13%,本次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七、 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

  八、 公司增发限制性股票所筹集的资金的用途

  本次激励计划筹集的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九、 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中关于公允价值确定的相关规定,企业需要选择适当的估值模型对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进行计算。

  公司将在等待期/限售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统计的可行权/可解除限售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及预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授权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按照相关估值工具确定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批)授予日与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第二批)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次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解除限售/行权的比例摊销。由本次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单位:万元

  ■

  注1:上述费用为预测成本,对公司经营业绩的最终影响以会计师所出的审计报告为准。

  注2:提请股东注意上述股份支付费用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注3:上表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在不考虑本次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刺激作用情况下,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批授予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若考虑本次激励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激励对象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代理成本,本次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特此公告。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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