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股份重大资产重组再进一步 拟转型物业管理和文体运营

珠江股份重大资产重组再进一步 拟转型物业管理和文体运营
2023年03月08日 05:03 媒体滚动

房地产企业珠江股份资产重组迎来新进展。3月7日,珠江股份公告称,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获得控股股东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珠实集团”)批准。公司此前公告称,拟作价28.04亿元将所持有的房地产开发业务相关的资产负债置出,拟作价7.79亿元置入珠实集团与广州珠江健康资源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下称“珠江健康”)合计持有的广州珠江城市管理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珠江城服”)100%股权,差额部分以现金进行补足。本次交易后,珠江股份主营业务将变更为物业管理与文体运营。

公告显示,珠实集团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广州市国资委(持股90%)。目前,珠实集团持有珠江城服95%的股权,珠江健康持有珠江城服5%的股权。本次交易中的拟置出资产为珠江股份所持有的房地产开发业务相关的资产负债,拟置入资产为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珠江城服的100%股权。估值差额部分以现金进行补足。具体而言,拟置出资产包括上市公司持有的与房地产开发业务相关的控股公司股权、参股公司股权,应收参股公司与房地产开发相关的债权,为开展房地产开发业务发行的公司债券。

根据《评估报告》,截至2022年8月31日,以资产基础法评估,珠江股份此次拟置出资产的交易价格为28.04亿元,评估增值率28.52%;以收益法评估,拟置入资产的交易价格为7.79亿元,评估增值率为105.80%。

鉴于置出资产的评估价值大于置入资产,珠实集团同意就差额部分以现金进行补足,本次交易珠实集团应支付给珠江股份的现金对价为20.64亿元(简称“现金对价”)。根据相关约定,本次交易中珠江股份应收珠实集团支付的现金对价扣减珠江股份应付珠江健康的现金对价后的净额约为20.26亿元。现金对价分两期支付,第一笔款项由珠实集团于本协议生效日后5日内(且不晚于交割日)向珠江股份支付不低于10.64亿元的现金对价,剩余现金对价10亿元由珠实集团于2023年12月20日前支付。对于第二笔款项,珠实集团还应以剩余应付未付的现金对价为基数,按照年化7.20%的利率以自交割日(不含当日)起至实际付款日(含当日)的天数计算向珠江股份支付相应期间的利息。

财报显示,2019年至2021年,珠江股份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分别为-17288.99万元、-88819.54万元和2263.81万元。珠江股份表示,通过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将原有面临亏损、未来发展前景不确定的房地产开发与销售业务整体置出,同时注入盈利较为稳定、具有广阔行业发展前景的物业管理与文体运营业务,实现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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