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3年5月10日、5月11日、5月1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2%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进行了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
实际控制人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2022年度公司被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自2023年5月5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详见公司2023年4月29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2)。
5、公司于2023年5月4日收到交苏州福臻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福臻”)送达的《收购交易终止通知书》,苏州福臻决定终止收购天津福臻工业装备有限公司100%股权事宜。根据《投资意向书》的相关约定,本次交易终止,具体详见公司2023年5月6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
6、目前公司正在筹划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拟购买江西鼎兴矿业有限公司70%股权及江西兴锂科技有限公司49%股权重大资产重组事项。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7、股票异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公司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近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5月15日
VIP课程推荐
APP专享直播
热门推荐
收起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