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1、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2023年4月7日、2023年4月10日、2023年4月11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上情形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2023年4月7日、2023年4月10日、2023年4月11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上情形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公司董事会通过电话及现场问询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现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经核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经核查,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过可能或者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经核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核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公司董事兼总经理瞿洪斌先生作为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上海果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2023年4月10日、2023年4月11日通过大宗交易共计减持198,30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7%。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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