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8月30日 04:49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公司分别于2023年1月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23年1月19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原经营范围中增加“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

  2、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3年5月16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同意以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63,191,7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6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58,749,012.00元(含税);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50股,合计转增股本73,436,265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236,627,965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公司已于2023年6月9日完成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实施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40)。

  3、公司于2023年7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披露了《关于公司生产基地搬迁进展暨签署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公司将在2024年1月31日前将房屋腾空搬迁完毕交付给收储方。

  证券代码:003025        证券简称:思进智能   公告编号:2023-048

  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3年8月28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以电话、专人及电子邮件等相结合的方式已于2023年8月18日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忠明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起草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主要内容为2023年半年度公司的整体经营情况及主要财务指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50)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51)。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52)。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目前,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主体建设工程已经完工,智能数控冷成形成套装备物联网应用技术研发项目、八/九工位系列高难度零件冷成形机技术研发项目、超大型多工位冷镦成形机项目研发、军工弹头/弹壳系列冷成形成套装备技术研发项目等正在有序进行中。项目总体进度较原计划有所滞后主要系部分研发设备投入进度未达预期,原因如下: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建设所需的部分加工设备需要进行个性化定制,供应商供货周期有所延长。公司向供应商定制的数控桥式动梁龙门加工中心,于2022年9月与供应商签署购销合同并支付预付款,因设备技术方案、性能参数等诸多个性化因素,截至当前,上述加工中心尚未完成主机交付及安装调试,按照合同约定,项目尾款尚未从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中予以支付。为保证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全面、稳步推进,公司正积极与相关设备供应商进行沟通,以尽快完成相关设备的交付。

  鉴于上述情况,本着审慎和效益最大化的原则,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未发生改变的前提下,结合项目当前的实施进度,公司拟将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从2023年6月延期至2023年12月。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所采购设备的市场供应状况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决定,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3)。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黄继佳先生自2018年8月19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因个人原因,其近日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辞职报告,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相应委员会职务,辞任后,不再担任公司及子公司任何职务。

  为保障董事会的规范运作,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会同意补选徐大卫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将在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担任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委员之职,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徐大卫先生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徐大卫先生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按照相关规定,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公告编号:2023-055)、《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公告编号:2023-056)。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于2023年9月15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57)。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3025        证券简称:思进智能    公告编号:2023-049

  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3年8月28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电话、专人及电子邮件等相结合的方式已于2023年8月18日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公司监事会主席徐家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议事内容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起草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主要内容为2023年半年度公司的整体经营情况及主要财务指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50)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51)。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不恰当的情形,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52)。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目前,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主体建设工程已经完工,智能数控冷成形成套装备物联网应用技术研发项目、八/九工位系列高难度零件冷成形机技术研发项目、超大型多工位冷镦成形机项目研发、军工弹头/弹壳系列冷成形成套装备技术研发项目等正在有序进行中。项目总体进度较原计划有所滞后主要系部分研发设备投入进度未达预期,原因如下: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建设所需的部分加工设备需要进行个性化定制,供应商供货周期有所延长。公司向供应商定制的数控桥式动梁龙门加工中心,于2022年9月与供应商签署购销合同并支付预付款,因设备技术方案、性能参数等诸多个性化因素,截至当前,上述加工中心尚未完成主机交付及安装调试,按照合同约定,项目尾款尚未从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中予以支付。为保证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全面、稳步推进,公司正积极与相关设备供应商进行沟通,以尽快完成相关设备的交付。

  鉴于上述情况,本着审慎和效益最大化的原则,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未发生改变的前提下,结合项目当前的实施进度,公司拟将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从2023年6月延期至2023年12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决定,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3)。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3025        证券简称:思进智能        公告编号:2023- 056

  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徐大卫,作为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可能妨碍本人独立履职的其他关系。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本人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否□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候选人郑重承诺: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任职期间本人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职为由拒绝履职。

  声明人(签署):

  徐大卫

  2023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3025        证券简称:思进智能        公告编号:2023- 055

  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徐大卫先生为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教育背景、专业资格、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被提名人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否□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名人郑重承诺: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促被提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提名人: 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3025        证券简称:思进智能        公告编号:2023- 052

  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3号)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等相关规定,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3162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一定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100,0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1.34元,共计募集资金428,934,000.00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29,05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399,884,000.00元,已由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8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法定信息披露费用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0,901,311.32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78,982,688.68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578号)。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29日分别与中国银行宁波市科技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开发区支行、中国工商银行宁波国家高新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3号)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公司2022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2022年5月19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对上述《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募集资金专户存放余额与实际结余募集资金余额差异2,000万元,系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金额2,000万元,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三、本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中相关内容。

  [注2]:本募集资金专户已于2023年8月9日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

  三、本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主要用于提升公司的研发能力,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但项目的实施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工程技术研发中心的建设,进一步提升公司技术支撑力量,为日渐扩大的生产规模提供有力的质量保障。同时公司还将以技术转化为重要目标,开发市场迫切需要的产品功能,提高产品竞争力。

  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的建成有利于公司实现对目标市场的快速占领和渗透,扩大市场份额。项目建成后,将在各下游客户相对集中的区域建立营销和服务中心,负责当地的销售和技术服务,能够极大提升公司的品牌竞争力。本项目除了作为销售网点、售后服务中心,还将为客户提供行业培训,与客户形成互动,深入了解下游行业的生态系统,以便为客户提供更具价值的产品服务体系,并在该行业生态系统融入公司的产品服务体系。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1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116,176,137.19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募集资金置换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由其出具《关于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1〕3号)。

  (五)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增强募集资金获取收益的能力,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于2023年1月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等品种,投资品种应当满足保本,单项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且投资产品不得进行质押的要求。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存使用。2023年1月19日,该议案经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负责办理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等现金管理的具体事宜,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期末未到期余额为人民币2,000.00万元,具体情况列示如下:

  ■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半年度,本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3] 多工位高速精密智能成形装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累计投入金额超过承诺投资总额的部分,资金来源为募集资金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收益。

  证券代码:003025        证券简称:思进智能    公告编号:2023-054

  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公告

  ■

  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公司独立董事离任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独立董事黄继佳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黄继佳先生自2018年8月19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现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申请辞去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黄继佳先生辞职生效后,将不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继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离任后公司独立董事人员不足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为了确保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其辞职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方能生效。在此之前,黄继佳先生仍将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责。

  黄继佳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科学决策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黄继佳先生任职期间内对公司发展作出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情况

  为保障董事会的规范运作,经公司董事会审核,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徐大卫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简历详见附件),并在通过股东大会选举后担任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截至本公告日,徐大卫先生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徐大卫先生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按照相关规定,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

  1、徐大卫先生

  徐大卫,男,1981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拥有澳大利亚永久居留权,2009年毕业于德国马格德堡大学企业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2010年10月至2022年4月,历任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宁波豪仕达仪表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财务总监,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职务。2022年5月至今,任宁波市江北金力玻璃制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徐大卫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或公开谴责,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

  证券代码:003025        证券简称:思进智能   公告编号:2023-053

  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

  公告

  ■

  特别提示:

  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思进智能”)拟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中“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

  除前述变更外,其他事项无任何变更,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事项已经2023年8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162号)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10万股,发行价格为21.3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42,893.40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4,995.13万元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7,898.2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578号)。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上述制度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保证专款专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入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二、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说明

  1、部分募投项目前次延期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综合考虑了公司的未来发展战略、技术发展趋势、市场需求变化以及募集资金到位时间等因素,本着审慎的原则,对部分募投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进行延期,具体延期情况如下:

  ■

  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 021)。

  公司于2022年8月2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公司本着审慎和效益最大化的原则,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未发生改变的前提下,结合项目当前的实施进度,对部分募投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进行延期,具体延期情况如下:

  ■

  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 050)。

  2、部分募投项目本次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目前,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主体建设工程已经完工,智能数控冷成形成套装备物联网应用技术研发项目、八/九工位系列高难度零件冷成形机技术研发项目、超大型多工位冷镦成形机项目研发、军工弹头/弹壳系列冷成形成套装备技术研发项目等正在有序进行中。项目总体进度较原计划有所滞后主要系部分研发设备投入进度未达预期,原因如下: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建设所需的部分加工设备需要进行个性化定制,供应商供货周期有所延长。公司向供应商定制的数控桥式动梁龙门加工中心,于2022年9月与供应商签署购销合同并支付预付款,因设备技术方案、性能参数等诸多个性化因素,截至当前,上述加工中心尚未完成主机交付及安装调试,按照合同约定,项目尾款尚未从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中予以支付。为保证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全面、稳步推进,公司正积极与相关设备供应商进行沟通,以尽快完成相关设备的交付。

  鉴于上述情况,本着审慎和效益最大化的原则,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未发生改变的前提下,结合项目当前的实施进度,公司拟将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从2023年6月延期至2023年12月。具体情况如下:

  ■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所采购设备的市场供应状况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建设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延长募投项目“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综合考虑了公司的未来发展战略、技术发展趋势、市场需求变化等相关因素,符合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决定,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依法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

  2、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上述募投项目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思进智能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3025  证券简称:思进智能 公告编号:2023- 057

  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经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思进智能”)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23年9月15日(星期五)下午14:00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就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9月15日(星期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9月15日09:15-09:25、0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9月15 日0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的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9月8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23年9月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宁波高新区菁华路699号,思进智能办公大楼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

  ■

  由于议案1只有一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因此本议案无需采用累积投票制度。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实行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电子邮件或信函以送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需在2023年9月9日17:30前送达或发送电子邮件至nbsijin@163.com,并来电确认),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登记方式:2023年9月9日上午09:00-11:30,下午13:30-17:30,电子邮件或信函以到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3、现场登记地点:浙江省宁波高新区菁华路699号,思进智能办公大楼五楼会议室。

  信函请寄:浙江省宁波高新区菁华路699号,联系人:周慧君,电话:0574-87749785(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

  电子邮箱:nbsijin@163.com

  4、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3025

  2、投票简称:SJZN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提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9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09:15-09:25,0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9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09:15至当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单位(本人)作为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个人)出席2023年9月15日召开的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会议议案行使如下表决权:

  ■

  本次授权的有效期限:自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姓名/名称(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法人股东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附注:

  1、各选项中,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中用“√”选择一项,多选无效,不填表示弃权。

  2、《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3、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4、授权委托书为自然人股东由委托人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附件三:

  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上述信息(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股东大会通知文件中所规定的期限之前以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3025                          证券简称:思进智能                          公告编号:2023- 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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