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18日(周四)13: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周四)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9:15 - 9:25;0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0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1815大会议室(地址:杭州市西湖区古墩路702号18楼)。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以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A、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
B、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C、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 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5)召集人: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赞宇科技”或“公司”)董事会。
(6)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敬国先生。
(7)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出席情况
(1)参加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1人,代表股份261,181,537股,占公司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55.5232%。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4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203,210,342股,占公司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43.1994%。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身份已经由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认证,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7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57,971,195股,占公司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2.3238%。
(4)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的股东。)共29人,代表股份64,928,337股,占公司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3.8028%。
(5)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两种表决方式进行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现场与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合计:同意261,066,4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59%;反对115,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4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现场与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合计:同意261,066,4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59%;反对115,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4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现场与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合计:同意261,066,4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59%;反对115,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4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4,813,23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27%;反对115,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77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现场与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合计: 同意261,072,4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82%;反对109,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1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审议通过《2022年度公司利润分配的预案》;
现场与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合计:同意261,072,4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82%;反对109,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1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4,819,23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20%;反对109,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68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现场与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合计:同意261,072,4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82%;反对109,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1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4,819,23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20%;反对109,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68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现场与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合计:同意261,066,4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59%;反对115,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4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核定银行授信担保额度的议案》;
现场与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合计:同意261,064,4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52%;反对117,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4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4,811,23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96%;反对117,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80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9、审议《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所持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股份总数。
现场与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合计:同意167,232,5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300%;反对117,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7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4,811,23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8196%;反对117,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180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0%。
10、审议《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所持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股份总数。
现场与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合计:同意167,232,5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300%;反对117,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7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4,811,23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8196%;反对117,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180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0%。
11、审议《关于2023年度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现场与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合计:同意261,072,4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82%;反对109,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1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4,819,23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20%;反对109,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68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章程附件相关条款的议案》;
12.0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
现场与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合计:同意261,072,4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82%;反对109,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1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2.0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的议案》;
现场与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合计:同意261,072,4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82%;反对109,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1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2.0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的议案》;
现场与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合计:同意261,072,4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82%;反对109,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1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金晶律师和章磊中律师现场见证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18日
证券代码:002637 证券简称:赞宇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6
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3年5月18日在公司A1815(古墩路702号)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3年5月13日以书面、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敬国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达到法定人数。公司的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董事方银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方银军先生符合公司副董事长的任职条件,能够胜任相应职位的职责要求。
关于本议案,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及变更总经理的公告》及《证券时报》公告。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邹欢金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邹欢金先生调任公司总经理后,不再担任常务副总经理职务。邹欢金先生符合公司总经理的任职条件,能够胜任相应职位的职责要求。
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公司总经理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文件。
关于本议案,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及变更总经理的公告》及《证券时报》公告。
特此公告!
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18日
证券代码:002637 证券简称:赞宇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7
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及变更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事项
经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于2023年5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同意选举董事方银军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方银军先生符合公司副董事长的任职条件,能够胜任相应职位的职责要求。
二、关于变更公司总经理的事项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总经理方银军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方银军先生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方银军先生将担任公司副董事长,并继续担任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等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公司董事会对方银军先生在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期间的勤勉工作及对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于2023年5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邹欢金先生(简历详见附件)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邹欢金先生调任公司总经理后,不再担任常务副总经理职务。邹欢金先生符合公司总经理的任职条件,能够胜任相应职位的职责要求。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总经理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因此公司法定代表人相应变更为邹欢金先生。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尽快完成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18日
方银军先生:1963年5月出生,本科学历,正高级工程师。
主要工作经历:1984年参加工作,先后任浙江省轻工业研究所工程师、技术开发部经理、高级工程师、副所长;2000年至2007年任浙江赞成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2007年至2013年任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3年至2018年10月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8年1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方银军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方银军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截至目前,方银军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23,801,8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6%。方银军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
邹欢金先生:1970年7月出生,本科学历,正高级工程师。
主要工作经历:1994年参加工作,在浙江省轻工业研究所日化检测站从事日化产品检测工作;1997年至2007年先后任浙江赞成科技有限公司生产部经理、总经理助理;2007年9月至2013年8月任公司副总经理、嘉兴赞宇总经理;2013年8月至2021年3月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嘉兴赞宇总经理;2021年4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邹欢金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邹欢金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截至目前,邹欢金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5,830,27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4%。邹欢金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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