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编辑 何小桃
乐视出品、投资过亿的电视剧《锦衣夜行》7年未播,如今2814万起拍却无人出价。
3月6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在阿里司法拍卖平台公开拍卖电视剧《锦衣夜行》和《锦衣飞龙》信息网络传播权,评估价为4020万元,起拍价2814万元,即评估价的70%。截至3月7日10时,共有13人对拍卖设置提醒,围观次数2113次,但该标的最终因无人出价而流拍。
张翰主演,投资1亿元
此次被拍卖的电视剧改编自知名作者月关的同名小说《锦衣夜行》,共分为《锦衣夜行》和《锦衣飞龙》两季,每季30集。由上海剧芯文化创意有限公司、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及贵州电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联合出品,主演为张翰、朴智英、徐正溪、宋妍霏、吴倩等。
据澎湃新闻报道,2015年开拍时,《锦衣夜行》来自中韩两国的主演阵容和高达1亿元的投资规模足以列入当年的头部剧集,引起了不小的热度和谈论度。乐视网曾在2014年年报中表示,古装历史大剧《芈月传》、女性宫廷大剧《武媚娘传奇》、传奇大剧《锦衣夜行》和《回到明朝当王爷》是乐视网2015年强档大剧的“扛鼎之作”。2015年12月,《锦衣夜行》及《锦衣飞龙》制作完毕后取得发行许可证,但至今已搁置超过7年仍未发行播出,出品方之一乐视网也从中国视频网站第一股沦为被执行人。
评估报告显示,在电视剧中饰演女一号的演员系来自韩国,因此在电视剧制作完成后虽然已取得发行许可证,但由于政策原因至今一直无法发行及播映。若后续达成发行和播映,需将女一号相关内容由其他演员参与重新拍摄,并通过适当的高科技影视技术手段予以更替。在重新制作完毕再次履行报批手续方可以发行或者播映。在上述重新拍摄和制作过程中将需要进一步追加投资。
乐视网未履行部分义务
评估报告显示,《锦衣夜行》和《锦衣飞龙》的制作单位及发行公司(信息网络传播权发行除外)均为剧芯公司。作为该剧的出品方之一,乐视网拥有该剧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同时乐视网也是此案的被执行人之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第十条规定,所谓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使公众可以在其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根据评估报告,此前,乐视网与剧芯公司就该电视剧的相关权利义务签署了《联合摄制协议》。
协议约定,乐视网独家享有该电视剧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但协议同时明确的乐视网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支付投资款;负责新媒体发行;负责CMP广告保底销售并将销售分成支付给剧芯公司;负责网络媒体的宣传和由此产生的费用等。
协议还约定,乐视网只有在切实履行上述义务的前提下,才能独家享有该电视剧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不过,乐视网虽然支付了摄制协议中约定的投资款,但由于其他义务特别是广告保底销售、宣传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等,乐视网并未履行。因此,乐视网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也存在一定瑕疵。
据悉,该电视剧的总投资金额约为1亿元。由于无法发行及播映,该剧并未产生收入,也无任何盈利。
剧芯公司为华策影视旗下企业,华策影视也曾在公告中多次提到该剧。
在2016年半年报中,华策影视表示,当期主要贡献收入和利润的全网剧集包括《亲爱的翻译官》《锦绣未央》《锦衣夜行》等。
编辑|何小桃 杜恒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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