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进展
(一)进展情况
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野纺织”或“公司”)于2023年8月4日披露了《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进展及重大诉讼情况的公告》(2023-057号)。
2023年8月2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开招募和遴选预重整投资人的进展公告》(2023-059号),就预重整投资人招募和遴选进展进行了公告。
2023年8月2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签订〈共益债融资协议〉暨董事会决议公告》(2023-060号),就共益债融资情况进行了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预重整工作全面有序推进,正在积极开展债权审查、财产调查、审计与评估、与主要债权人沟通、预重整投资人遴选等事项,同时确保生产经营稳定。公司将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争取多方支持,以期实现预重整及后续重整工作的顺利推进。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南阳中院关于受理重整申请的裁定文书。
(二)风险提示
1、公司已经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
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被审计机构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法表示意见,公司股票交易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此外,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内控报告被审计机构出具了否定意见,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述“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均未消除。
2、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虽然已进入预重整程序,但预重整是否成功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也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披露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无论公司预重整是否成功、是否能进入重整程序,公司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3、公司股票交易存在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如果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提出的重整申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4、公司股票存在终止上市风险
如果法院正式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且重整顺利实施完毕,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推动公司回归可持续发展轨道;但即使法院正式受理重整申请,后续仍然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并被实施破产清算的风险。如果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被审计机构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法表示意见,公司股票交易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此外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内控报告被审计机构出具了否定意见,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若后续触发《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9.3.11条规定的相关情形,公司股票也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二、累计诉讼、仲裁情况
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野纺织”或“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涉及金额已达到披露标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发生的诉讼、仲裁金额合计7,239.96万元(公司于2023年8月4日披露的《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进展及重大诉讼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7)中的诉讼,不纳入本次累计计算范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地位均为被告。
具体情况详见附件: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统计表。
(二)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三)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相关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结案,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同时,公司将积极应诉、妥善处理,依法保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其他事项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四、备查文件
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传票等。
特此公告。
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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