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8月30日 04:49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4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507         证券简称:方大特钢   公告编号:临2023-076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特钢”“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3年8月29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到监事5人,亲自出席监事5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

  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追溯调整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的相关规定,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本次追溯调整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8月30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之《方大特钢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8月30日登载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之《方大特钢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8月30日登载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之《方大特钢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及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之《方大特钢2023年半年度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认为: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往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审计业务,同意续聘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相关审计费用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8月30日登载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之《方大特钢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收购方大国贸100%股权过渡期损益情况的议案》

  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聘请具备证券从业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对方大国贸过渡期损益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基于审计结果,方大国贸在过渡期内实现净利润2,568.34万元,未发生亏损,交易对方无需承担补偿责任,方大国贸在过渡期内产生的收益由公司享有,符合《天津一商集团有限公司与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辽宁方大集团国贸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的相关约定。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8月30日登载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之《方大特钢关于收购方大国贸100%股权过渡期损益情况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方大特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采取的填补措施可有效降低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对公司即期收益的摊薄影响,充分保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8月30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之《方大特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

  特此公告。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0507       证券简称:方大特钢   公告编号:临2023-079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宁波方大海鸥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海鸥”)、南昌方大资源综合利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资源”)、南昌长力二次资源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二次资源”)、本溪满族自治县同达铁选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同达铁选”)、江西方大特钢汽车悬架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悬架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江西方大长力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长力”)、重庆红岩方大汽车悬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红岩”)、济南方大重弹汽车悬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南重弹”)。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为上述被担保人在金融机构综合授信人民币75,600万元提供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上述被担保人提供的担保余额为78,093.36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是;重庆红岩、济南重弹分别以其自有资产为公司对其提供的担保提供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公司无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特钢”“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宁波海鸥、方大资源、二次资源、同达铁选、悬架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方大长力、重庆红岩、济南重弹在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敞口)金额合计人民币75,600万元,具体如下:

  ■

  上述担保事项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以实际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红岩、济南重弹分别以其自有资产为公司对其提供的担保提供反担保,反担保期限与担保期限一致。

  上述担保事项决议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本次对外担保金额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宁波海鸥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3年9月,注册资本:3,000万元,注册地:浙江省宁波市,主要从事矿产品、金属材料的批发、零售;自营和代理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宁波海鸥经审计的总资产40,667.49万元,负债6,215.17万元,资产负债率15.28%;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705,334.70万元,净利润29,323.58万元。

  (二)方大资源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7年5月,注册资本:15,867.52万元,注册地:江西省南昌市,主要从事工业废物的处理、回收与综合利用(不含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综合利用再生资源产品研发、生产、销售;工程管理服务;机械设备技术咨询服务。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方大资源经审计的总资产53,720.91万元,负债10,193.74万元,资产负债率18.98%;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75,970.30万元,净利润26,866.37万元。

  (三)二次资源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8年6月,注册资本:1,000万元,注册地:江西省南昌市,主要从事易燃液体(粗苯、煤焦油)、不燃气体(氮气、氧、氩)批发等。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二次资源经审计的总资产7,426.26万元,负债3,510.22万元,资产负债率47.27%;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9,587.14万元,净利润3,130.16万元。

  (四)同达铁选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04年9月,注册资本:4,592万元,注册地:辽宁省本溪市,主要从事铁精粉加工、销售;铁矿石开采。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同达铁选(合并)经审计的总资产105,121.95万元,负债8,319.84万元,资产负债率7.91%;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620.50万元,净利润-797.98万元。

  (五)悬架集团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0年5月,注册资本:25,000万元,注册地:江西省南昌市,主要从事汽车运输机械零部件及配件、汽车弹簧专用设备、汽车底盘、汽车弹簧、汽车空气悬架、导向臂、汽车横向稳定杆、扭杆、油气悬挂及举升缸、金属制品研发、制造、加工等。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悬架集团经审计(合并后)的总资产153,981.72万元,负债87,761.07万元,资产负债率56.99%;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89,843.17万元,净利润-4047.18万元。

  (六)方大长力系公司间接全资子公司(悬架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09年4月,注册资本:22,000万元,注册地:江西省南昌市,主要从事各类汽车、农用运输机械零部件及配件、汽车弹簧专用设备、汽车底盘、模具、金属制品研制开发、制造、加工、销售等。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方大长力经审计的总资产63,876.23万元,负债37,683.11万元,资产负债率58.99%;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2,421.32万元,净利润815.11万元。

  (七)重庆红岩系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悬架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悬架集团持有重庆红岩56%股权),成立于2003年6月,注册资本:11,908.13万元,注册地:重庆市铜梁区,主要从事开发、制造、销售汽车钢板弹簧、汽车空气悬架、导向臂、汽车横向稳定杆、油气悬挂及举升缸以及其他汽车零部件等。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重庆红岩经审计的总资产(合并)68,436.85万元,负债33,830.72万元,资产负债率49.43%;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0,721.56万元,净利润-5,548.68万元。

  (八)济南重弹系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悬架集团通过重庆红岩方大汽车悬架有限公司间接控制济南重弹86.63%股权),成立于2008年11月,注册资本:7,480万元,注册地: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主要从事汽车钢板弹簧、横向稳定杆、空气悬挂、导向臂、油气悬挂、举升缸及汽车零部件(不含整机)的开发、生产及销售。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济南重弹经审计的总资产27,546.47万元,负债10,438.95万元,资产负债率37.90%;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5,197.66万元,净利润-1,094.71万元。

  三、公司尚未与金融机构签署担保合同。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主要用于被担保方生产经营,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或间接控股子公司,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均未超过70%,生产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具有偿还债务的能力;重庆红岩、济南重弹的其他股东未按股权比例提供担保,但重庆红岩、济南重弹以其自有资产在公司为其担保的金额范围内提供反担保,可以保障公司的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全资或间接控股子公司,担保主要用于被担保方生产经营;被担保方具有债务偿还能力,且重庆红岩、济南重弹以其自有资产在公司为其担保的金额范围内提供反担保,反担保措施可以保障公司利益。被担保对象的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及本次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均符合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六、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含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380,900万元(包含与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互相担保额度,含本次担保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5.04%;其中,公司(含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累计担保总额为280,900万元(含本次担保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3.22%。

  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0507         证券简称:方大特钢         公告编号:临2023-080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有效开展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2023年8月2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企业名称: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6688390414

  (3)企业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成立日期:2000年9月19日

  (5)合伙期限:2000年9月19日至长期

  (6)主要经营场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21号4栋1003室

  (7)执行事务合伙人:黄庆林、沈芳、方文森、龙晖、史世利、阴兆银、王建国、王勤、成志城、姚运海、刘文俊、梁雪萍、王桂林。

  (8)首席合伙人:黄庆林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拥有合伙人103人、注册会计师51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14人。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2022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8.37亿,其中审计业务收入6.08亿,证券业务收入1.05亿;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计27家,主要包括制造业、批发和零售贸易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采矿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余额为0.2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9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没有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1)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1次,均已整改完毕。

  (2)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1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熊明华

  熊明华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方大特钢(600507)、天音控股(000829)和星徽股份(300464)审计报告。

  (2)签字注册会计师:薛练武

  薛练武201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方大特钢(600507)和星徽股份(300464)审计报告。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威

  李威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天津港(600717)和方大特钢(600507)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2022年度审计服务的费用为8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6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0万元,是以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经理及其他员工在本次审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成本为基础计算的。

  公司2023年度审计费用将由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情况与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自其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以来,均能勤勉尽责,独立发表审计意见,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义务。

  本委员会提议续聘该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已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往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所作审计实事求是,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为保持公司外部审计等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意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继续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历年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审计业务,续聘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并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公司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年8月2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相关审计费用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特此公告。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0507         证券简称:方大特钢         公告编号:临2023-084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特钢”“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非关联董事一致审议通过《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所涉及的业务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审议程序

  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辽宁方大集团国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国贸”)及其子公司与关联方天津一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一商”)及其子公司2023年度预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金额50,000万元。

  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联董事居琪萍、黄智华、敖新华、邱亚鹏、徐志新、常健、谭兆春、王浚丞、郭相岑均已回避表决本议案,该事项已获得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表决通过,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2023年1-7月已发生情况

  公司已分别于2023年5月26日、2023年6月1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因收购方大国贸100%股权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方大国贸及其子公司预计2023年度向关联方天津一商及其子公司销售焦炭、煤、废钢等,关联交易金额43,877.28万元,本次预计上述金额增加5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上表2023年1-7月已发生金额仅为公司相关业务部门统计金额,未经审计。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介绍

  天津一商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地:天津市和平区,注册资本:134,911.6848万元人民币,主营业务:一般项目:销售代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科技中介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润滑油销售;金银制品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包装服务;装卸搬运;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日用产品修理。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进出口代理;烟草制品零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天津一商经审计(合并)总资产104.48亿元,所有者权益51.22亿元,资产负债率50.98%;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30.47亿元,净利润6,351.67万元。

  (二)交易双方的关联关系

  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集团”)系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方大集团持有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钢铁”)100%股权,方大钢铁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控制持有公司38.72%股权。方大集团系天津一商控股股东,方大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控制天津一商100%股权。天津一商为公司的关联方。

  (三)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天津一商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较好,具有相应的支付能力,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方大国贸及其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能充分利用各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条件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实现优势互补,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有利于公司发展。上述关联交易按市场经营规则进行,定价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不会因为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四、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方大国贸及其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关联交易执行市场价格,交易遵循公允、公平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2023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联董事居琪萍、黄智华、敖新华、邱亚鹏、徐志新、常健、谭兆春、王浚丞、郭相岑均已回避表决上述议案,全体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上述议案。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方大国贸及其子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因公司日常的业务发展需要而进行,符合公司实际业务需要,有利于公司发展,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在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0507         证券简称:方大特钢         公告编号:临2023-086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现将2023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一、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单位:万元

  ■

  注:钢铁业包括汽车板簧、弹簧扁钢、优线、螺纹钢等业务;公司的其他收入所占比重极小,从重要性角度在钢铁行业分部反映。

  二、产销量情况

  单位:万吨

  ■

  注:销售量中含本期对子公司江西方大特钢汽车悬架集团有限公司弹簧扁钢的销量5.01万吨。

  上述生产经营数据为公司内部统计数据,未经审计,仅供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所用,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0507   证券简称:方大特钢  公告编号:临2023-075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特钢”“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8月29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到董事15人,亲自出席董事15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

  赞成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因公司收购辽宁方大集团国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国贸”)100%股权,方大国贸已于2023年5月6日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方大国贸的合并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公司按照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相关规定追溯调整2022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数据及2022年1-6月合并利润表及合并现金流量表相关数据。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8月30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之《方大特钢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赞成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由于财政部的上述规定,公司将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从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8月30日登载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之《方大特钢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赞成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8月30日登载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之《方大特钢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及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之《方大特钢2023年半年度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赞成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宁波方大海鸥贸易有限公司、南昌方大资源综合利用科技有限公司、南昌长力二次资源销售有限公司、本溪满族自治县同达铁选有限责任公司、江西方大特钢汽车悬架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江西方大长力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重庆红岩方大汽车悬架有限公司、济南方大重弹汽车悬架有限公司在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敞口)金额合计人民币75,60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8月30日登载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之《方大特钢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赞成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公司经营需要,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续聘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相关审计费用将由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情况与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8月30日登载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之《方大特钢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收购方大国贸100%股权过渡期损益情况的议案》

  赞成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天津一商集团有限公司与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辽宁方大集团国贸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的有关约定: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以下简称“过渡期”)标的公司所产生的收益归受让方享有,所发生的亏损由转让方以现金方式向受让方补足或直接从本次交易对价中扣除,过渡期损益应由受让方聘请具备证券从业资格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专项审计确定。

  根据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辽宁方大集团国贸有限公司2023年1-4月财务报表专项审计报告》(CAC专字[2023]2243号),方大国贸过渡期收益为2,568.34万元。方大国贸过渡期收益归公司享有。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8月30日登载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之《方大特钢关于收购方大国贸100%股权过渡期损益情况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中止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赞成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结合挂牌情况,经公司慎重考虑,公司中止公开挂牌转让方大黄果树100%股权事宜,后续是否继续挂牌视市场情况及贵州方大黄果树食品饮料有限公司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有效期而定。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8月30日登载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之《方大特钢关于中止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方大特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赞成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等相关规定,由于公司收购方大国贸100%股权构成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对2022年度的财务数据进行了追溯调整。结合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数据以及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进展情况,公司修订了部分测算假设并重新测算了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根据上述相关规定及追溯调整的情况,公司修订《方大特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就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做出风险提示,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为保证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公司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的分析、相关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的承诺均符合上述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8月30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之《方大特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居琪萍、黄智华、敖新华、邱亚鹏、徐志新、常健、谭兆春、王浚丞、郭相岑均已回避表决本议案。

  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方大国贸及其子公司与关联方天津一商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2023年度预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金额50,00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8月30日登载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之《方大特钢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赞成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定于2023年9月14日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8月30日登载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之《方大特钢关于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0507         证券简称:方大特钢         公告编号:临2023-078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的相关规定,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特钢”“公司”)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根据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具体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由于财政部的上述规定,公司将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从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二)变更日期及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规定了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应在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会计处理。

  公司本次变更主要涉及租赁交易,对于“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单项租赁交易”,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内容,并根据准则解释要求,对因适用该解释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对2023年年初财务报表项目进行了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涉及调整的科目如下

  单位:元

  ■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涉及调整的科目如下

  单位:元

  ■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对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本次决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

  2023年8月2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0507         证券简称:方大特钢         公告编号:临2023-081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方大国贸100%股权过渡期损益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3年5月6日,辽宁方大集团国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国贸”)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9日披露的《方大特钢关于收购方大国贸100%股权进展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43)。

  根据《天津一商集团有限公司与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辽宁方大集团国贸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的有关约定: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以下简称“过渡期”)标的公司所产生的收益归受让方享有,所发生的亏损由转让方以现金方式向受让方补足或直接从本次交易对价中扣除,过渡期损益应由受让方聘请具备证券从业资格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专项审计确定。

  为专项审计的可实现性考虑,交割审计基准日为交割日前月最后一日,交割审计基准日为2023年4月30日,评估基准日为2022年12月31日,因此本次审计的过渡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聘请的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完成方大国贸过渡期损益审计工作,并出具《辽宁方大集团国贸有限公司2023年1-4月财务报表专项审计报告》(CAC专字[2023]2243号),根据上述专项审计报告及《股权转让协议》的有关约定,方大国贸在过渡期内实现净利润2,568.34万元,未发生亏损,交易对方无需承担补偿责任,方大国贸在过渡期内产生的收益由公司享有。

  特此公告。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0507         证券简称:方大特钢         公告编号:临2023-082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止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3年6月30日,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在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以公开挂牌的方式转让全资子公司贵州方大黄果树食品饮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黄果树”)100%股权,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公开挂牌转让股权的相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定受让方资格条件、签署委托合同、出售股权协议条款的设定及签署、办理过户手续、调整挂牌底价、延长挂牌期限等。

  截至2023年8月29日,公司在江西省产权交易所经过三轮调价,将方大黄果树100%股权的挂牌底价由9,789.05万元调整为6,852.34万元,但仍未征集到合适的意向受让方。

  2023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中止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结合挂牌情况,经公司慎重考虑,公司中止公开挂牌转让方大黄果树100%股权事宜,后续是否继续挂牌视市场情况及方大黄果树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有效期而定。

  本次股权转让的中止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亦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披露后续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0507  证券简称:方大特钢  公告编号:临2023-085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9月14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9月14日9点00分

  召开地点:公司四楼会议室(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冶金大道475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9月14日

  至2023年9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方大特钢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方大特钢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方大特钢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江西汽车板簧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国有股、法人股股东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及持股凭证、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印章)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公司出具的持股凭证;代理人应持委托人及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证券公司出具的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3年9月12日-13日,8:30-11:30,14:00-16:30。

  (三)登记地点: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办

  (四)传真号码:0791-88386926;联系电话:0791-88396314。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按已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确认其与会资格;

  (二)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交通及住宿费用自理;

  (三)通讯地址: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办(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冶金大道475号),邮政编码:330012。

  特此公告。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

  授权委托书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9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507       证券简称:方大特钢   公告编号:临2023-087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9月22日(星期五)下午16:0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3年9月15日(星期五)至9月21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fdtg600507@163.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8月30日发布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3年9月22日下午16:00-17:00举行2023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3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9月22日下午16:00-17: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居琪萍

  总经理:常健

  董事会秘书:吴爱萍

  财务总监:颜军

  独立董事:魏颜

  (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3年9月22日下午16:00-17: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3年9月15日(星期五)至9月21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fdtg600507@163.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李帅

  电话:0791-88396314

  邮箱:fdtg600507@163.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

  公司代码:600507                                      公司简称:方大特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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