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8月30日 04:49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

  (2) 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重要事项

  无

  证券代码:002975          证券简称:博杰股份公告编号:2023-045

  债券代码:127051          债券简称:博杰转债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第二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8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于2023年8月23日发出变更通知,会议于2023年8月28日在公司1号厂房1楼董办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兆春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董事陈均先生、独立董事宋小宁先生、黄宝山先生和杨永兴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会,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以及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2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编制了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运营模式及组织架构调整的议案》;

  为强化公司组织能力,实现集团的持续发展和突破,公司董事会同意对运营模式及组织架构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运营模式及组织架构调整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2975          证券简称:博杰股份公告编号:2023-046

  债券代码:127051          债券简称:博杰转债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8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会议于2023年8月28日在公司1号厂房1楼董办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成君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以及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8月30日

  ■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半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573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0〕69号)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736.67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4.60元,共计募集资金60,088.78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5,308.82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54,779.96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月22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534.06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2,245.9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3-3号)。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14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通知》(深证上〔2021〕1254号)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526.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为人民币52,600.00万元,期限6年。 本次可转债向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之外的余额和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后的部分,采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发行的方式进行。认购不足52,600.00万元的余额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截至2021年11月23日止,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2,600.00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不含增值税)人民币975.00万元后实际收到的金额为人民币51,625.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1月23日汇入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另减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99.71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1,425.2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验证报告》(天健验〔2021〕3-67号)。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证上〔2022〕12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2月17日分别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人民路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香洲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市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1月26日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有四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募集资金结余金额13,356.11万元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1,699.11万元差异11,657万元,系本公司为了提高资金的收益,利用暂未使用的闲置资金购买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等所致。报告期内,收到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29.53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282万元。理财产品明细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2.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有三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募集资金结余金额28,617.48万元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6,617.48万元差异22,000万元,系本公司为了提高资金的收益,利用暂未使用的闲置资金购买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等所致。报告期内,收到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460.37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198.85万元。理财产品明细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2023年半年度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的情况。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0年3月5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4,738.11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

  4、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2年12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1月9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以及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3年6月30日,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余额11,657万元。

  6、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7、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8、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3,356.11万元(含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及增值部分),其中:活期存款余额1,699.11万元,理财产品余额11,657.00万元。

  9、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2023年半年度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的情况。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12月16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5,834.44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    4、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2年12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1月9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以及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3年6月30日,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余额22,000万元。

  6、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7、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8、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人民币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28,617.48万元(含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及增值部分),其中:活期存款余额6,617.48万元,理财产品余额22,000万元。

  9、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报告期,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

  附件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1-6月

  编制单位: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上表中补充营运资金的投入金额实际到账金额为11,999.89万元(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补充营运资金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07),与承诺金额12,000.00 万元差异0.11万元,主要系由银行扣减的开户费、账户管理费以及转账手续费导致。

  附件2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1-6月

  编制单位: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补充运营资金”项目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大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主要系该项目使用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导致。

  证券代码:002975 证券简称:博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9

  债券代码:127051 债券简称:博杰转债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运营模式及组织架构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强化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组织能力,实现集团的持续发展和突破,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运营模式及组织架构调整议案》,同意对公司运营模式及组织架构调整,现将相关调整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设委员会

  在经营层增设战略经营委员会,推动集团战略经营和并购融资的专业化治理,科学应对外部宏观环境变化,体现治理体系的宽度,治理梯队的厚度,保障战略落地执行效率及效果。

  在经营层增设组织与干部管理委员会,从战略和业务层面推动组织和干部管理,促进组织、人才、干部(提名、薪酬与绩效)、激励和文化等企业核心管理要素的变革,提升企业效率和竞争力。

  二、调整集团经营实体

  1)BU1、BU3、BU7事业部合并、成立智能测试事业部,服务于全球顶级3C品牌及高端科技制造客户、云服务客户、半导体客户,提供多元的测试产品及解决方案,覆盖电学、射频、声学、光学、传感等技术领域。

  2)BU2事业部,更名为智能装备事业部,服务于全球顶级3C品牌、高端科技制造客户及电子模组部件客户,提供生产线智能装备、通用型制程设备、特定工艺专用设备及整体自动化解决方案。

  3)BU8事业部,更名为智能包装事业部,服务于工业包装领域,提供工业打包机、机芯等标准品解决方案。

  4)子公司博坤机电(苏州)有限公司服务于全球汽车品牌及汽车电子零组件厂商,提供汽车电子零部件单站测试,模组整线测试及组装自动化等一站式解决方案,覆盖电学、射频、声学、光学、视觉、传感等技术领域。

  5)子公司珠海博韬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以自研人工智能(AI)和高精密光学成像技术为核心的机器视觉解决方案。

  6)子公司珠海市奥德维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被动元器件制程解决方案。

  7)子公司博捷芯(深圳)半导体有限公司提供半导体封装制程解决方案。

  三、新增集团职能部门

  增设质量管理中心,全面负责集团质量管理体系建设、过程品质管理,包括但不限于研发品质、采购品质、生产质量监管等。

  四、新增集团职能部门核心职责

  1)董事会办公室,在负责证券事务、法务与风险控制的基础上,增加对外关系管理职责(含政府关系、公关媒介等),全面负责集团对外关系事务。

  2)投资发展部,在负责投资管理的基础上,增加集团中长期战略规划管理职责,全面负责集团及分子公司战略规划工作。

  3)总裁办公室,在负责集团重大事项决策、经营计划管理的基础上,增加战略闭环监管、流程管理的职责,并在总裁办下增设二级部门流程部,负责集团流程体系建设及管理工作。

  4)市场营销中心,在负责市场洞察、市场调研、市场营销推广的基础上,增加销售管理(含策略、定价、订单、过程管理等)、标准品营销的职责,负责产品及销售策略、标准品营销建设工作。

  5)人力资源中心,在负责组织与岗位管理、招聘管理、员工学习与发展管理、薪酬管理与激励、绩效管理、企业文化建设的基础上,增加干部管理职责,在组织与干部管理委员会指导下,开展干部标准与选拨、使用与管理、能力发展与梯队建设,评价与激励、以及监察管理等工作。

  五、采购中心,更名为供应链中心,职责保持不变。

  六、调整后博杰集团组织架构如下:

  @特此公告。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2975 证券简称:博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0

  债券代码:127051 债券简称:博杰转债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根据财政部的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该事项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影响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净资产”等主要财务指标,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对“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进行了规范。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解释,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2、变更日期

  公司作为境内上市的企业,根据财政部上述通知,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

  3、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中的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固定资产因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2975        证券简称:博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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