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326 公司简称:经纬恒润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详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风险因素”相关内容。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1.6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治理特殊安排情况:
√本公司存在表决权差异安排
1. 特别表决权设置情况
2020年10月18日,公司召开了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立大会暨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表决通过《关于〈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设置特别表决权股份的方案〉的议案》,设置特别表决权股份,该表决权差异安排将依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长期存续和运行。
公司设置特别表决权的数量为8,526,316股A类股份,均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吉英存持有。除上述设置了特别表决权的A类股份以外,公司剩余股份均为B类股份。除《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大会审议特定事项时,每份A类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应当与每份B类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相同以外,每份A类股份拥有的表决权数量为每份B类股份拥有的表决权的6倍,每份A类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相同。
2. 投资者保护措施
特别表决权的引入系为了保证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整体的控制权,不会因为增发股份减弱实际控制权而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在设定特别表决权的同时,《公司章程》也对A类股份及其特别表决权进行了多方面的限制,确保上市后A类股份的表决权数量占公司全部已发行股份表决权数量的比例不会进一步增加,不会进一步摊薄B类股份的投票权比例。此外,股东大会在就《公司章程》修改等重大事项投票时,仍采用一股一票的投票制度,由此进一步保护B类股份股东的合法权益。
综上,公司的特别表决权制度在保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权和保护B类股份股东利益方面进行了平衡,兼具稳定实际控制人的控制权、提升公司治理效率与公平原则。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326 证券简称:经纬恒润 公告编号:2023-037
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01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121.00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3,630,000,000.00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141,982,599.76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88,017,400.24元,于2022年4月13日到账。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ZG11072号《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累计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公司于2022年12月29日分别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及商业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子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预先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及商业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同日,保荐机构出具核查意见,对该事项无异议。上表中本期直接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中,包含报告期内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预先以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及商业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的金额。
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监督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公司一直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江苏涵润汽车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涵润”)、经纬恒润(天津)研究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研究院”)、天津经纬恒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经纬”)、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及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对各方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该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具体情况如下:
2022年3月7日,公司与保荐机构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银行账号为634671225。
2022年5月12日,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涵润与保荐机构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港闸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银行账号为502777667618;同日,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研究院与保荐机构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浦和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银行账号为77190078801500003003。
2023年3月29日,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经纬与保荐机构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浦和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银行账号为77190078801600003201。
三、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实施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保证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2亿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保本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及保本型理财产品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公司及子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资金。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分别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投资金额、新增募投项目、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新增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增资及提供借款的议案》,同意公司调减原募投项目“经纬恒润南通汽车电子生产基地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资的金额60,000.00万元,将该等募集资金通过向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天津经纬增资及借款的方式投资于新增募投项目“经纬恒润天津新工厂”,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
公司2023年半年度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特此公告。
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公司此前未对每期投入金额做出承诺。
注2:“本期投入金额”包含报告期内已进行等额置换的金额。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88326 证券简称:经纬恒润 公告编号:2023-038
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3年8月18日通过电子邮件发出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3年8月28日11:00通过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并作出决议。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崔文革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会议形成一致决议如下:
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出具的书面审核意见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及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规定。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能够公允地反映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监事会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公司已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切实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37)。
特此公告。
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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