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3年4月18日召开的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05,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8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若公司股本总额在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前发生变化,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比例。本次实施的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派方案一致,本次权益分派的实施距离公司股东大会通过该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05,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 0.8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72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6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8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5月1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5月12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3年5月1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3年5月1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咨询地址:珠海市金湾区南水镇石化仓储区
咨询联系人:赵怡
咨询电话:0756-3359588
传真电话:0756-3359588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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