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下午,《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议案》(下称“议案”)公布,金融监管体制迎来重大变革。
其中,与金融相关的内容高达6项,分别是组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化地方金融监管体制改革、中国证监会调整为国务院直属机构、统筹推进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改革、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体制、加强金融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统一规范管理。
这次机构改革会给金融业带来什么影响?
3月7日晚,有银行相关人士向
解析了相关问题。
组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上述机构改革议案中,组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一条尤为引人注目。
据相关议案,该局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将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基础上组建,统一负责除证券业之外的金融业监管,强化机构监管、行为监管、功能监管等,加强风险管理和防范处置。
3月7日晚,一名金融业内人士对
表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负责除证券业之外的金融业监管,也可能将让第三方机构、“影子银行”等此前监管较为薄弱的环节纳入该机构监管范畴,不过具体还得看细则出台。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在加强监管的同时,还要统筹负责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
根据议案内容显示,中国人民银行对金融控股公司等金融集团的日常监管职责、有关金融消费者保护职责,中国证监会的投资者保护职责也将被划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不再保留,即将成为历史。
同日,华南某金融机构投资总监对
表示,这意味着金融投资消费将逐步回归本源,“老老实实投资,明明白白消费”。
在此次议案中,涉及证监会的内容,除了将其投资者保护职责被划出外,还将其从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调整为国务院直属机构。
对此,上述金融机构投资总监认为,此举或反映证监会的工作将更加得到重视。
央行分支机构改革
议案还提到,将统筹推进中国人民银行(下称“央行”)分支机构改革,将撤销央行大区分行及分行营业管理部、总行直属营业管理部和省会城市中心支行,在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省级分行。
目前,央行的分支机构共包含9大分行、2个营业管理部、25个中心支行。每个分行分管数个省份,比如广州分行,其辖区即包括广东、广西、海南三省。
据一位南方某省会中心支行内部人士观察,原有的大区分行模式可能存在区域资源调配不均的问题,“比如分行可能将金融资源优先倾注在本省,而较少投向辖区内其他省份。”
若按照当前改革措施,或将有利于金融资源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另外,议案也提及,将不再保留中国人民银行县(市)支行,相关职能上收至中国人民银行地(市)中心支行。
前述人士对
表示,目前其所在的中心支行管理的县支行通常在20人左右,“人数不多,业务量不大,近年新招年轻员工也不多,未来县支行职能都能由央行地(市)中心支行胜任,(取消县支行)或能减少机构臃肿问题。”
值得注意的是,本轮机构改革之中,同样提及将对金融管理部门工作人员使用行政编制,纳入国家公务员统一规范管理,执行国家公务员工资待遇标准。
据上述人士了解,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目前编制均为行员编制,二三线城市人行分支机构的薪酬待遇会略高于地方公务员薪资。
据相关议案,纳入国家公务员统一规范管理的的金融管理部门包括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机构、派出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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