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亚厦股份”)于近日接到实际控制人张杏娟女士的通知,获悉张杏娟女士于2023年05月12日将其持有的部分本公司股份办理了股份质押部分购回,具体情况如下:
一、 实际控制人股份质押部分购回的基本情况
2022年09月13日,张杏娟女士将其持有的部分本公司股份50,000,000股质押给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张杏娟女士于2023年05月12日将上述股份办理了部分购回操作。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质押股份风险可控,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且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产生实质性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变动情况及风险,并及时进行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三、备查文件
1、股份质押式回购交易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7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
管理委员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15日召开了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关于选举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设立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并选举潘国锋先生、杨建忠先生、郦佳净女士担任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经管理委员会全体委员选举,潘国锋先生当选管理委员会主任。管理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为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潘国锋先生、杨建忠先生、郦佳净女士没有在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单位处任职,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且与前述主体不存在关联关系。
特此公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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