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年05月16日 02:22 证券时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5月15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23年5月12日以邮件加电话确认的方式发出通知,应出席董事8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与董事8人。会议由半数董事共同推举的董事苏齐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董事范佳昱先生、李婵娟女士和陈吉先生因工作变动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公司董事廖崇康先生因个人原因于2022年5月已辞职,同意提名王立刚先生、梁月明女士、李丹女士和黄辉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一。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上的相关公告。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6日

  附件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立刚先生,1986年生,中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经济师(中级)。曾任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高级咨询顾问,雪松大宗商品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雪松大宗商品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兼任广州博堃贸易有限公司、广州博昱贸易有限公司等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监事职务。

  王立刚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梁月明女士,1981年生,中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经济师,暨南大学经济学学士。曾任广州杰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经理和广州树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现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

  梁月明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李丹女士,1976年生,中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曾任雪松大宗商品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人事行政部总经理,现任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人事行政部总经理。

  李丹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黄辉君先生,1991年生,中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行政管理、金融学双学士学位。曾任万达集团东莞东城万达百货有限公司运营部副经理,现任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运营总监。

  黄辉君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485 证券简称:*ST雪发 公告编号:2023-036

  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

  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于2023年5月25日(星期四)下午14:30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5月18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30)。

  2023年5月12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广州雪松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松文投”或“控股股东”)《关于提请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增加2022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将《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雪松文投持有本公司股票346,103,84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3.62%,其提出增加临时提案的申请和内容均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补充仅对所涉及的上述议案进行调整,不影响会议通知的其他内容。现将补充调整后的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2023年4月2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决议。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作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确认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25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5月2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2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2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对于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展业务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账户、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等代理客户行使投票权利的集合类账户,在进行投票表决时,需要根据不同委托人(实际持有人)的委托对同一议案表达不同意见的,可以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分拆投票。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5月18日(星期四),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开创大道2511号雪松中心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第5-10项和12-13项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即对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第7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第13项议案需要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董事,应选非独立董事的人数为4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9日和5月1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代表将在会上做公司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4)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格式附后),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在2023年5月23日17: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来信请寄: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开创大道2511号雪松中心,邮编:517000(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 2023年5月19日,上午9:00一11∶00,下午13∶00一17:00。

  3、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开创大道2511号雪松中心

  电话:020-85518189 传真:020-85518189

  联系人:梁月明 李芹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开创大道2511号雪松中心

  电话:020-85518189 传真:020-85518189

  电子邮箱:cedar002485@cedardevt.com

  联系人:梁月明 李芹

  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3、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特此公告。

  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6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85。

  2、投票简称:“雪发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1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2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该受托人享有发言权、表决权,对于列入股东大会的议案,均需按照以下明确指示进行表决:

  如委托人对上述表决事项未作出明确指示,受托人是□ 否□可以按照自己的意见表决。

  本次委托授权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该次股东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参会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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