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年05月19日 03:21 证券时报

  特别提示: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在《证券时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无新提案提交表决的情况,也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5月18日(星期四)下午13:0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宜兴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荆溪北路88号,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沈琦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9人,代表股份243,265,03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1.1139%。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214,466,64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5.0629%。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28,798,39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0510%。

  4、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4人,代表股份28,831,79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058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33,4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7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2人,代表股份28,798,39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0510%。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委派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四、 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按照会议议程,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方式逐项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43,253,7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4%;反对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弃权1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5%。

  其中网络投票情况:同意28,787,0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08%;反对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0%;弃权1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82%。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43,253,7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4%;反对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弃权1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5%。

  其中网络投票情况:同意28,787,0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08%;反对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0%;弃权1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82%。

  3、审议并通过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总表决情况:同意243,253,7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4%;反对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弃权1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5%。

  其中网络投票情况:同意28,787,0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08%;反对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0%;弃权1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82%。

  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43,264,6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反对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网络投票情况:同意28,797,9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6%;反对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0%;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8,831,39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6%;反对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0%;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

  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43,253,7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4%;反对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弃权1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5%。

  其中网络投票情况:同意28,787,0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08%;反对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0%;弃权1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82%。

  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互相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40,265,1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7668%;反对2,999,8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2331%;弃权10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网络投票情况:同意25,798,4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9.5830%;反对2,999,8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4166%;弃权10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5,831,87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5951%;反对2,999,82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4046%;弃权10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

  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运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及较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41,129,5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1221%;反对2,135,4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8778%;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网络投票情况:同意26,662,8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2.5846%;反对2,135,4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4150%;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6,696,28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5932%;反对2,135,40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4064%;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

  8、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43,253,7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4%;反对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弃权1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5%。

  其中网络投票情况:同意28,787,0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08%;反对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0%;弃权1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8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8,820,49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08%;反对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0%;弃权1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82%。

  9、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43,264,6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反对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网络投票情况:同意28,797,9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6%;反对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0%;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8,831,39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6%;反对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0%;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

  10、以累积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会议以累积投票制选举沈琦先生、沈馥先生、沈锡强先生、蒋益春先生、张昊玳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

  (1)选举沈琦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242,742,4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85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8,309,25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1876%。

  表决结果:通过。

  (2)选举沈馥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243,110,8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6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8,677,6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653%。

  表决结果:通过。

  (3)选举沈锡强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242,700,0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67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8,266,84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0405%。

  表决结果:通过。

  (4)选举蒋益春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243,139,3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8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8,706,0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640%。

  表决结果:通过。

  (5)选举张昊玳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243,136,2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7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8,702,9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532%。

  表决结果:通过。

  11、以累积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制选举戚啸艳女士、袁丽娜女士、李锦春先生、吴毅雄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

  (1)选举戚啸艳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243,083,1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5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8,649,9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693%。

  表决结果:通过。

  (2)选举袁丽娜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243,206,2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5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8,772,9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961%。

  表决结果:通过。

  (3)选举李锦春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243,256,1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8,822,8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91%。

  表决结果:通过。

  (4)选举吴毅雄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243,250,9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8,817,7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13%。

  表决结果:通过。

  12、以累积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制选举秦建军先生、卞红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 选举秦建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243,135,1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6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8,701,8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494%。

  表决结果:通过。

  (2) 选举卞红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243,256,1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8,822,89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91%。

  表决结果:通过。

  1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43,264,6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反对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网络投票情况:同意28,797,9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6%;反对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0%;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8,831,39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6%;反对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0%;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

  五、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作了独立董事2022年度工作的述职报告。《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全文刊登于2023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

  六、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2、见证律师:耿晨、冯璐

  3、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1、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409 证券简称:雅克科技 编号:2023-025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05月08日以电话的方式发出通知,并通过电话进行确认,于2023年05月1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董事沈馥先生、戚啸艳女士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全体董事推选沈琦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沈琦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沈锡强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上述两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各委员会具体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战略委员会委员:沈琦,李锦春,吴毅雄,其中沈琦为主任委员;

  提名委员会委员:袁丽娜,戚啸艳,沈馥,其中袁丽娜为主任委员;

  审计委员会委员:戚啸艳,李锦春,沈锡强,其中戚啸艳为主任委员;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戚啸艳,袁丽娜,沈锡强,其中戚啸艳为主任委员;

  风险控制委员会:袁丽娜、李锦春、沈锡强,其中袁丽娜为主任委员。

  上述各委员会委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同意聘任沈琦先生、沈馥先生、蒋益春先生、张晓宇先生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其中,沈琦先生任公司总经理;沈馥先生、蒋益春先生任公司副总经理;张晓宇先生任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公司董事会秘书张晓宇先生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10-87126509 传真号码:0510-87126500

  电子邮箱:ir@yokechem.com

  联系地址:江苏省宜兴市经济开发区荆溪北路 邮政编码:214203

  上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简历附后)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

  同意聘任周蕾女士为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简历附后)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吴永春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简历附后)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吴永春女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10-87126509 传真号码:0510-87126500

  电子邮箱:ir@yokechem.com

  联系地址:江苏省宜兴市经济开发区荆溪北路 邮政编码:214203

  特此公告。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九日

  相关人员简历:

  1、沈琦先生,中国国籍,1975年10月生,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1998年起担任江苏雅克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在阻燃剂行业具有10多年的技术、管理、市场经验。曾获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评选的优秀民营企业家、江苏省委组织部和江苏省科技厅评选的首批“科技企业家培育工程”培育对象、无锡市十佳青年企业家、宜兴市优秀企业家等荣誉称号。现任本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兼任先科化学欧洲有限公司董事,先科化学美国有限公司总裁、成都科美特特种气体有限公司董事、江苏科特美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和江苏雅克电子新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沈琦先生持有本公司104,721,941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22.00%;沈琦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在公司实际控制人中,沈锡强先生为沈琦先生之父,沈馥先生为沈琦先生之弟;沈琦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沈琦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沈馥先生,中国国籍,1978年10月生,英国埃克塞特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曾在苏州丝绸纺织轻工工艺品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工作。2002年起历任上海雅克化工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先科化学欧洲有限公司董事长、本公司营销副总。有多年阻燃剂行业的市场经验。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任上海雅克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先科化学欧洲有限公司董事长、斯洋国际有限公司董事、滨海雅克化工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浙江华飞电子基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江苏雅克液化天然气工程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沈馥先生持有本公司96,031,300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20.18%;沈馥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在公司实际控制人中,沈锡强先生为沈馥先生之父,沈琦先生为沈馥先生之兄;沈馥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沈馥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蒋益春先生,中国国籍,1966年3月生,本科学历,工程师。历任宜兴化肥厂生产科副科长、无锡申新化工有限公司工程师、江苏雅克化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兼任江苏先科半导体新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

  蒋益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蒋益春先生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蒋益春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蒋益春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张晓宇先生,1968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历任中国石化国际事业公司财务主管,中石化新加坡有限公司财务经理,新加坡大庆集团公司财务经理,密理博新加坡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康明斯 COE 新加坡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艾康生物科技(杭州)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常州市钱璟康复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苏州天臣国际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天臣国际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2021年8月加入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公司财务总监。

  张晓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张晓宇先生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张晓宇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张晓宇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周蕾女士,中国国籍,1978年12月生,英国埃克塞特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曾在上海华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UL美华认证有限公司工作。2007年12月至2010年12月担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现任公司审计部门负责人。

  周蕾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在公司实际控制人中,沈馥先生为周蕾女士之配偶;周蕾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周蕾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吴永春女士,中国国籍,1988年11月生,本科学历。2015年12月加入本公司。吴永春女士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吴永春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吴永春女士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吴永春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吴永春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409 证券简称:雅克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6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05月18日在江苏省宜兴经济开发区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3年05月08日以电话形式通知了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公司监事秦建军先生、卞红星先生、曹恒先生以现场方式参加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与会监事一致推选秦建军先生主持会议。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经会议表决,一致同意选举秦建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主持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工作,任期三年,与第六届监事会任期相同。秦建军先生的简历附后。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中,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不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不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九日

  附: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简历

  1、秦建军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 1975年12月生,本科学历,现任本公司产品经理、监事会主席。曾在金陵石化公司塑料厂任技术员、工艺员;2003年11月至今在本公司任产品经理;2010年12月起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秦建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秦建军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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