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因收购江南园林有限公司股权,本公司(被告)与江南园林有限公司19名原股东签订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在履行该协议过程中产生纠纷。2020年5月初,本公司收到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两份《应诉通知书》,分别是杨建国(持有江南园林有限公司10%股权)起诉本公司股权转让纠纷及常州中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江南园林有限公司7.39%股权)起诉本公司股权转让纠纷。截至2023年6月30日,正在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审查过程中,尚未作出再审审查裁定。

  证券代码:002059             证券简称:云南旅游            公告编号:2023-038

  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按照规定,于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公司根据上述修订后的会计准则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的情形。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时间

  按照财政部规定的时间,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新准则。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 的通知》(财会〔2022〕31 号)。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以下简称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 号——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 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调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助于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通知》(财会〔2022〕31 号)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有利于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备查文件

  (一)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三)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2059             证券简称:云南旅游            公告编号:2023-035

  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8月18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通知,于2023年8月28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点为公司17楼会议室。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冯军先生主持,公司的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并逐项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同时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调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详细内容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关于制订〈合规管理实施细则〉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合规管理实施细则》。

  特此公告。

  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2059             证券简称:云南旅游         公告编号:2023-036

  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8月18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通知,会议于2023年8月28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在公司17楼会议室召开,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长游增淦先生主持。会议经过审议并逐项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同时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助于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详细内容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

  特此公告。

  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2059         证券简称:云南旅游       公告编号:2023-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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