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776 900941                          公司简称:东方通信 东信B股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776  900941    股票简称:东方通信  东信B股编号:临2023-025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8月18日发出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28日在东方通信城A210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郭端端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现场出席董事8人,通讯出席董事1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和报告:

  (一)、《公司2023年上半年业务报告及下半年业务发展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公司2023年上半年财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关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风险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5名关联董事回避)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关联董事郭端端先生、张晓川先生、谢宙宇先生、金顺洪先生和虞永超先生回避该项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风险评估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以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776  900941    股票简称:东方通信  东信B股编号:临2023-026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3年8月18日发出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28日在东方通信城A210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公司3名监事参加了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和报告:

  (一)、《公司2023年上半年业务报告及下半年业务发展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公司2023年上半年财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上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3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三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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